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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蘭蘭案:這部離奇的大戲,無論誰贏,結局都是恐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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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媒體報道的一件十年前發生在黑龍江的性侵案,讓人震驚,讓人三觀盡毀。

據媒體報道,2008年10月3日,正在讀初一的14歲女孩湯蘭蘭,向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龍鎮警方寫舉報信稱,稱她從7歲開始被父親、爺爺、叔叔、姑父、老師、村主任、鄉鄰等十餘人強姦、輪姦,時間長達7年。當月底,3天內村裡16人被抓。4年後,包括其父母在內的11人獲刑,罪涉強姦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還被判強迫賣淫罪。湯蘭蘭的爺爺在被拘45天後死在看守所。

2010年10月,該案一審宣判後,涉案的11名被告人就曾集體上訴稱自己無罪,並否認全部犯罪事實,但二審法院駁回了上訴。2017年6月,湯蘭蘭母親萬秀玲出獄。

她說自己很想找到女兒,還原當年事態。而湯蘭蘭卻「人間蒸發」——戶口本上,湯蘭蘭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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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報道以後,相信大部份人的第一反應是:尼瑪,這還是自己生的孩子嗎?這分明是生的仇人,前世有著血海深仇的仇人,這輩子是向她討債來了。

人性之惡,已經擊破了人類的底線,觸目驚心。

如果案件屬實,一村人從女孩七歲就開始輪姦,我都覺得這些人應該被槍斃而不是只判刑那麼簡單。

但憤怒過後,認真思考,一些疑點在腦子揮之不去,無法消除,下面是我從報道里歸納出來的一些疑點。

第一、如果這個村的人,上到爺爺奶奶,下到爸媽姑姨夫,還有村里長輩,全部都變態,全部都禽獸不如、喪心病狂,那為什麼她家中的其他女性,還有沒有同村的其他女孩子豈能逃脫魔爪,受害者肯定不止湯蘭蘭一人吧?

第二,湯蘭蘭舉報時的年齡是十四歲,按她的說法被性侵年齡是七歲,前後長達七年,如果真的從小被性侵的話,父母會不遺餘力的送她去讀寄宿學校?而且她媽媽為了讓她能讀有英語的學校,還幫她轉學,家裡每年都花上五六千的學費,可見她媽媽是很重視她。

第三、懷孕的時間與被性侵的時間對不上。

由於路遠,家屬說,平時湯蘭蘭和當地的學生們一樣,只有「五一」、「十一」、寒暑假才會回家。而2008年的「十一」,湯蘭蘭沒有回家。萬秀玲稱,剛放假不久,她就接到了女兒電話,「媽,我懷孕了,是我爸的」。

可據湯蘭蘭的多名親友稱,「十一」前的那個暑假,湯蘭蘭沒有回家。「她說要留著補英語。」萬秀玲回憶,自己還去王鳳朝(乾爹)家給孩子送了六七百元的學費和住宿費。

這說明湯開學後始終住在乾爹王鳳朝家,既然沒有回家,那麼她的懷孕是誰造成的?

第四、湯蘭蘭的乾爹乾媽很可疑,從上學起,她接觸最多的成年人就是乾爹乾媽,我一直搞不清楚乾爹乾媽和湯蘭蘭的父母是啥關係,如果真的如湯蘭蘭所說,她七歲就被自已的父親性侵的話,父母怎麼還放心放把她交到乾爹乾媽手裡?

在案子的偵查過程中,乾爹乾媽的證詞前後矛盾,關於什麼時候知道被害人被強姦一事,每次說法不一,判決書顯示,乾爸王鳳朝作證稱,接孩子那天,「三人走後,湯蘭蘭訴說了被強姦的事」。而乾媽李忠雲卻說自己早在9月底就知道了。

而到了次年3月,李忠雲的說法又變了。在接受檢方詢問時,她稱自己是接孩子那天晚飯時,才知道了強姦一事。

這兩人的說法明顯的前後矛盾,非常的不確定,既然這樣,乾爹乾媽的證言就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第五、卷宗里有兩張B超單,一張顯示懷孕,一張顯示沒懷孕,而這結果截然相反的兩份B超單均為同一家醫院,檢查醫師也是同一人。最可疑的是,該案的一審判決及二審裁定中,均未提及「懷孕」情節。

第六、一群一米七、一米八的體重都在七十公斤以上的壯漢,長時間輪姦一個七八歲的小姑娘,不可能只是簡單的處女膜破裂,應該還會造成嚴重的撕裂,身體和心理上的雙重創傷,湯不可能像正常孩子那樣生活上學,可老師和同學都能證明其沒有異常表現,村民也聯名證實沒有這個事。

第七、有兩名被告人始終零口供,但因被害人指控、同案人供述相互認印證,最終亦被定罪。

劉長海是其中之一。他至今拒絕減刑,堅持申訴,為此,其妻湯玉梅已經奔波了10年。

第八、湯蘭蘭七歲開始就被一村人性侵,如此惡劣的生存環境,如此重創的身心,得有多麼強大的心理,才能做到在外人面前毫無異常,而且她的學習成績還中上,最後還考上並讀完了大學。

這太讓人匪夷所思了。

第九、庭審時,多名被告人當庭翻供,稱遭到了刑訊逼供、誘供。庭上,4名偵查人員出庭證實,在審訊時沒有刑訊逼供、誘供,另有12名偵查人員出具了同類證言。最終,法院認定被告人均未受到刑訊逼供。

這等於自證清白,自己做了壞事怎麼可能主動承認?

第十、湯蘭蘭室友說她晚上有時會回來得很晚,「我們都睡了,還不見她」。

湯為什麼會經常回來得很晚,她做什麼去了?這個問題讓我想了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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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可以說是疑點重重,法院判決的依據是被害人湯蘭蘭的的陳述以及乾爹乾媽的說法不一、前後矛盾的證詞,還有被告人聲稱被刑訊逼供取的口供,全案沒有目擊證人,也沒有物證,連B超報告的結果都是截然相反的。

如果案子是真的,那太可怕了,60多戶人家的村,被指控40多人,拘留16人,判決11人,幾乎家家出個強姦犯,這一村人的人性泯滅到什麼程度,心理得扭曲和變態到什麼程度,才能做出如此豬狗不如喪心病狂的事,這個村都淪陷成啥樣了。

如果案子是冤案,那更可怕,堪比恐怖大片,想想湯蘭蘭那時還是個小孩,她到底有何動機和目的,和家人有著啥刻骨的仇恨,要舉報他們,而且公檢法還挺配合最後把他們都送進了監獄。

最後,不管真相是哪一種,都會讓我們冷汗直冒,原來,這個世界角落裡的陰暗,遠比我們想像的要恐怖,要觸目驚心,生活也遠比戲劇更加的魔幻。

這一驚天的世紀奇案已經引起了媒體與有關方面的注意,真心希望相關的司法部門能啟動再審程序,給社會一個真相,給所有當事人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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