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語堂火燒結婚證:這是離婚用的,我們用不著!
林語堂火燒婚書的事被人傳頌已久,
他和妻子廖翠鳳結婚後商量:
「結婚證書只有在離婚時才有用,
我們燒掉它吧,今後用不著它的。」
一根火柴將結婚證書燒掉,
此後倆人果然相守了一生。
成也深情,毀也深情,
大概只有結婚證能做到了。
歷史上結婚證被稱作(通)婚書,
是婚姻禮法的載體,
也是社會政治、經濟、文化以及習俗的反映,
更是中國上下幾千年文化里最浪漫的一筆。
周朝婚姻制度已經基本完善,
那時候婚書不僅指結婚證,
還包括求婚書、允婚書和離婚書(放妻書)等。
秦朝結婚則需要到官府登記造冊,
否則不受法律保護。
一張張泛黃的婚書里,
有深情,有無奈;
有浪漫,有可惜,
也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婚姻自由的變遷。
不論這張婚書最後結局如何,
它所孕育的都是一段刻骨銘心的日子。
盛唐時期,婚書成為婚姻成立的要件,
男方送出通婚書,女方回答婚書,
由兩邊各自保存作為締結連理的憑證。
中國目前發現最早的婚書實物,
是敦煌藏經洞里的唐朝離婚協議——放妻書。
「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內容極盡溫柔,遣詞雅緻,處處好聚好散;
「三年衣糧,便獻柔儀。伏願娘子千秋萬歲」
在包容和幽默中昭示女子不低的地位。
宋朝不再沿用前朝通婚書,
取而代之的是下「帖子」,男女方各寫一份,
前後共下兩次,第一次「草帖」,第二次「細帖」,
先問八字吉凶,再明家產、嫁妝,最後「定貼」。
宋朝的婚書里,有明確的財富意識。
元朝第一次將婚書定為法律文書,
這是幾千年封建社會中唯一
將婚書確立為法定製度的朝代,
婚書一式兩份,內容詳實,結構合理,
司法意義也有所提升。
整個明朝時期婚姻都很受重視,
相應法律制度也更加嚴苛,
婚書上有手印、腳印,
一旦悔婚或者另娶,都會受到懲罰。
清朝婚姻制度在入關前後有一定變化,
受儒家倫理道德觀念影響,
在其全面繼承明朝婚姻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
使之具有自己本朝的特色,
最大特點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還有包辦的門當戶對、童養媳制度。
清末到中華民國初期,
婚書在民間更為普及,
樣式千姿百態,美不勝收,
內容也更加豐富多采。
整個民國時期,
在中西文化交融和女權鬥爭下,
封建時代的婚姻制度和習俗開始解體,
但遠沒有廢除,
儘管如此,結婚證書上的花樣卻多起來,
常繪有各類山水、龍鳳呈祥、牡丹吐蕊等,
且婚書上的誓詞美好而浪漫。
兩姓聯姻,一堂締約,
良緣永結,匹配同稱。
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
卜他年瓜瓞綿綿,爾昌爾熾。
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箋,
好將紅葉之盟,載明鴛譜。此證。
喜今日嘉禮初成,良緣遂締。
詩詠關雎,雅歌麟趾。
瑞葉五世其昌,祥開二南之化。
同心同德,宜室宜家。
相敬如賓,永諧魚水之歡。
互助精誠,共盟鴛鴦之誓。此證。
喜今日赤繩系定,
珠聯璧合。
卜他年白頭永偕,
桂馥蘭馨。
從茲締結良緣,訂成佳偶,
赤繩早系,白首永偕,
花好月圓,欣燕爾之,
將泳海枯石爛,指鴛侶而先盟,
謹訂此約。
嘉禮初成,良緣遂締。
情敦鶼鰈,願相敬之如賓;
祥葉螽麟,定克昌於厥後。
同心同德,宜室宜家。
永結鸞儔,共盟鴛蝶,此證。
新中國建立後,國家頒布了婚姻法,
並隨著社會的發展進行幾次修訂,
婚書完成了從禮書到法律文書的根本性轉變,
成為不可替代的婚姻要件,
婚書樣式也變得明亮豐富,
材質更加多樣化。
50年代各地的結婚證有共通之處,
國旗和毛主席成為證書圖案首選。
60年代,實現婚姻自由,
男女平等」等字樣開始出現在證書上。
十年文革期間,
毛主席語錄成為結婚證上的主流,
結婚證肅穆莊嚴,從形式到內容,
無不體現出當時整個社會的文化氛圍。
文革結束後,
結婚證與社會政治、文化保持一致,
重新回到建國初期。
80、90年代的結婚證上,
普遍開始出現登記照,
證上內容簡潔端莊,毫無贅述。
隨著時代的發展,
結婚證在不斷地發生著變化,
婚姻的感覺越來越厚重,
證上的鮮紅熱烈越來越簡單樸素,
一式兩份,
鎖住的是兩個相同的心。
美國西北大學心理學家伊萊?芬克爾曾撰稿稱,
這個時代的婚姻在兩極分化:
當今的幸福婚姻比幾個世紀前的幸福婚姻更為美滿;
而不幸的婚姻則更為不幸;
總的來說,當今婚姻的平均質量低於過去。
現在很多人為了證明愛而結婚,
領回來一紙證書卻疏於經營,
最後草草收場,
攀高的離婚率也讓結婚證變得不再純粹。
但婚姻是神聖的,
結婚證就如同一份敲門磚,
擁有時,便妥善收藏。
結婚證不是目的,
人才是目的。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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