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天下 > 日本媒體曝光《優生保護法》曾讓兒童接受絕育手術

日本媒體曝光《優生保護法》曾讓兒童接受絕育手術

日本媒體曝光《優生保護法》曾讓兒童接受絕育手術

近來日本媒體上出現的「優生手術」一詞引起輿論關注。說的是1948年至1996年間,日本按照所謂《優生保護法》的規定,對智障者和精神疾病者實施強制絕育手術。

宮城縣1963年到1981年期間,接受了「優生手術」的男女859人中,未成年者佔了52%。最小的女孩是9歲,最小的男孩是11歲。不少年度都有11歲前後的小孩接受手術。對於年齡還小的小孩強行實施絕育手術的驚人內幕浮出水面。

1月30日,15歲時被強迫實施不孕手術的60多歲女性首次向仙台地方法院提起向國家索賠的訴訟。女性向縣裡要求公開當年的手術記錄,可以當地政府的回應是「已經被銷毀」。她從20年前便開始著手向政府索賠的事宜,她一直處於痛悔中無法自拔。

宮城縣被迫實施手術的人員中,最多的「遺傳性精神薄弱」超過8成,達745人。其後依次為「精神分裂症」39人,「遺傳性精神薄弱+癲癇」26人,「癲癇」15人。有「遺傳性聽力衰減」等身體殘障的14人也接受了手術。

據日本律師聯合會等介紹,約有2.5萬人在舊法下基於優生思想被施以絕育手術。宮城縣等19個道縣記錄個人姓名的資料中留有約2700人的姓名。

據調查,過去日本全國共有1萬6475人被強迫實施了絕育手術。其中人數最多的是北海道2593人,宮城縣1406人,岡山845人,大分縣663人。

日本媒體曝光《優生保護法》曾讓兒童接受絕育手術

資料顯示,《優生保護法》的參照物是納粹德國的《斷種法》,以防止生育不良子孫為目標,以身體和精神殘疾為由強迫當事人接受絕育手術。「優生手術」實施與否先由醫生判斷,而後都道府縣地方政府的審查會通過。實施手術的過程中,可以綁住身體,使用麻醉藥,甚至可用欺瞞手段哄騙當事人。被實施手術的人若已婚,則通知被手術人的配偶。

1996年,通過對《優生保護法》進行大幅修正,改法律改名為《母體保護法》開始實施,終於廢除了「優生手術」的法規。「優生手術」這一辭彙得以廢除,改為「不孕手術」。原先的法規中基於優生學的思想進行「強制斷種」的條文得以消除。

社交網站上網民的大部分反應是「日本做過與納粹同樣的事?!從不知道這樣的事」。

當時參與過優生手術、現年84歲的婦產科醫生堀口貞夫對媒體說:「從現在的醫學觀點看,讓9歲的小女孩接受絕育手術是違反常識的。只是當時根據那個法律來做是沒有辦法的。」

當年選擇過接受優生手術者、現年86歲的精神科醫生岡田靖雄對媒體表示:「後來才意識到《優生保護法》的重大問題,自己做了很糟糕的事。希望政府能調查實情,對被強制手術的人給予賠償。」(黃文煒)

日本媒體曝光《優生保護法》曾讓兒童接受絕育手術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黃文煒日本印象 的精彩文章:

網吧——在大眾空間里享受一個人的世界

TAG:黃文煒日本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