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還會一起走過很多個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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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能聽我講故事喲
文/候爾
01
昨天晚飯過後約上好友老梁,在就近的一塊球場打球。
兩個人就這樣玩著鬥牛,one on one ,一直打到九點多,看場的大叔在遠處跟我們吆喝著:「小夥子,今晚就到這吧,我們得熄燈了。」
停下來也確實有點累了,索性就坐在了地板上,掏出帶過來的毛巾,暖水壺。擦汗,喝水。
「咱以前可不只這點體力啊,這才哪跟哪。現在才一個多小時就真覺得有些累了。」
「是呀,不服老都不行。前天晚上愣是三點多才睡,頸椎和腰啊,酸的要命。擺在以前,我可是熬夜小王子。」
老梁猛地往自己口裡灌了幾口,若有所思地嘆了一口氣,我在這一下的眼神里居然看到了一絲感傷,他說:「我們以後還能像現在這樣喜歡籃球嗎?。」
不禁想起他前陣子在朋友圈裡寫過的一段話,心境和現在很像:「我們終究是會長大,會將那件松垮的球衣放進衣櫃的底層,穿戴上嚴整貼身的西裝。」
我使壞地,往他嶄新的白色球鞋上踩了一腳,望著他滿臉「卧槽你幹嘛」的驚愕和心疼,很是得意,「別怕,像我們這樣的人,輕易做不到放下籃球的。」
在這個問題上,我的確無比自信。
02
2008年開始接觸籃球。
打球這件事情上,表哥可以算得上是我的人生導師。那時我正小學,即將畢業,而正上中學的他時常在我面前吹牛:「老表啊,別說哥哥不指點你,會打籃球的男生可是最招女孩子喜歡的。」
我居然就這樣信了這個滿臉肥肉的胖子的鬼話,走上了這條「不歸路」。
但真正意義上喜歡上籃球,是源於一場比賽直播。
那個暑假正值北京奧運會,男籃決賽,美國男籃VS西班牙男籃。我親眼目睹了電視屏幕裡面的那個被解說員稱為「科比」的黑人球員,在三分界外強行打進一記「3+1」,一劍封喉,鎖定金牌。
那一刻,電視機前的我完全驚呆了,我的天,原來籃球還能這麼打。也是從那天起,我成為了科比的小迷弟。
03
初中,學校里的籃球氛圍自然要濃郁得多,愛打籃球的男生比比皆是。但是很快,我便開始體驗到籃球場上的殘酷。原來不管在哪,弱肉強食,適者生存,都是不變的法則。
初中三年,身高始終都沒達到 160 cm的我,在球場之上永遠都是最不起眼的存在。沒人會願意打球的時候主動叫上我,因為在這些發育正常的同學面前,我只會是個累贅。
又矮又瘦,笨手笨腳啥都不會,就算上了場,一個小不點兒,說不定被人輕輕碰一下就飛出去了。
在那個時候,就差有個人親自指著我的鼻子奉勸我:「你別打球了,真的不適合。」
因為身高,家庭之類,再加上青春期敏感而脆弱的自尊心,我在很多同學面前已經足夠自卑。
可是為什麼,為什麼連打籃球這麼一件小事都要否定我。
憑什麼你們就要認定我不行。
於是初二整整一年的時間裡,除了颳風下雨天,每個中午下課後,匆匆在食堂吃過午飯我就一個人抱著個籃球在球場上練。
一遍又一遍,練習左右手交叉運球,胯下變向,中距離投籃......
這些動作其實特別特別枯燥,可我足足堅持了一年。
而我也徹底被晒成了一個「廣東黑人」。假期回到家裡,看到我又黑又瘦,老媽心疼得直發抖,「你到底要幹嘛呀你這是。」
媽,我沒想幹嘛,就只是想打好籃球。
待到初三,臨近畢業,也不允許再這麼偏執下去了。不過課餘的時間還是可以在球場之上揮灑自己的汗水,而這個時候,身邊的同學已經開始不得不承認,我這個「小個子」球技大有長進。
至少,他們已經願意在組人的時候算我一份。
我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什麼是憑自己爭取得來的幸福感。
幾年後,我在看NBA的時候看到一個叫「以賽亞-托馬斯」的球員,只有175的身高,但依然馳騁在長人如林的頂級籃球世界裡,不停的穿梭奔跑,並且發光發熱。
我居然很不害臊地覺得,曾經的我很像他。
04
高中,身高終於開始有了發育的動靜,雖然始終沒達到人人都渴望的180cm,但好歹也在175cm站住了腳。
這時候的我,開始享受到籃球最真實的快樂。
連續兩年的班級籃球賽我都得到了球隊首發的機會,這擺在以前,連想一下都會覺得是天荒夜談。
而更讓我幸福的是,我終於有機會在暗戀的女孩子面前展示自己。
高二那年的一場小組賽,當比賽來到最後一分鐘,我們和對手比分打成30平,場下兩邊的觀眾都緊張地屏住了呼吸不敢出聲。
關鍵時候,班長硬是在對方手裡,電光火石間搶斷一球,進攻主動權回到我們手上。
我不停地來回跑位,最終在兩個大個子的掩護下,找到機會中投出手,穩穩命中。自此對手再也沒有追回比分,我們贏下了比賽。
在這麼多年的籃球歲月當中,那一記投籃,始終是我最高光的時刻。
在歡呼雀躍的人群中,我看到了那個女孩和所有人一樣開心地笑著,那份喜悅而動人的笑容,深深地刻在少年的我心裡。
如同一場美夢,甜蜜得不願意醒來。
05
大學,如願進入了系籃球隊。
但是,身材偏瘦缺乏對抗能力,並且缺乏正常水準的三分球能力,這些都赤裸裸地暴露出了我的技術短板。
一場表現得極為糟糕的友誼賽過後,隊長親自找我談話。
學長的話很直接很露骨,要麼有所改變,要麼退出球隊。
晚上回到寢室,整個人失了神一樣矗立在浴室里,任由冰冷的涼水潑打在身上。
很不爭氣地哭了。那是我第一次對籃球這件事產生了彷徨。堅持了那麼多年,難道就應該到這了嗎?
可我還是不甘心,想起了幾年前初中的時候要比現在難堪得多,不也一樣熬過來了嗎。
我握緊拳頭,暗自和自己打賭,給自己一個月的時間,一個月內把三分球這玩意兒練出來,證明給所有人看,我有實力留下來。
但如果一個月過後沒有改變,自己主動申請退出球隊。
接下來的一個月,每天準時五點半醒來,鬧鐘不敢半點拖沓,生怕多響一下都要被舍友拳腳相向。
三月份的廣東,早晨的氣溫十分清冷,好些時候天色還不太亮,路燈早已熄掉,偌大條通往球場的校道上就我一人,像極了一個在暗夜裡飄蕩的幽靈。
幾年以前,一個人在球場上重複著一遍又一遍枯燥的籃球動作。幾年以後,這樣的事我又經重新來一遍。
只是這一次要比以前意味著更多。
練不成,大概就不會再碰籃球了吧。
所幸,籃球是一項比拼付出汗水程度,孰能生巧的運動。由一開始規定的每天必須投進50個球,再逐漸到70個、80個、100個。憑藉最愚蠢的方法,我硬生生地把三分球這項技能練成了在球場上的一項常規武器。
現而今,每一次當隊友把球傳到我的手上,我都能感受得到他們眼神中的對我的期待和信任。
06
我媽總是不解風情地笑話我:「你呀,這麼喜歡籃球,抱著它過一輩子得了。」
2008-2018,不知不覺,籃球已經和我互相陪伴,一起走過快十年之久了。它於我而言,早已不再只是一個球狀體,也不再僅僅是一項簡單的運動。
它早已深深地融入了我的生活,成為我身上打磨不去的一塊烙印。它帶給我的一切,只有我才能懂。
而時間,就是我們這十年感情里的最棒的見證者。
願你我一樣,對己所愛,不忘初心。
end
「我是候爾」
「嘿,主動一下我們就會有故事喲」
※菩薩保佑!這三大生肖,財源滾滾,大富大貴,有你嗎
※有一種撩妹叫做:喜歡她那就帶她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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