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雙叒叕與唐人撕了
應點播寫一下金晨和唐人的事情,
2018年1月23日8點半,唐人在自己的官微上發布了一則聲明。
這份聲明裡,唐人表示金晨在2016年8月要求解除合同,並於2017年3月提起解約訴訟,一審判決之後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定合約有效、並沒有違約,所以金晨必須繼續履行合約。
之後金晨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上訴,法院在1月23日予以終審判決、駁回金晨的上訴,維持原判,也就是說金晨和唐人的合約依舊有效且必須執行。
聲明的時間線捋得很清楚,吃瓜群眾可能懵在,金晨不是一直有戲拍而且曝光度極高嗎?怎麼突然就鬧了解約,而且都已經鬧到二審判決出來的陣仗了?
但是看看金晨微博置頂內容,給了一個郵箱地址說是自己【唯一】的工作聯絡窗口,時間是2017年11月30日,還是能嗅出一絲不太愉快的八卦味道。
明星們的確會在微博或者其它面向大眾的社交工具上公布自己的工作聯絡方式的明星,都是為了給那些有合作意向的廠商片方多一個聯繫途徑展示,雖然當紅明星的經紀人or宣傳們並不那麼難聯繫上,但演藝圈這些幕後工作人員的流動性也很大,而有些劇組負責接觸演員詢問檔期的工作人員都是新手,那不如大家都愉快一些??
來自港澳台地區及他國的藝人們或許還會因為有專門打理內地經濟事務的代理公司而專門強調一句??
但像金晨這樣在簡介里已經寫明了聯絡郵箱,卻又置頂唯一工作聯繫方式的操作,是真的很少見。
在唐人聲明發布之後,金晨粉絲在這條置頂微博底下留言,說「現在知道這條微博的意義了,中間不知道損失了多少機會」。
那麼金晨在提出告訴後真是失去了很多機會嗎?
唐人微博里只貼了一篇聲明,但相關新聞里卻直接PO出了判決書。
我們通過判決書來稍微捋一下哈。
首先,金晨方面找的代理律師是張起淮,經過之前多個明星相關維權案件,大家都對他的厲害略有耳聞,
金晨方面的訴求是,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支持金晨解約。
而她之前的一審訴求是,解約、唐人提供金晨所有演藝合同、交出工作室印章公章營業執照和稅票、訴訟費由唐人負責。
關於合約內容,文書中有提到,雙方簽訂的合約是排他性的,唐人在2014年12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的合約期內全權代理金晨娛樂相關事務及與其公眾形象有關的活動和行政事項,金晨不得自行、也不能通過委託、授權、經紀等其他方式或者第三方途徑來越權插手合約範圍的事項,包括接戲、接活動等。
當然相對應的,唐人也必須要履行相應的經紀、代理、宣傳推廣,如果沒經過雙方協商金晨就單方面終止或者解除合約,那麼她需要賠付違約金。
金晨方面不服一審判決、堅決要提起上訴的依據是:
1.一審法院適用法律有誤,金晨是可以任意解除合同的;
2.讓金晨對唐人失望的原因是唐人並沒有讓她參演《無心法師2》,也沒有按時給她對賬單,並且她覺得唐人沒有給她足夠的宣傳推廣服務,是唐人違約在先;
3.根據合同規定,金晨享有單方面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權利,而她在2016年8月2日向唐人老闆蔡藝儂發了要求解約的簡訊後,蔡藝儂沒在通知送達的3個月內向法院提出異議,因此合約已經解除了。
而一審判決中,法院根據唐人在官微、公眾號、蔡藝儂個人微博上均對金晨演藝活動進行宣傳為由判定唐人沒有「未提供足夠宣傳推廣」;
而2015-2016期間唐人向金晨提供了4部以上影視劇及綜藝演出機會,金晨所謂的阻攔工作機會是基於公司對其長期規划進行的,不構成「攔截」;
雖然唐人沒有按時提供對賬單的確不符合合約,但這不足以構成違約,而金晨以「缺失信任感」為由提出終止合約也是於法無據的理由。
二審判決也查明,金晨的合約不是單純的代理合約,是綜合性的商事合同,所以不支持單方面解約,
金晨說對賬不及時並不影響其具體收益,也不屬於根本違約,
何況《無心法師2》的參演相關是有單獨簽訂服務合同書和補充協議的,不能以此來要求解除另一份協議,
所謂享有單方面解約權也並沒有事實依據,從法院的角度來看,金晨的任何一項聲明都沒什麼支撐依據,所以敗訴也很正常。
在唐人的微博下,唐人公司粉絲和金晨粉絲各執一詞,站在唐人角度來看問題會覺得金晨沒有契約精神,而金晨粉絲會覺得是受欺負了,唐人給她接戲了嗎?
那我們來看看金晨的發展軌跡,她是90年生人,畢業於北京舞蹈學院民族舞系,
還參加過08年北京奧運會開幕式,就是左邊這位??
11年的時候,她就以北京舞蹈學院校花名頭闖蕩江湖了。
因為11年也是她正式出道的年份,她演了一部武俠劇叫《七種武器之孔雀翎》。
也是這一年,她參加了《舞動奇蹟》第三季——是不是很熟悉,昨天推送的主人公江鎧同孫驍驍姐妹花參加的也是同一季,這張還能看到孫驍驍的臉??
而金晨的搭檔是TVB的黎諾懿。
這對「一諾千金」組合是當季的冠軍。
2012年她還在《楚漢爭雄》里演了虞姬,搭檔的是任程偉這樣的戲骨。
2013年,她靠著一部叫做《詭拼車》的電影入圍了最佳新人女演員。
在進入唐人之前,金晨是簽了公司的,公司是浙江天地光影,
那時候的公司也是給了她一些女一號的資源。
也就是說,金晨並不是新人小白,而是從浙江天光地影跳槽到唐人的,2015年還有博主爆料說金晨是被挖走的、唐人給她出錢打官司付了違約金。
儘管之前的資源不少、也都很好,但金晨實際人氣變高還真的是在進入唐人之後,《無心法師》的月牙是很多人認識她的第一個角色。
她和韓東君在戲裡也很有CP感,
當時無牙夫婦各種甜寵台詞片段想必是在大家首頁刷出了一定存在感的。
這部劇在2015年率先嘗試了電視劇班底製作、網路(搜狐)平台播出,算是走在前頭的網劇,製作精良、故事也好,所以在豆瓣評分也很高。
演員韓東君、陳瑤、王彥霖都算是新面孔,都靠這部劇擦出了水花,而張若昀更是靠著張顯宗這個角色吸了很多粉,也就是說這個IP是翻拍成功了的,而且演員們都吃到了紅利。
金晨在上訴中以這部戲的後續為託辭、說演不了它的第二部所以覺得唐人違約,從情理上來說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的確是一塊大餅。
但是這個劇的原著是尼羅寫的同名小說,有四部,發生在不同的時空,每一部的女主都不一樣。
第一部發生在軍閥割據的時候,金晨演的月牙在結尾就死掉了,那句「沒過夠啊」很賺人熱淚。
第二部的女主叫賽維、第三部的女主叫蘇桃,第四部的女主史丹鳳,分別發生在抗戰年代、文革年代和現代,彼此的人物個性、出生背景和設定都是不同的。
唐人拍的《無心法師2》選的其實是第三部的故事,不過故事背景還是沒拍敏感時期,而是改到了20世紀30年代初的上海,女主設定是15歲的女孩蘇桃,算是個大家閨秀??
演員也相應換成了99年出生的李蘭迪。
蔡藝儂在訪談里說過,李蘭迪試戲之後就覺得她很好,趕緊勸她簽約,
況且2016年6月的時候,唐人就跟骨朵網路一起對《無心法師2》展開了選角,
蔡藝儂原本的設定就是需要一個單純的、符合角色年紀的演員,因此也不存在刻意打壓金晨而不讓她演角色的事情。
而金晨跟唐人簽的合約里有補充協議,特別指出《無心法師》的拍攝是第一部,後面幾部她可以是主要角色,但還是要唐人自己來選。
《無心法師2》開機的時間是2016年8月8日。
跟金晨差不多時間進入唐人的小花,還有陳瑤和胡冰卿——小彩旗是2013年就簽約了的,金晨陳瑤胡冰卿都是2014年。
三家粉絲也是不免要拿各種實績和資源比較,就像是金晨粉絲會覺得雖然《無心法師》陳瑤是女二,但陳瑤明顯比較受寵,因為岳綺羅的角色是貫穿四部的,金晨那個所謂的「月牙」只是階段性女主而已。
金晨粉絲還覺得,公司給金晨的資源一直都是不合理的,
因為胡冰卿進來就有上了湖南衛視播出的大女主戲《旋風少女》,而且收視率還一度破2,實績和名氣蹭蹭就上去了。
後續還給了《重返20歲》劇版這樣的大熱IP,而且這個餅還是一度劃給金晨的。
陳瑤跟金晨一起演了《無心法師2》,後續也有了《致青春》劇版這樣的大女主資源。
有周渝民參演、雙女主配置很容易爆的《櫃中美人》也是給了陳瑤和胡冰卿,
而金晨後續接到的《秦時明月》,主角是陸毅陳妍希蔣勁夫甚至胡冰卿,金晨的角色不入三番、連女二的算不上。
《青丘狐傳說》是大家都有份上的單元劇,雖然她搭的是王凱,
但是硬要比的話,娜扎才是一番。
還有《女醫明妃傳》,雖然劉詩詩、霍建華、黃軒主演,但女二還是外面的李呈媛,金晨只能算三番。
而唐人給的其它資源,分別有《仙劍雲之凡》《小情人》《萌妃嫁到》《鬼吹燈牧野詭事》《極品家丁》。
其中《仙劍雲之凡》撲街了,而且大男主韓東君、女一娜扎,金晨大概算是女二,
《小情人》倒算是還可以的資源,搭胡軍演二番女一、上星劇。
其它三部金晨妥妥做女一的戲,《鬼吹燈之牧野詭事》,愛奇藝網劇;
《極品家丁》,優酷網劇;
《萌妃嫁到》,樂視網劇。。。
對於粉絲來說,上星劇和網劇之間隔著鴻溝,上星劇不是大IP也不是重要角色,這足以看出唐人對金晨不用心。
而也不只是金晨粉絲單方面的看法,事實上金晨在解約的時候也提到了《重返20歲》《櫃中美人》《無心法師2》不是自己演的事,甚至還提到了《三國機密》,
不過《三國機密》我看了一下,曝概念海報是在2016年11月,
開機是在2017年3月,
在開機新聞里有提到劇組花了半年時間來選角,怎麼倒推都是在2016年8月金晨提出解約之後發生的。
唐人實際推掉的,在判決描述中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電影版的角色(女主白淺已經定了劉亦菲,應該是玄女或者素錦),
以及搜狐時尚盛典活動,但唐人也表示金晨最後也的確是參與了那次搜狐時尚盛典的。
不過雖然金晨資源不算很多,但在2015-2016年的時候,她在唐人粉絲心中還是頗有一些存在感的。在「無牙夫婦」大火的時候,金晨和韓東君在戲外也走了一波CP操作,至少劇集在播的時候兩人的互動非常有愛,
兩個人的微博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都非常親密而且圈粉。
還有人拍到片場圖,兩個人疑似牽著手——雖然唯粉會覺得這一切都是過度發散,但以現在的粉絲生態來說,很多人真的是會看劇→看戲外磕糖,然後再從戲外糖里擇一入坑或者變成雙擔。
但時間來到2016年5月,金晨發了這樣一條微博,被解讀為「分手」的標誌??
之後她和韓東君開始解綁,6月的時候又被拍到和王大陸同框,被懷疑是在一起了,當然現在我們知道了,那時候倆人是要合作《鬼吹燈之牧野詭事》的。
但過了兩個月,也就是8月11日,金晨就被拍到了和鄧倫一起的畫面,她的戀愛才算是正式曝光。
在這組畫面里有少女心的飛撲,
有著名的拍PP,可以說是相當實錘了。
這段戀情出來的時候,剛好是金晨向蔡藝儂提出解約後,在微博熱搜上直接力壓當時奧運期間人氣爆棚的張繼科直播。
拍到金晨和鄧倫的趙五兒,在預告里他說的是知名小花,
因為不管金晨參與那些唐人主導投拍的劇集不管最終收視如何,都有話題明星參與、也有唐人公司粉絲作為基本盤,討論度就算比不上之前的《步步驚心》們,但熱度也並不弱。
何況那時候金晨還參與了《花樣姐姐》第二季的拍攝,
不知道這是哪邊的資源,但當時有新聞說,她是頂替劉詩詩上的。
不管金晨是不是頂替劉詩詩上的,但她的確依靠這個節目刷了一波好感,因為在節目中她就是大咧咧的男孩兒性格。所以在2016年11月,她發微博說張天愛截胡她的時候,
很快就上了熱搜第一名。
在那條微博下,她
回抱了幾個人,基本都是「前路漫漫你有我」這種安慰回復。
那時候站金晨的人很多,除了她本身性格爽朗有優勢之外,還有人有人找出當時劇組給金晨找替身的告示做證據,
也有人給出與正式官宣照片相近格式的金晨的照片,來證明金晨的確是被張天愛截胡了。
在這件事上,唐人方面至始至終沒有發聲,這也是金晨粉絲覺得唐人最狠絕的一步,
搜了一下唐人官微,在2017年3月15日之後就再也沒有更新過關於金晨相關的內容了,而當時官方也的確沒有就《武動乾坤》相關事宜給過正面說法。
有人說《武動乾坤》根本就不是走唐人渠道得來的資源,而是走鄧倫那邊接觸到的,所以唐人才沒有理會。
在一篇刊發於2017年6月、講影視劇選角的文章中有提到,
鄧倫和李沁的工作室是掛靠在新麗傳媒下面的經紀公司「新生麗量」下面的,
主推是這家叫做浩瀚星盤的公司。
浩瀚星盤和新生麗量的法人是同一個,叫做公鈺涵,
公鈺涵和他的浩瀚星盤主要做的就是選角工作,特別是最近6年內接了80多部戲的選角工作,其中有李沁參與的《如懿傳》《楚喬傳》,有鄧倫參演的《楚喬傳》《斗破蒼穹》,都有公鈺涵的團隊在選角,《武動乾坤》也是其中之一。
只是2017年6月,金晨和鄧倫發了微博,疑似分手。
2017年9月,她直接掛了一群轉發,疑似指責鄧倫買水軍攻擊她,但那是她和鄧倫之間的恩怨,和唐人已經沒有關係了。
在唐人那條聲明下面,也有人在討論唐人這家公司到底如何,有人覺得唐人很倒霉,簽的人都過河拆橋,也有人覺得那麼多人都走了,唐人自己是有毛病的。
從唐人鬧著要走的,金晨的確不是第一個。2013年就有林更新,那年2月3日的時候,有媒體問他有沒有接《步步2》,他說沒有,
這被媒體報道成了「傳遭唐人封殺」。
之後有一條疑似蔡藝儂朋友圈的截圖流出,說2012年10月唐人就邀請林更新出演《步步2》的,是林更新自己說興趣不大並且提出要解約,而且要用出演《步步2》來做為解約的條件。
當時唐人方面表示,林更新的合約是簽到2020年的。
2013年2月5號,唐人還專門發了聲明說,林更新的合約從2010年3月1日簽到2020年2月29日,長達十年,他沒有權利越過唐人獨自接活動接戲。
之後林更新《舞樂傳奇》開機,5月份他接受訪問時說,跟唐人還是合作夥伴。
8月份的一審結果是,林更新的合約於2012年12月解除,理由是雙方是有償委託合同,而判決時雙方已經失去信任基礎,林更新的單方面解約是符合規定的——是不是聽起來很熟悉?
但隨後唐人不服提起上訴,2013年12月9日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定,林更新和唐人已經沒有合作信任基礎,合約改為判決當日無效,在此之前林更新自己接的活動是違約的,需要按照合約規定將收入的30%賠給唐人,也就是195萬元。
在林更新之後,蔣勁夫在2015年9月7日被傳解約,
第二天蔣勁夫就回應說的確提出了解約,
唐人也及時做了聲明說己方對蔣勁夫無愧,蔣勁夫卻在臨開拍之前辭演《仙劍雲之凡》,
並再次強調,跟蔣勁夫的合約是有效的,奉勸大家不要違約。
對此蔣勁夫直接將唐人告上法院,說唐人妨礙自己演藝事業發展,並且拖欠自己工資204萬元。
在解約風波爆出來之後,有傳說蔣勁夫在《秦時明月》中的戲份會從男一變到男七,
為此媒體還特意關注了一番。
之後蔣勁夫有接受採訪回應,沒否認拍《軒轅劍》35集片酬只有7萬塊、《秦時明月》片酬只有陸毅十分之一的說法,但說自己走不是因為片酬,是因為跟唐人沒信任的合作基礎了。
誰知2016年1月29日,蔣勁夫的爸爸蔣春來開設微博,發了一封長長的公開信,
說唐人管理混亂、給蔣勁夫畫餅,還違約剋扣他155萬片酬;
說唐人壓榨蔣勁夫;
說唐人偽造合約並且封殺抹黑蔣勁夫;
還說唐人提前放風預告判決結果,涉嫌干預司法。
這件事在當年是大瓜,畢竟當事人父親下場親自撕,還說到了合約、拖欠公司的問題,氣得唐人不發聲明了,直接發律師函一一駁斥。
2016年3月31日,唐人起訴了蔣勁夫爸爸,蔣勁夫表示跟唐人沒法再合作了,
10月31日法院判決蔣勁夫合約仍然屬於唐人,並且駁回索取賠償的訴訟請求,接的私活需要賠償唐人傭金損失。
蔣勁夫提起上訴之後,12月29日終審也敗訴了。
之所以林更新可以走而蔣勁夫不能走,是因為法院在之後考慮到藝人經濟合同並不是簡單的委託關係,
委託合同的話,自然人委託人是可以單方面解除合約的,但經紀公司和演員之間的經紀合約更為複雜,並不適用於委託合約所描述的情況。
金晨這次要求解約被駁回,用的說法和林更新當時差不多,但卻被駁回了,依據就是現在對合約的性質考量是「經紀合約」而非委託合約。
一共三個鬧解約,一個走了兩個沒走,這似乎不是唐人不佔理,但越來越多的人覺得唐人留不住人,是因為曾經打造出許多新人的唐人,手中的王牌老將接連出走。
曾經的唐人三寶外加郭曉婷,
袁弘2010年約滿走人做北漂(當時唐人總部在上海),
郭曉婷,2012年和平分手,
劉詩詩,2017年底約滿離開。唐人輝煌時代刷出臉熟存在感的中堅力量,除了胡歌已經做了股東,別的都離開了。
從前大家看好唐人、甚至現在都有唐人粉是因為,它真的製作過許多好劇,劇中那些常常出現的熟臉、因為都是一家公司所以打打鬧鬧格外熟稔的良好氛圍,都讓粉絲觀眾覺得它像是藝人的家。
「橫店小白樓」「小白樓籃球隊」「劇照晏斐大叔」甚至埃及之行都成了唐人粉們津津樂道的梗。
但是曾經影視製作公司包斷了藝人經紀約的做法,在現在看來似乎是越來越行不通的了。
李少紅的榮信達也是偏向影視製作但同時代理藝人經紀事務,現在《新紅樓》簽下來的蔣夢婕、李沁們全都離開了,
就連曾經制霸一方的歡瑞,現在手頭的藝人也沒有幾個了,合約仍然生效那些演員的粉絲們,也紛紛埋怨公司不給自家愛豆接外戲、整天被困在自製劇目中或許比市價更低的片酬、消耗自身人氣和發展。
就算是內戲是大IP,簽約演員們的角色應該如何分配、番位又要怎麼定奪也是一件麻煩事。何況觀眾在看慣了同一撥人來來去去地在同一家影視公司出品的戲裡串臉熟,也會有一些怨言。
去年9月5號,正午陽光也發布公告,宣布取消藝人經紀業務。
對於金晨和她的粉絲們來說,當初看中了唐人自己開戲的良好影視資源,但近些年唐人的影視項目大多無法取得預期回報、頹勢明顯,那就不要綁著上升期的藝人死不撒手。
可是對於唐人而言,公司有投入、違約後公司有損失,說句「人要有契約精神」並不過分。
明明是該用理性思維去思考的問題,現在變成了情與法的碰撞,誰都好像有自己的理由,但誰都是大戲裡的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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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逼格炸天的演員陣容,居然還做到了每個演員都這麼「有戲」
※今年「歌手」還能打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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