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讀《總體藝術論》一
我們要成為自由的人,要放下所有的執,放下執之後,你就看山不是山了,因此,我們超越了我們生而被給定的限制,我們才真正成為人。
有人問我,是什麼支撐你這麼瘋狂的工作,我回答他,是因為我的好奇心,這個答案似乎有點出乎他的意料。所以我不需要用什麼來支撐,支撐是來自外部的力量,對我來說一切就這樣自然而然的發生了。
只有一條道路能夠讓你們感到幸福,那就是——使用和實現你的想像力。
我始終認為,歸根到底,所有關於藝術的討論仍然離不開關於生活的討論,那就是——幸福如何可能。
我們要開闢用想像力解決問題的生活和藝術道路,要不斷的和自己體內外的成見、定見做長期的鬥爭。我們要相信:任何事情除了最為人熟知的、最常規的,經常也是最理性的辦法,總是還可能存在著其它的解決辦法。任何物、任何人,都可以別的方式被使用。這些可能性,我們只不過是還不知道,卻不要輕率的說他們不存在,我們必須先承認自己的無知。
當我們展示了自己的可能性,就展示了世界的可能性、展示了物的可能性,就展示了造化之奇。物之用有窮耶?人之才有涯乎?
很多人都把「新」,誤認為是自己的私有語言。
我們要把我們的語言放到粒子加速器里,去產生新的模式,目的是為了創造新的表達式,去達到過去的表達方式所不能達到的某種效果。
我們喜歡別緻的說法,我們喜歡繞著彎子說話,我們喜歡把話說的有文采。其實,有文採的話和別緻的話,與一句平白的話一樣準確的表達了意義。但是在表達了意義之外,我們受用了別的東西。那種東西叫效果。
讀者觀者的習俗語法不同,往往這種效果所引起的心裡反應也會不同,這語法可能更是我們要花時間去學習的內容。文化通常是越間接越高級,比如喝茶的目的是解渴、提神可是偏偏要通過功夫茶來延緩這個目的的實現。在延緩的這個過程中,有時會有些不相關的事情進入到這過程,以致後面直接目的已經變得非常不重要。比如一座九曲橋,真正的目的已經由到達彼岸變成了觀景。
我所提出的藝術道路,是把作品當做是一個「現象」,一個世界上第一次出現的、和既存現實平行的事物,而不是既存現實的一種「鏡像」。這裡的「現象」,是未曾顯過的隱,是潛在現象的實現;這裡的「鏡像」,或叫「反映現實」,是對既存現象的模仿、感情、觀念、表達的注入。
把藝術者的工作看作是一種「試錯」,在創作之前,藝術者有想要打動人、想要達到某種效果的意圖,藝術者會猜想,面對這般觀眾,我如果此般的做,會產生哪般的效果。藝術者的這些猜想,依據的是他對觀眾人性(覺知心到)的了解,依據的是他對他所使用的材料物性(形式結構)的了解,他對他的作品將要投放進去的整個現象(創作狀態)、局勢、局面的了解。這個猜想可能是正確的,作品就如期生效,可能是錯誤的,就返回繼續修改,再推敲他的手法,指導生效為止。
一件作品不是由我內心的情感來決定它的價值,也不是由它和現實的關係決定它的價值,而是由它能達到什麼樣的效果來決定它有什麼價值。作品觀眾看著沒感覺,沒有打動人,那就繼續改,改到觀眾看後說:哇,太棒了!太酷了!這就算作品達到效果了。
我的態度很簡單:凡是鼓勵藝術家不要修改自己作品的藝術理論,都是錯誤的理論。
以效果論作為評價標準,經典作品就是那些在最大的時空範圍裡面生效的作品。在藝術品之中,高下的判定只關乎一件事——那就是人們的想像力在其中獲得釋放的程度。好作品真正打動我們的,正是我們在其面前體會到的那種驚訝感,那種驚訝感帶給我們解放感,開放我們的視野和胸懷。當然,它的基礎依然是人的常情常性,倘若一個人性情怪異,我們便不知道何以開放他的視野和胸懷,所以我們談論的藝術,前提是我們依然相信人性。
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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