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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佛陀的思想當中有幾個概念是屬於核心概念的,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些基本概念對後人的意義就如同一把標準的尺子,可以用來衡量和判斷某一種「佛家思想」到底是不是符合佛陀思想的基本原則的。

「四法印」就是這樣的一把尺子。

「印」的本意就是印章、印璽,比喻著這些基本原理是被加蓋了最權威的印璽的。這「四法印」分別是:

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有漏皆苦。

而這「四法印」之中,又以前兩點「諸行無常」和「諸法無我」最為根本,從這兩點再追溯起來,就牽扯出了佛陀思想中一個最最根本的概念——因緣,佛法種種,大都是附著在這個「因緣」概念之上的。

何謂因緣?一切事物、一切現像都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糾纏在因果關係的鏈條里,受著因果規律的制約,此生而彼生,此滅而彼滅。

於是,宇宙萬物,既然「此生而彼生,此滅而彼滅」,哪裡還有什麼事物是恆常存在的呢?剎那之間生滅相續,是謂「無常」。萬事萬物,成住異滅不出此理,是謂「諸行無常」,此即「四法印」中的第一法印。

那麼,如果認識不到萬事萬物的無常本質而錯認為有些事物是恆常不變的這類見解,佛家謂之為「常見」,因而主張人們要屏棄「常見」來認識佛法。

另一方面,雖然萬事無常,它們卻無一不是按照因果規律在生生滅滅著,這是綿延無盡的,如果只看到「滅」卻看不到「生」,或者只看到「生」卻看不到「滅」,這都是因為沒有認識清楚因果鏈條的綿延無盡的性質,所以,這種錯誤的見解佛家謂之為「斷見」,也是要屏棄的。

那麼,既然萬事無常,「我」是不是也在「無常」之內呢?

佛家把一切生靈都叫做「有情」,一個「有情」並非是一個單獨的個體,而是種種物質元素和精神元素的聚合體,這些元素歸納來說就是「六大」,即地、水、火、風、空、識。

「六大」之中,地為骨肉,水為血液,火為暖意,風為呼吸,空為空隙,識為精神。「有情」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又是「五蘊」的聚合,「五蘊」就是色、受、想、行、識。

這在中國最具普及性的經文《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中講得非常清楚:「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這話幾乎是人人熟知了。

那麼,既然「有情」(也可以在這裡把「有情」代入為「我」)並非一個獨立存在,而是「六大」和「五蘊」的聚合體,這種種細小的因素剎那間相生相滅,那個「我」,究竟又在哪裡?

對此,有一句著名的偈子:「昨日種種譬如昨日死,今日種種譬如今日生」,大體就是這個意思,只不過世人通常把它作了心理勵志式的庸俗化的理解了。

那麼,再往下繼續推論的話,所謂「六道輪迴」,其實並不是有一個「我」在其中輪迴,不是有一個恆常不便的靈魂在其中輪迴,而是「有情」的死亡導致了「六大」與「五蘊」分崩離析,而分離後的種種因素又在因果鎖鏈的作用下發生了新的聚合。

這並不是被很多人想當然地理解的那樣,存在著一個不變的、恆常的靈魂,在六道之中反反覆復地投胎轉世——「因」只會「促成」「果」,而不會「變成」「果」。

對於這個「諸法無我」,歷來還有著種種引申的理解,但絕對不是像《三世因果經》之類的偽經所謂的那樣:有一個恆常不變的「我」,今生積德行善,好求得來生的福報。

佛陀指給人們的「因果」之說,是在闡明宇宙變化的規律,而不是庸俗的道德投機。佛陀是在給大家講道理,而不是帶領大家做買賣;佛陀所關注的是解脫之道,而不是幫助世人求平安、求富貴。

那麼,再回到這個因果規律,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句名言其實一樣是在說規律,但是,這個規律卻不是像很多人僵化理解的那樣:「我」做善事,所以「我」就得善報;「我」做惡事,所以「我」就得惡報——這是道德,而不是佛法,佛陀關注的是宇宙的終極真理和眾生的解脫法門,而不是道德,當然就更不是道德投機。

所以,從這層因果規律來看,前人栽樹,是種了善因;後人乘涼,是得了善果,並不是前人栽了樹就一定自己能乘涼的。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前人砍了樹,是種了惡因;他自己乘不了涼,後人也跟著乘不了涼,這是惡果。

所以,雖然「善惡有報」沒錯,可種下善因的人卻不一定是自己得到善報,種下惡因的人也不一定是自己得到惡報。這才是世界的真相,不過後來被賦予了太多一廂情願的道德色彩。

這才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本來面目,只不過這真會傷透了那些懷有美好情操和淳樸願望的人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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