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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廳官受賄246萬貪污公款修房修車一審被判六年半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事關執政黨的生死存亡,事關國家事業的興衰成敗,事關人民的民生福祉……」

自2012年開始,作為十一、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的施耀忠連續5次在全國「兩會」上提交有關正風反腐的提案,從「加強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到「嚴格防控國家惠民政策蛀蟲」,再到「解決好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施耀忠是原民建中央常委、民建海南省委會主委、海南省社會主義學院院長、海南省公路勘察設計院院長。然而,這個經常以「反腐鬥士」、「廉政專家」等光輝形象曝光在聚光燈下的廉政模範,實際上卻是一個邊作秀邊收錢的貪妄之徒。

近日,備受關注的海南「明星官員」施耀忠受賄246萬、貪污4.1005萬公款一案,經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貪污罪,數罪併罰,判處施耀忠有期徒刑6年6個月。

曾是知名「反腐鬥士」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施耀忠,男,1963年7月生,江蘇海門人,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學位,研究員。

1988年7月,在施耀忠從南京工學院土木工程系道路工程專業畢業之時,適逢海南建省,施耀忠從海南省公路勘察設計院一名科員走上仕途,從此平步青雲。

25年之後,也就是2013年,施耀忠正式升任為一名正廳級幹部,擔任民建海南省委會主委、海南省社會主義學院院長、海南省公路勘察設計院院長。

在此期間,他還收穫了一批「頭銜」——十一、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三、四屆海南省政協委員,五屆、六屆海南省政協常委,民建第九、十屆中央委員,民建第十屆中央常委。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海南省有突出貢獻優秀專家。

在媒體報道中,每年的全國「兩會」上,施耀忠可謂是一個「提案大戶」,是媒體爭搶採訪的對象。其中,自2012年開始,他每年都會提交有關正風反腐的提案,從「加強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到「嚴格防控國家惠民政策蛀蟲」,再到「解決好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等,每一個提案都令人印象深刻。

記者梳理髮現,在每一個反腐主題的提案中,施耀忠都深刻剖析各類腐敗現象產生原因,提出了一系列的反腐倡廉的「金點子」,儼然一副與腐敗勢不兩立的廉潔清正形象。

2013年3月,就如何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施耀忠提出,在公立醫院深入開展醫藥購銷商業賄賂專項治理工作,堅決糾正收受紅包回扣等不正之風。要引導公立醫院把醫德醫風建設與反腐倡廉建設結合起來。

「『親』是要求政府主動和民營企業家親近,主動幫助解決企業的困難,而『清』則要求政府官員和民營企業家要保持清白清廉。這種新型政商關係下,我們一定要把企業發展好,提高民營企業家自身素質,守法合法經營,光明正大發展。」 2016年3月,施耀忠如是說。

然而,就在半年後,因嚴重違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施耀忠先後被撤銷政協海南省第六屆委員會委員資格、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雙面官員」施耀忠的「假面具」慢慢被揭開。

70次收246萬好處費

據檢方指控,2000年至2014年期間,施耀忠利用其擔任省公路設計院院長的職務之便,在勘察設計項目分包、建設工程發包以及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先後多次收受崔某、於某、鍾某、張某的賄賂款共計246萬元。

2000年至2014年,崔某以湖南省地質工程勘察院海南分院、海南省地質綜合勘察院、江西省地質工程總公司海南公司、海南中乘工程勘察設計有限公司、安徽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公司海南公司、安徽水文工程勘察研究院海南分院等單位的名義,在省公路設計院承攬勘察分包項目。

「為和施耀忠處好關係,並在勘察項目發包、工程款支付等方面得到施耀忠的關照和支持,我於2000年至2013年先後33次共送給施耀忠151萬元。」 崔某供稱。

同是2000年至2014年期間,於某以江西地質工程勘察院海南分院、海口辰邦基礎工程有限公司、海南贛龍岩土工程勘察院等單位的名義,在省公路設計院承攬勘察分包項目。

為和施耀忠處好關係,並在勘察項目發包、工程款支付等方面得到施耀忠的關照和支持,於某於2000年至2014年先後33次在施耀忠的辦公室、海口市濱海大道香江德福酒店、海秀路京豪酒家、金墾路康年皇冠酒店等地共送給施耀忠63萬元。

2002年4月,省公路設計院的職工集資樓、辦公樓項目招投標。為承攬該項目,鍾某找施耀忠幫忙,施耀忠將其介紹給分管副院長王某,並讓王某對其給予關照。2002年9月份,經評標,鍾某掛靠海南省第二建築安裝工程總公司中標。同年10月25日,省公路設計院與海南省第二建築安裝工程總公司簽訂施工合同。事後,鍾某先後三次分別送給施耀忠10萬元,共計30萬元。

2005年至2012年,海南地質綜合勘察設計院測繪分院院長張某在省公路設計院承攬勘察分包項目。2012年春節前的一天,張某在施耀忠的辦公室送給其2萬元。

貪污公款修房修車買空調

2013年6月5日、12月2日,施耀忠先後兩次授意司機王某將妻子林某名下的一輛豐田威馳小轎車拿到定點維修廠維修,花費共計1.2165萬元,後由省公路設計院財務部門與定點修理廠結算。2015年省紀委調查後,施耀忠將1.2165萬元退還到其單位基本賬戶。

2013年6月,施耀忠交待省公路設計院水電工陳某維修其位於海口市大同路私人住房的水龍頭。陳某以房子陳舊為由建議施妻林某將室內牆壁刷新,林某便委託陳某聯繫工人維修房屋,陳某墊付0.3萬元給裝修工人。此後,陳某將該0.3萬元費用在省公路設計院報銷。2015年省紀委調查後,施耀忠將0.3萬元退還到其單位基本賬戶。

2011年12月,施耀忠交代司機王某為其維修位於省公路設計院住宅小區C棟1101房私人住房的空調。後因無法修理,施耀忠又讓王某為其重新購買空調。王某便墊付0.584萬元在海南信興電器有限公司購買了一部三菱重工空調。後王某將購買空調的費用在省公路設計院報銷。

2014年,施耀忠交待辦公室副主任齊某從省公路設計院財務支取費用,並在北京賽特購物中心購買了數萬元的購物卡。為幫助其妹妹成功申報國家級課題項目,施耀忠在北京某茶樓宴請有關評審專家時,將齊某用公款購買的2萬元購物卡送給了評審專家。

據了解,省審計廳對省公路設計院進行審計期間,施耀忠於2015年9月某日向崔某退回37萬元。省紀委調查期間,施耀忠2次分別向省紀委廉政賬戶退繳22.5萬元和19.5萬元,共計42萬元。立案後,施耀忠的家屬3次向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退繳贓款共167萬元。2017年5月22日,施耀忠妻子林某向海南一中院退出用公款購買家用空調的0.584萬元及用公款支付個人開支的2萬元,共計25840元。

近日,海南一中院一審認為,施耀忠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公款4.1005萬元及收受賄賂246萬元,分別構成貪污罪和受賄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60萬。

說「法」

用制度戒尺讓「雙面幹部」現形

1月13日,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公報出爐,公報對今年的反腐工作列出八方面部署。其中,第一條就強調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要求「堅決清除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陽奉陰違的兩面人、兩面派」。

施耀忠是「雙面幹部」的典型代表。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說一套,做一套;人前是人,人後是鬼。演技再好也有穿幫的時候,施耀忠這類「兩面派」幹部的「畫皮」最後還是被揭下了。

「雙面幹部」的出現,說明預防懲治腐敗工作已經進入「深水區」,貪腐問題已經出現了隱蔽化、偽裝化特徵。要進一步鞏固來之不易的反腐成果,就必須用好制度戒尺管好用好乾部。首先,一定要加大懲處力度,加強廉政教育。其次,克服選人用人上「以貌取人」的危險傾向,防止選人用人等「燈下黑」。最後,用制度來規範權力的運行,將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將權力納入到制度的軌道中來。(法制網 邢東偉 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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