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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年間發生在德州的奇案

清康熙年間,德州有一個男子新婚娶妻,親戚和鄉鄰都來慶賀,眾人飲酒,猜拳行令,喧嘩不已,一直飲到半夜之際,新郎醉眼朦朧,外出小解,一去不返。眾人見新郎久去不歸,擔心新郎醉酒迷路,就分頭四處尋找,找遍了宅第的旮旮旯旯,毫無新郎蹤影。眾人驚詫,結眾返回到新房尋找,只見新房之內除新娘孤身一人之外,哪裡有新郎半個蹤影?眾人恐慌,議論紛紛。新娘一聽新郎失蹤,駭然失色,花容慘淡,淚水漣漣。新郎的父母一聽兒子失蹤,頓時放聲痛哭,泣不成聲,全家亂成一團。鄉人四處尋找,一直尋找十佘天,無奈,迒親近友家全都找了一遍,仍毫無蹤影。新郎的父母擔心兒子遭遇不測,又請人淘幹了村裡的水井打撈,就連附近河河溝溝也都派人打撈一遍,結果,仍一無所獲。

不知不覺,事情過去一月有佘,新郎生不見人死不見骸,杳無音訊。新娘的父母痛惜女兒新婚失偶,先派人將女兒接回家中居住,半年之後,又托媒人前往親家說事,想將女兒叧嫁別人。新郎爹娘一聽抱頭痛哭,堅決不肯答應,說道:「我兒骸骨衣裳,俱不見蹤影,如何驗證他已不在人世間?就算是遭遇不測,也須等到一周年之後再做打算,怎能如此急躁?」新娘父親暗嫌親家不講道理,就到州府衙門擊鼓告狀,要求官府斷案。孫文光受理此案之後覺得蹊蹺,經過一番訊問之後,沒有得到絲毫線索。孫文光又派人到新郎的左鄰右舍進行調查,結果,鄉人眾口一詞,都說新郎失蹤的莫名其妙,但卻又都提供不出有用的線索。最後,孫文光判道:「新郎無故失蹤,生死未測,新娘回娘家居住,務必等候三年,三年之後,任其叧醮他人,夫家人不許阻撓」。新娘的爹娘和公婆都無話可說,各自回家。

一個月之後,新郎忽然回來,只見他神思恍惚,若有所失,眾目睽睽之下,說話乖張,語言模糊。消息傳到官府之後,浙江餘姚人、德州同知孫文光親自審理此案,據新郎講述道:結婚當晚,他醉酒外出小解,忽然瞅見新娘身穿鮮紅盛裝在前面走走停停,十分可疑,新郎暗生疑竇,悄悄尾隨。新郎宅院後面有一條汩汩流淌著泉水的小溪,一座小橋橫跨小溪,新娘猶豫片刻,上橋徑直而去。新郎更加疑惑,高聲呼喚,新娘回頭,以手相招,新郎急忙上前追趕,新娘卻疾速而去,無論新郎如何追趕,倆人總是一前一後,相隔數尺。大約走了數里之後,倆人來到一個村莊,新娘停步對新郎說:「君家寂寞,我不習慣,請君暫住妾家,數日後一同回去。」說罷,回身扣門,輕聲呼喚。

片刻之際,一個丫環應聲而至,將門扉打開,新娘抿嘴一笑,尾隨丫環魚貫而入。事到如今,新郎無可奈何,只好硬著頭皮跟進去。屋內燈火通明,岳父岳母一左一右早已等候。岳父道歉道:「小女自幼嬌生慣養,從未離家,她聽說出嫁之後要到婆家居住,一直惶恐不安,今偕婿同來,甚是欣慰,居住數日,老夫親自送你們回家。」說罷,命丫環整理被褥,讓女兒女婿歇息。數日之後,新郎提出回家建議,新娘頭一天滿囗答應,第二天卻借囗推諉,不肯跟隨丈夫回去。新婚燕爾,恩愛夫妻,兩個年輕人樂不思蜀,一直在此住了半年有餘。

有一天,新郎忽然見岳丈全家人都呈現驚慌失措之色,惶恐不安。岳父說:「原先打算數天之後送你們回家,不想光陰似箭,已逾半年。忽然之間,有凶耗傳來,不得已先送你回家。」說罷,親自將女婿送出門外,溫言慰勉,言者諄諄。數語之後,岳父急速返回宅院,關閉門扉。新郎依依不捨,獨自前走數歩,忽然覺得道路難行,就打算返回岳父家請人指路。不料,回頭一看,只見滿目野曠低樹,荒墳高冢,岳父家宅院倶無。新郎驚駭,慌不擇路,拔腿狂奔,跌跌撞撞回到家中。這樁德州新郎失蹤案就這樣成為了不解之謎。

孫文光聽罷,半晌未語,他覺得不可思議,新郎失蹤之後,新娘一直在家獨守空房,何時偕新郎返回娘家?但是,新郎言之鑿鑿,滿臉無辜,似是而非,又不象是信口雌黃。孫文光根本不相信什麼鬼怪狐妖之事,他思忖片刻,暗地裡懷疑新郎有問題,但事發倉促,又一時很難發現破綻,就決定以靜制動,派人秘密監視新郎的行蹤,尋找破綻。沒想到,半月之後,孫文光被調離德州,此案不了了之。

(作者簡介:孫建功,1959年生於山東臨邑,現為山東省作協會員、山東省首批齊魯文化之星、德州市政協文史專員、德州學院兼職教授、德州市有突出貢獻專家、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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