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願過錯,也不要錯過
情感
02-03
說,還是不說。他都在那裡,不來不去。
我年少時不擅交際,在多數場合,我不是覺得對方乏味,就是害怕對方覺得我乏味。可是我既不願忍受對方的乏味,也不願費勁使自己顯得有趣,那都太累了。所以更多的時候我都願意獨處。因為我不覺得自己乏味,即使乏味,也可以 選擇自己承受,累及不了他人,所以無需感到不安。
而這樣性格的我終究做不了大事,但我卻有一個很喜歡很喜歡的人,卻因為自己的退縮與孤僻的性格,總是對他敬而遠之,幻想著保持一個朋友的距離就夠了,這樣就可以一輩子。
他待我也不錯,總是嘗試著讓我變得積極陽光一點,可是他越是這樣,我就越難受。我們都習慣於和親近的人發脾氣,而把溫和的一面留給了陌生人。我總是不理他,對他很冷淡,我以為親近的人不會轉身,但是我發現我錯了。
終於有一天,他受不了了我所謂的「高冷」,他以為我不理他是因為不喜歡他,他說他再也不想一味的來討好我,卻得不到回報了。
我眼睛裡的星星,在霎那間,熄滅了。我想拉住他,告訴他其實我是喜歡你的,但是話到嘴邊,看到他慢慢遠去的身影,卻開不來口。我蹲在巷口哭了,渴望著他會回來找我,但是他並沒有出現。
我明白了,寧願過錯,也不要錯過。如果喜歡他,就大聲的說出來,因為年輕,何必去在意後果,因為愛著,就別怕嘗試。青春,很寶貴,只有充滿正能量的去年輕著,去愛著,才不會等到錯過了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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