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拉房子被沒收後,其家人可申請繼續居住,並交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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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法律事務的副總理威沙努昨天(1日)表示,司法部強制執法廳將依照法庭判決和財政部的決定,沒收前總理英拉女士名下財產,英拉有權委託律師上訴,可不必親自上庭提交和辦理上訴程序。英拉的房屋雖然屬於可沒收的財產之一,但在執行前先需要核查所有權是否為英拉名下。
威沙努指出,依照法律規定,即便房產在配偶名下也可以沒收,並通過拍賣公司進行公開銷售,拍賣所得資金將歸入國庫。在上訴期間英拉的家人仍可以在該豪宅內居住,但需要得到相關部門開具非房主身分暫住許可文件,而且需要支付租金。
對於英拉名下的其他財產和資金流動的調查進展,威沙努稱,他並不知情,因為沒有收到財政部提交的相關報告,目前還不確定英拉是否已提前將房產轉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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