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嬌要結婚了,真正傷害她的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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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8年艷照門事件發生,到2018年阿嬌生日男友求婚,十年的時間,足以讓人們慢慢忘記一些事,原諒一些人。
然而,這種原諒卻有性別之分。
如今,在網上搜索陳冠希:
但搜索鍾欣桐:
同樣一件事情,人們對待男人和女人,有很大不同。
隨著時間流逝,大眾開始慢慢接受陳冠希,他辦了潮牌,拍了紀錄片,結婚生子,過得幸福美滿。
然而十年過去了,卻沒有一個男人有勇氣娶阿嬌。
艷照門成了阿嬌的人生污點,每次阿嬌有新聞,就會有人提及那段醜聞,她飽受輿論壓力,談過幾次戀愛,但每段都無疾而終。
阿嬌曾經絕望地說,對愛情不抱希望,只希望能嫁個老實人,整整十年,她才等來一個願意娶她的人。
同樣的一件事,陳冠希很快被大眾原諒,成家立業,往事似乎對他沒有過於嚴重的影響,但阿嬌卻為這件事,付出了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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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性別上的不公平,生活中屢見不鮮。
一個粉絲半夜發來消息,說發現男友出軌,她提分手,但男友死皮賴臉求複合。求和被拒,男友讓她賠償2萬塊精神損失費,否則就公布她的大尺度照片。
她慌了,不敢跟家裡人借錢,只好找渠道貸款,把錢給了男友。可她一個學生,沒什麼收入,貸款利滾利,最後無力承擔,只好告訴家人。
媽媽知道後暴跳如雷:我怎麼會有你這樣不自愛的女兒?誰讓你跟別人拍這種不要臉的照片!
後來,她不敢奢望愛情,而是服從父母安排,和比她大十歲的二婚男人相親結婚。
在她父母眼中,有人肯要他們的女兒,已經是莫大的榮幸。所以女兒被家暴,他們也勸女兒忍耐。
我們不得不思考:這個女孩究竟犯了什麼錯,到底是什麼觀念,讓父母左右女兒的婚姻,「毀掉」女兒的後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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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責罵和嫌棄,女人往往內疚、抱歉、自責,不惜降低姿態去討好別人。
就像阿嬌,有人說,艷照門事件後,阿嬌變「慫」了。
她對公眾道歉,把錯誤攬在自己身上,「我有想過去死,如果我死的話,可能好多人就會停止不講這件事。」
她因為「不光彩」的過去而自卑,總覺得自己「沒人要」,也不敢對愛情有什麼嚮往。
可是,她越這樣,踩她的人越多,看她笑話的人越多。
為什麼要放下自尊,處處討好別人?這樣的討好,真的能換來滿意的結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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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淇剛踏進娛樂圈,盲目聽從別人安排,拍了三級片和裸體寫真,這成了她人生抹不去的污點。
行人在街上看到她,都會喊她「脫星」,和張震傳緋聞時,張震的父親對媒體說:舒淇不是張震的另一半。
面對種種非議和嫌棄,她只說了一句話:我一定要把脫掉的衣服,一件一件穿回來,說到做到。
2016年,她和馮德倫結婚,不僅穿回了衣服,還找到了幸福。
美國女演員詹妮弗勞倫斯也曾被爆裸照,事後她沒道歉,而是譴責爆照的人,聲明有幾句話讓人印象深刻:
這是我的身體,應該由我做主。
我現在已經不會再為此生氣或哭泣,我也不需要靠這些照片發布者被懲罰才能感到幸福,我只需要找到自己的平靜。
她沒有道歉,也沒有放低姿態來獲得寬恕和原諒,這種做法反而贏得大眾的好感。
現代社會,男女平等已經進步很多,但在男女關係方面,男女平等還遠遠不夠。
如果一個女人的不雅照片或負面資訊,在網上傳播,就像阿嬌這樣,人們很難再接受、認可她。
但是同樣的情況,換成男人,結果就會不一樣。
這些年,阿嬌為「艷照門」付出了沉重的代價,而造成這個局面的,是「三從四德」的觀念,是有著「三從四德」觀念的每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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