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華‖辣條「好吃」,可不能「貪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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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日,據紅網報道,湖南郴州一名15歲的肖明(化名)因一天吃了15包辣條住進了ICU。
據肖明的父親說,1月30日,兒子在小商店買了15包辣條,食用後當晚就出了狀況,一度出現嘔吐、腹痛、煩躁等癥狀,家人趕緊把他送到附近的永興縣馬田鎮醫院。到達醫院後,肖明一度出現昏迷。由於肖明病情嚴重,1月31日凌晨0:40,緊急從當地醫院轉院到了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救治。經急診科醫生檢查發現該患者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目前,肖明已經入住該院ICU搶救,尚未脫離生命危險。
「當時患者是深夜送來的,病情十分嚴重。」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主任徐自強介紹,患者是因為進食辣條後出現了嘔吐、頭痛、頭暈、發熱、精神差等癥狀。徐自強分析,辣條含有亞硝酸鹽,食用到一定劑量,當亞硝酸鹽與血紅蛋白作用時,會使二價鐵氧化成三價鐵,形成高鐵血紅蛋白,而失去攜氧的能力,進而造成組織缺氧。通常情況,一般食用0.2克到0.5克的亞硝酸鹽就會引起中毒,食用1克到2克的話就會導致死亡。
又是辣條,又是亞硝酸鹽!
曾經辣條是如此之風靡,全世界為之瘋狂,因為其「色彩斑斕」,因為其「重口味」,因為其「炒雞好吃」。然而在吃的時候,我們是否想像過辣條是用什麼樣的原料在什麼樣的生產環境中加工出來的呢?我們是否想像過在辣條中添加了多少不應該添加、不能添加,和能添加但是超限量添加的「神秘物質」呢?我們是否想像過這些辣條的包裝是否密封,在運輸儲存過程中會不會被污染呢?在吃的時候,我們是否想像過控制好吃進去的量,而不是一飽胃口,大吃狂吃一通呢?我們是否想到過吃進去的這些「辣條」,包括它含有的看得見和看不見的成分是否能夠被腸胃消化吸收,是否對身體有害呢?
關於亞硝酸鹽,本微信公眾號(ID:Quality-TONNY)講了好多。例如,2017年12月18日的文章《從滷肉店老闆違法超量添加亞硝酸鹽被刑拘說起》、2018年1月9日的文章《食品顏色太鮮艷,當心亞硝酸鹽在惹禍》和2018年1月22日的文章《工業鹽誤當食用鹽,可見標識的重要性有多大》。在文章中,講到我國現行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2014年12月24日發布,2015年05月24日實施)規定亞硝酸鈉和亞硝酸鉀作為護色劑和防腐劑在肉製品中的最大使用量為0.15g/kg,即相當0.015%。而最終的殘留量,以亞硝酸鈉計,一般都不得超過30mg/kg,即相當於0.003%。
0.015%的添加量,即每斤添加0.075g,在一般的小作坊是很難做到的,因為他們很少有這個精度的秤,添加的時候可能都是憑感覺。即使按照這個比例添加,除非是先溶解後再使用,否則很難保證攪拌均勻。這就要求我們在吃食物的時候,如果發現顏色很鮮艷,特別是「紅」得有點可怕,有點不正常,那麼我們應該特別留個心眼。
同時也是提醒我們每一個人,如果遇到某個食物很想吃,但是切記不能多吃,記住「過猶不及」;某個食品很好吃,但是注意不能天天吃,記住「物極必反」。這個食物,不僅僅局限於像「辣條」之類的「垃圾食品」,也指像「山珍海味」之類的「養身補品」。
管住自己的嘴,做到不貪吃,估計因吃而導致的不良癥狀想向你靠近都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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