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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美潔 游食在明代京城

(原標題:徐美潔 游食在明代京城)

假如要在明代做一個自由民(游食),該去哪裡呢?毫無疑問,你應該去北京。「北上廣深」的今天,在明代由北京城一城擔當。所以帝都表示壓力很大,為這些流動人口的到來,幾分歡喜幾分憂。歡喜的是,看看明代小說、戲曲之類就知道,在京城生活,服務業很發達,賣什麼的都有,賣飲食當然是基本了,還有賣水、賣冰、賣花等等,各種外賣APP在手,便利得很。

憂的部分,就是京城的糧食是由漕運定額的,南糧北運,投入的是整個國家的財力,它的首要任務,是維持政府的運轉,並提供邊防的糧餉。我們看畢自嚴寫於崇禎年間的《度支奏議》,發現明代京城的糧價,至少五六十年來沒有大的波動。這就是京城的福利,而這種福利,是維護政府機構運轉之外,順帶惠澤給居民的,游食們的加入,未免要打破平衡。好年成倒也罷了,萬一運河某處淤積,乃至地方災荒,糧價必受影響,而京城平抑的糧價,顯然是需要政府補貼的。這筆賬其實也好算,就是糧食豐足時,有你們也挺好、挺方便的。但某年歉收,資源不夠,就確實感到肉疼加頭疼。肉疼是無端的外來人口享受了政府優惠,頭疼是荒年難免多事,市面上米價波動,流動人口又往往是貧困人口的重合,管理容易混亂。

士、農、工、商的四民劃分,使得身份、職業與戶籍綁定在一起,郡縣就成了一個大的國營單位,變動小,管理就不那麼費事,會計方便統計要上繳的賦稅,要派活時,也可以找到人。這就好比「體制內」,再苦再難,活下去,就有你的身份。但不在體制內混的人也很多,大多是因為混不下去了。比如明代的蘇州、松江二府,賦稅太重,活不下去,他就炒了單位魷魚,離開家鄉,逃掉賦稅,自謀出路去了。各地這樣的破產農民也很多,進城謀生,成為手藝人、服務業從業者,或依託僧、道謀食。這類人,被稱為「游食者」、「游食人」。

「游食」這個標籤,意味著他從此遊走於社會邊緣,是要被人看不起的,且面臨著時時被驅趕的命運。《西遊記》里,烏雞國太子就當面說唐三藏:「和尚是游手游食、削髮逆君之徒。」明代小戲《和尚下山》里,小和尚委屈地說:我明明在山上開荒自食其力,可人們還是說我們和尚游手游食。也經常有官員建言,要「清僧道以杜游食」,主要是經濟體量太小,怕不生產的人口太多。明太祖定律:「申明天下,四民各守其業,不許游食。」(《皇明通紀》)並規定對游食者要重罰,使之歸農。

儒家官員中,對貧弱者有同情之心的佔大多數。一則他們大多出身寒素,靠科舉晉身仕途,對底層生活有切身的感受與同情。二是他們從小受孔孟之教,既有「達則兼濟天下」的理念,又有「惻隱之心」的認同,所以對於游食,他們一般不會粗暴驅逐。比如萬曆時的首輔申時行,就是這種溫和派作風,他寫信給福建巡撫指導工作:「游食之徒持齋聚會,此當解散禁戢,概謂之妖言叛逆,則冤矣。」(《賜閑堂集·答沈練城巡撫》)就算是聚在一起的流民,他也不建議用過於峻急的手段,不要聚眾生亂就好。

游食們為什麼喜歡去北京?且看嘉靖三十一年九月某天,嘉靖帝與嚴嵩有這麼一段對話:

嘉靖:來了那麼多人,沒有吃的怎麼辦?嚴嵩:饑民來了不少,京城米價天天漲,只有將太倉糧拔出十萬石,平價糶賣了,皇上您看怎麼樣?嘉靖:我也這麼想。但有些人恐怕走不到京城,就餓死在路上了,有什麼應對措施嗎?嚴嵩:已經吩咐下去了,由五城御史帶領各司官役,沿途查看,有餓死的,就好生掩埋。那些身無分文,平價糧也買不起的,也不能看著餓死,就由十萬石中,分出二萬石來救濟。再著錦衣衛嚴加把關,不讓平價糧落到奸商手裡,保證市面米價平穩。嘉靖:甚好,我也是這麼想的(據《皇明從信錄》)。

這對話顯然與二人「不理朝政」、「奸臣」的形象對不上號,是的,他們其實一個精明,一個能幹,歷史與人物,總有多面性。饑民當然不等於「游食」,但我想說的是,只要國家還沒破產,京城還是安全之地,那裡有儲糧,即使因天災而導致米價飛升,還有政府出來平衡調節,比如嚴嵩主張的平價糧,都是可行的權宜之計。所以,饑民與游食,都愛往京城走,用腳投票,總有它的合理性。

《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難逢夫》里寫:「那王爺兩手擦了淚眼說,那無恥畜生不知死的往那裡去了,北京城街上最多游食光棍,偶與畜生面龐廝像,假充畜生來家哄騙我財物。」但那麼多游食者,除了從事正當職業之外,難免有雞鳴狗盜、偷奸耍滑者,帶來社會隱患,造成管理困難。所以驅逐「游食」的運動,往往出於治安考慮,經濟問題只是因素之一。

正德三年,劉瑾發動了一次驅逐「游食」運動,鬧得沸反盈天,差點激起民變。當時已有東、西廠,由錦衣衛谷大用管理,劉瑾為了分權,又另設內廠,監視城中官員外,還管上了流動人口:「市井游食無業之人,如酒保、磨工、鬻水者,皆逐之四齣。千餘人集於城外東郊,持白挺劫人,聲言自分必死,欲甘心刺瑾。瑾懼,乃復之。」(《弇山堂別集·中官考》)

我查來找去,各種文獻中也沒說劉瑾為什麼要這麼干。酒保、磨工、賣水的,雖說是「游食」,但一不嘯聚,二不偷搶,還能自謀生路,在城市的服務業、小作坊中從事底層工作。正德三年也沒有出現大的饑荒,京城內並無大量饑民湧入。而且,他又不是順天知府,沒有平抑糧價,控制人口等方面的管理壓力。沒有現成的答案,只能從記載這條文獻的上下文找。

史料、筆記都說劉瑾這是「矯旨」辦事,同時辦的還有這幾件事:下令寡婦都要嫁人,有死亡而未下葬的人家,要立刻火化焚棄。推測一下緣由,讓寡婦嫁人,或許是認為,既讓男人多了配偶,又能提高生育率,增加社會生產力,有益社會。死人立刻焚化的條例,或許是為了移風易俗,因為當時有一種風氣,因費用太過,或風水揀擇等原因,好多人家不辦葬禮,厝棺寺、庵等處,竟有幾十年未下葬者,說起來,也是一種陋習。又或許跟寡婦那條理由一樣,沒用的要處理,有用的要利用。幾件事聯起來看,劉瑾應該是整齊劃一事物的癖好者,「有用論」的先驅。可惜,離開國營廠的游食們本來就不聽話,劉瑾的京城整治運動以失敗告終,還被王世貞們記了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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