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界限的婆媳關係
?一個家庭煩惱調解現場,一位四十五歲的婆婆走上台,她想挽回前兒媳,她後悔,逼著兒子與兒媳離婚。
婆婆說:兒子現在都不想回家,一回家就喝的醉醺醺的,對著結婚照發獃,擔心兒子這樣下去會得憂鬱症。我去找過前兒媳,前兒媳不同意復婚。希望節目組幫著勸勸前兒媳。
前兒媳來到現場說:當初如果不是您以死相逼,如果不是您將另外一個女人帶到家裡與您兒子相親,我和您兒子是絕不會離婚的。
婆婆說:他們結婚時,我花一百多萬給他們買了房子,裝修的時候,又花了我八十多萬,她就是這樣大手大腳的人,我花了這麼多錢,我就沒有一點發言權嗎?早年和丈夫做建材生意,積累下一些家產,由於操勞過度,丈夫心臟病突發不幸去世,留下我和兒子相依為命,我晚年是不是應該和我兒子住在一起。
前兒媳:住在一起是什麼樣的,我和前夫晚上想去看電影,婆婆說讓我們回來陪她看電視,看電視時,婆婆要坐在我與他兒子中間。
婆婆:我就是希望他們倆個眼裡還有我,他們倆在一起,我肯定在邊上,我一個人覺得很孤單,兒子長這麼大,我從來捨不得使喚兒子,而兒媳經常在我面前使喚我兒子,給她倒杯水,給她打盆洗腳水,我就是不習慣。
這是一對扯不清,理還亂的婆媳關係。
婆婆現在只有這唯一的兒子是她最親的人,她把兒子當成她後半生的依靠,她從情感上接受不了另外一個女人與她爭奪兒子。
婆婆應該明白的是,她和兒子各自都是獨立的個體,各自有自己的生活。即使住在一起,也不應當干涉兒子與兒媳的生活。她不該把自己的情感過多的寄托在兒子那裡,已經超出了母子情感的範圍,已經越過了親情的界限。
婆婆才四十五歲的年齡,應該有自己的生活,她並不缺錢,可以旅遊,度假,上各種培訓班,培養自己的興趣愛好,豐富自己的生活,何必和兒子,兒媳攪和在一起。婆婆也沒有義務為兒子買房,一切以過好自己的日子為主。如果心甘情願為兒子買房,裝修,也不應該以此為要挾,干涉兒子的生活。
婆媳關係,婆婆要懂得退齣兒子的生活,保持距離是最好的辦法。距離產生尊重,距離產生美。
距離就是保持各自的獨立性,互不干涉,也就有了相互尊重,親情才能保持永遠的美好。
※換個角度看問題,心態會不同,生活更快樂
※婆婆沒有告知她,就賣了住了十年的婚房,她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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