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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戲之王」,棒極了

《馬戲之王》說的是馬戲鼻祖P.T.巴納姆的故事。

在1891去世的時候,巴納姆的頭銜已經排滿了娛樂巨子、節目經紀人、政治家、企業家、作家等字樣。

但在美國,他最著名的頭銜是騙子。

此人1871年開始經營馬戲,是世界上第一個乘坐火車而不是馬車演出的馬戲團,他的馬戲團號稱世界最大的馬戲團,他本人被稱為世界巡迴演出之王。

他善於作秀,他的馬戲團除了真的招攬了各種畸形人演出外,在廣告上也是虛實並舉,誇大其詞。

他在報紙上刊登廣告說發現了一個160歲的黑人女奴,在100年前,她曾給美國第一任總統喬治·華盛頓做過奶媽。

雖然最後敗露,該人不過80歲,但已經讓他賺盡了金銀。

他包裝最成功的例子就是那位拇指將軍。1844年,巴納姆在一個碼頭髮現身高64厘米、體重8公斤的侏儒,就達成協議,帶他來到紐約,起名為「湯姆布斯將軍」,連維多利亞女王都成了拇指將軍的粉絲。

這在《馬戲之王》里都有體現。

也就是說《馬戲之王》是一部好萊塢最擅長的真人傳記電影。像《美麗心靈》、《艾德無德》、《模擬遊戲》、《萬物生長》、《林肯》、《薩利機長》、《達拉斯買傢俱樂部》。

2017年,也出現了《我,花樣女王》、《馬其頓教授與神奇女俠》。

但《馬戲之王》並未在好萊塢擅長的真人傳記這一塊下多大功夫。這也是影片毀譽參半的原因。

影片在敘事上的草率,是坦誠的。巴納姆的騙術和現在的營銷學之間的關聯,他的出身與社會背景的映照,畸形人與社會大環境的摩擦,拎出任何一塊,稍微精耕細作,就能達到《模擬遊戲》、《馬其頓教授與神奇女俠》這樣的水準。

但《馬戲之王》在傳記之外,最重要的標籤是歌舞,這也是影片最在意的。

歌舞片製造了好萊塢第一個黃金時代。《爵士歌王》、《綠野仙蹤》、《音樂之聲》、《一個美國人在巴黎》、《雨中曲》,奠定了後來電影的詞義。

雖然用的是電影的形式,但黃金時代的歌舞片仍然屬於舞台藝術的範疇,突出的是歌唱、舞蹈和音樂方面的藝術質感。

換句話說,歌舞片的劇情盡量單純,玩的是歌舞的功夫。

這也是我說《馬戲之王》棒極了的原因。

最讓我嘆為觀止的是兩場舞蹈。

一場是巴納姆在酒吧說服菲利普合作,這是兩個男人的舞蹈,說的是友誼。

在那一刻,兩人是酒吧這個小世界的上帝。一切都為我所用,酒吧的櫃檯、酒杯,都隨著他們的舞蹈和歌唱而活了起來,隨著兩人的韻律而舞蹈。

嗯,道具和演員一起完成舞蹈。

舞蹈和音樂也在敘事,隨著洽談的深入,兩人情緒的變化,舞蹈越來越默契,歌聲越來越柔緩。

這是歌舞片獨此一家的魅力。

另一場歌舞是菲利普向飛人少女安表白,這是一男一女的舞蹈,說的是愛情。

那個時候,黑白通婚仍屬大逆不道,但白人菲利普最終還是決定向黑人妹子表白。

這場舞蹈發生在還沒有演出的馬戲表演場所,空間和道具方面,有了得天獨厚的優勢,尤其醒目的是飛人少女空中環套的使用。

兩人的舞蹈是一場上天入地的追逐,也是衝破世俗的一次次起飛。空間移動,線索清晰,貫徹堅決。身體柔美,音樂空靈,情緒豐盈。

歌舞片對攝影的要求極高,尤其是本片中馬戲團誇張的服裝顏色,更是對攝影形成干擾。《馬戲之王》透視感極強,攝影機對光的捕捉和閃避堪稱範本,整體呈現出一種令人迷醉的油畫感。

鏡頭移動一直是歌舞片所長,《馬戲之王》的鏡頭是有生命的,高昂時的靈動,低沉時的滯緩,事故發生時,上第一般的俯視。

最重要的是,《馬戲之王》秉承了黃金年代的歌舞片精神,簡單說就是

人在唱歌,而不是技術在唱歌。人在跳舞,而不是攝影機在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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