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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圈被「重鎚」整治,能管多長時間?

娛樂圈被「重鎚」整治,能管多長時間?

枯木

近日,國家網信辦會同六部委,對熱衷炒作明星緋聞隱私、涉嫌違法違規的各類行為主體進行全面排查清理和依法綜合整治。北京網信辦、廣州網信辦也約談了部分平台網路,於是,一些平台欄目下線整改,部分平台也公布了一些刷榜名單,並且相應地關閉了一些娛樂賬號。

這一「重鎚」整治行動,首先得到廣大網友的一邊倒的好評,人民日報為此也連續發文「六部委亮劍,炒作明星緋聞隱私可休矣!」,「狗仔隊們製造的娛樂新聞,該管管了!」,對當前的娛樂圈低俗現狀進行痛批;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2月2日公布了《微博客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可以說,從輿論到官方,都非常支持對娛樂圈現狀進行整治。

面對「重鎚」行動,部分人士也提出擔憂,對該行動能持續多長時間,以及實際執行中的操作性,最後能否達到根治效果,也值得我們來探討。因為針對娛樂圈的低俗行為,這次整治並不是第一次,而且以前就有過多次,最近的一次是2017年6月份,北京市網信辦約談多家平台網站,責令網站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用戶賬號管理,並且關停了不少賬號。當時筆者寫了一篇文章《封殺狗仔今何在?換個馬甲他又來!》,果不其然,沒到半年就死灰復燃,有的賬號這次又被關停,我們不得不擔憂,究竟怎樣才能根治頑疾?

要想根治娛樂圈低俗炒作現象,我們先要找出根源,然後才能對症下藥。那麼,根源在哪裡?根源就在於一個字「利」。不管如何肆意炒作,不管如何傳播低俗,歸結到為了出「名」,然後終極目標還是一個「錢」字。

關於「利」有三方面的,第一是個人之利。一些娛樂圈或者其他行業人士,甚至草根人群,在當前眼球經濟時代,都知道出名要緊,出了名,就可以吸引關注,然後有打賞有分紅有廣告,甚至可能被某些公司看中,進行包裝演節目,從而獲取勤奮工作一輩子都拿不到的錢財。有的明星更需要話題刷存在感,否則知名度降低,影響片酬待遇,因此也加入其中,進行合謀炒作。

第二個是平台網站之利。平台網站設立欄目,閱讀關注人員越多,對公司運營自然是錦上添花,廣告贊助就會紛至沓來。因此,平台網站和那些炒作者是有著共同的目標,炒作者藉助平台傳播,平台依靠炒作者吸粉,雙方一拍即合,平台因此對那些炒作題材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是被有關部門約談才不得不整改,自身並沒有動力去真心封殺。

第三個就是炒作滋生的行業之利。由於炒作的存在,於是,媒體公關、作假軟體、刷榜關注、娛樂公司、話題製作一條龍,這個行業,有狗仔專門盯梢,有攝影視頻製作、有圖文寫手、有話題策劃、有專門的媒體公關,分工明細,從以前的簡單跟蹤到現在的和一些「名人明星」合謀,紛紛製作話題。一貫的方式不外乎:提前策劃=>自媒體披露熱點=>當事人否認=>繼續爆料=>當事人發布律師函=>然後就不了了之。如此重複往返,百試不爽,造成娛樂圈烏煙瘴氣,三俗不斷。

以上三點,就是如今娛樂圈低俗炒作屢禁不止的根源所在。往往有關部門約談後,由於對平台網站等沒有痛下殺手,造成平台網站應付了事,並沒有真正起到監督作用,把責任轉到自媒體號上,而自媒體號背後的運營者往往不出面,即便是封殺也是換個馬甲而已。

我們看到,一般整治的手段是:網信部門=>約談有關平台網站=>平台網站關停部分賬號或者調整欄目=>娛樂賬號換個馬甲繼續=>違規被舉報=>網信部門=>約談平台網站=>繼續被關停。在整治過程中,網信部門還有權利收回網站的服務許可,可是從以前來看,只不過是一些影響不大的網站平台,針對那些流量巨大的平台網站基本上沒有過如此懲治。

因此,要想根治,首先對平台網站進行從嚴整治,具體訂出一些標準,比如針對有關欄目「三俗」嚴重,虛假標題矇騙點擊,人為刷榜等違規行為,予以不同處罰,嚴重可以停業整頓7天、15天、一個月不等,然後是狠罰,讓他們心痛,你傳播炒作一條低俗文章,可能獲利幾萬,那麼就罰你一百萬,一千萬,屢禁不止收回服務許可證。針對有些衛視節目和直播欄目的違規情況,要對主管人員追責,讓他們的違法成本陡然提高,從而他們才能自己痛下決心監督整治。

而針對那些名人明星,若參與炒作,或者存在有違社會公共道德規範的行為以及言論,尤其是道德敗壞、社會影響惡劣的,要予以封殺,進行黑名單制,比如5年內不得從事盈利演出,相關話題不得進入網站平台頭條熱搜等懲治措施。

而針對狗仔隊,我認為不能一概而定,要予以辨別,進行區別對待。因為,我們禁止低俗炒作,並不是禁止群眾監督。這些娛樂號的存在,只要不肆意炒作,不存在一些違規行為,我們還是要歡迎的,畢竟這是互聯網繁榮的多元化文化的需求,也是對那些「德藝雙馨」人士的鞭策。

為什麼?我們要了解,在如今全民娛樂的時代,人們除了欣賞節目,獲得愉悅感,還有不少人想了解這些名人明星的本來面目,這是人之常情。而作為知名人物,因知名度受益,他們的言行對社會會帶來極大的示範效應,因此需要讓渡一部分隱私給公眾,也就是公眾知情權,這也是社會監督和新聞自由的內容之一,概括的說,就是所謂的「公眾人物無絕對的隱私權」。

因此,我們整治行動並不是不讓輿論監督,而是恰恰相反,歡迎廣大群眾和輿論監督,尤其是針對那些「假道學」、「偽君子」、「低俗、媚俗、惡俗」的「害群之馬」予以曝光,對那些有違道德的言行進行披露,共同回歸正常的社會道德規範。

因此,國家有關部門整治娛樂圈低俗炒作行動,我們舉雙手歡迎,也希望能將有關規則條例進行明確化、條文化、長久化,提高可執行性,從而徹底根治三俗行為,引導社會回歸清風正氣,網路平台也要真正擔負起自己的社會責任,維護好網路健康生態,避免「娛樂至死」的最後毀滅了自己。

2018-2-3榆木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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