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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湯蘭蘭案,我們都忽略了這幾點

文 /在風 圖 / 電影《素媛》

對於這幾天刷屏各大社交網路的「湯蘭蘭案」,其實我一直在跟進,而一直沒寫是因為這類事情在這一年來已經發生過不止一次。

我們憤怒有用嗎?有用。但請相信,我們能做的,絕不僅僅是憤怒。

這篇文章,除了會讓你了解到「湯蘭蘭」案件的始末、結果。還會說說很多人最容易忽略的幾點思考。

假設一位14歲女孩跟你說自己被全家人甚至全村人性侵過,懷孕了,你會信嗎?

假設這位女孩說自己通過法律途徑,已經把他們告進了監獄,你會信嗎?

不知道你信不信,反正她的媽媽剛出獄,馬上跳出來說她在撒謊,甚至還有記者寫了一篇文章幫她媽媽呼籲網友一起「人肉」她,要她澄清真相……

這就是這幾天,朋友圈微博各大網站刷屏的「湯蘭蘭案」。

湯蘭蘭是誰?

她就是那個「十年前將全村16人告了」的14歲女孩。

為什麼她要這麼做?

這要從2008年說起……

01

媽,我懷孕了,是我爸的。

湯蘭蘭在舉報信中詳細描述了背後的原因:

6歲時:她的父親湯繼海一個人在家,因為百無聊賴而邪念縱生,於是將房間里的親生女兒強姦了。

也正是從那天開始,湯蘭蘭被強姦了整整7年,而且性侵她的人不止是她的父親。

9歲時:湯蘭蘭父親找了2個同村的村民一起到家中看黃色錄像。接著父親色膽又起,將湯蘭蘭拉到炕上,當著2個村民實施性侵。

更變態的是,他還邀請2個村民一起強姦自己女兒,輪姦過後還不滿足,又性侵了一遍。

接著這位父親還沒完,不久後繼續邀請了4個村民一起到家中看黃色錄像,並說「讓我女兒來陪你們玩玩」。

湯蘭蘭反抗,父親就拿繩子綁住她,打她罵她,直到她沒力氣反抗為止。

這一點也是法庭判決書判其入罪的其中一點:

村民李寶才、紀廣才、梁利權分別向躺在炕上的湯蘭蘭下體中塞茄子、黃瓜、甚至還有辣椒。隨後,劉長海、李寶才、紀廣才、梁利權四人先後對湯蘭蘭實施了輪姦。

噩夢還在繼續……

10歲時:湯蘭蘭父親邀請5個村民到家中看黃色錄像。這5個村民脫了褲子,圍著湯蘭蘭轉圈,並強行讓她摸自己的生殖器。湯蘭蘭想反抗,卻被扔上炕,遭受了5個村民的輪姦。

根據判決書認定,還有這些更變態的:

湯蘭蘭12歲時,兩村民來到湯家看黃色錄像,湯蘭蘭的父親提出,「讓我姑娘陪你倆玩玩」。湯蘭蘭的母親萬秀玲這時說:「玩玩得給錢」。於是,兩位村民分別交給了湯蘭蘭母親50元錢,在炕上再次共同性侵了湯蘭蘭。

直到14歲噩夢結束了,她轉學,終於逃離了那個村子。

她寄宿在校門口的一對夫婦家裡。這對夫婦對她很好,所以湯蘭蘭稱他們為乾爸、乾媽。

學校放長假,很多寄宿生都會回家,但是湯蘭蘭不願再回去,她只是打了個電話給母親,說:「媽,我懷孕了,是我爸的。

湯蘭蘭沒有騙人,因為在她的舉報信息里,有醫院B超報告的診斷結果,「子宮內有胎兒癥狀。」

那時候,她將村裡16人告了。

現在,她媽媽出獄了,稱女兒在撒謊,要找出女兒澄清。

而這時竟真的有一位新聞記者幫她媽媽在網上呼籲《尋找湯蘭蘭》……

02

「我女兒湯蘭蘭闖禍了,

大家幫我把她『人肉』出來」

是的,最近朋友圈微博各大網站之所以會重新翻出「湯蘭蘭案」,就是因為這位「生怕別人不認識自己」的新聞記者,發表了這篇偏向性太強的文章:《尋找湯蘭蘭:少女稱遭親友性侵,11人入獄多年其人「失聯」》。

記者在文中說:湯蘭蘭使得這幾十人坐牢後,自己卻失聯了。而湯蘭蘭的母親認為女兒是在撒謊,要求翻案。

這篇文章發表沒多久就因爆炸性標題獲得了幾百萬點擊量,但是很多人看完文章都開始質疑這位記者不夠客觀,一味在偏袒湯蘭蘭母親

潛台詞似乎是在慫恿網友們「人肉」湯蘭蘭出來,逼出所謂的真相。

不信你看:第一句就是說少女湯蘭蘭把親人們「」進了監獄——為什麼要說送進監獄?難道湯蘭蘭是法官嗎?輕而易舉就能把他們送進去的嗎?還是在暗示不知底細的網友們:湯蘭蘭本身就在撒謊?

作為一個有影響力的媒體下的記者,這些用詞,特別關係到法律的,不是應該要更審慎一點嗎?

更可怕的是,這位記者還將湯蘭蘭的身份信息公布了出來!居心何在?(下圖的馬賽克是我自己打的)

文章最後,這位記者三番四次地強調:要找出湯蘭蘭!因為被她說性侵的家人正等著她澄清真相!

總的來說,這位記者舉出了他認為的4大疑點:

疑點一:湯蘭蘭的證人知曉強姦一事存疑。

疑點二:B超單可能是假的,湯蘭蘭可能沒懷孕。

疑點三:為什麼多名被告人會當庭翻供,還有兩人「零口供」?

疑點四:湯蘭蘭打電話要錢交學費。

但是最後這四個疑點都被官方認為不足以推翻「湯蘭蘭性侵案」的犯罪基本事實!

只是令人氣憤的是:拿著這四個不影響犯罪事實的「疑點」,就貼出湯蘭蘭的戶籍信息,號稱要把她找出來,這樣的報道合適嗎?

我就想問:你有什麼資格在疑點不足以推翻核心事實的前提下,去這樣「扒光」一個曾受過傷害的女孩?

為了引起關注,你明顯偏向性報道,卻體現不出任何新聞記者該有的素養。

令人大快人心的是:官方已經對此作出了強烈聲明與譴責,這位澎湃新聞的記者被狠狠打臉。

03

正義會遲到,但不會缺席

日前,五大連池市政法委發布公告稱:「萬某玲(湯蘭蘭母親)釋放後,連續到非指定場所上訪,並且藉助少數媒體肆意炒作,向當地政法部門施壓,企圖翻案。

同時五大連池市政法機關承諾,將支持引導當事人依法申訴,並依法依規處理相關訴求。

04

從這次湯蘭蘭案風波中,我們能獲得哪些思考?

一:生活中,請遠離這兩類人

作為一名記者,寫出如此帶有偏向性的報道,實在匪夷所思。並且還狠到曝光湯蘭蘭的基本信息。

生活中一遇到這類沒有職業道德,容易被利欲熏心的人,一定要遠離。這種人既然會為了名利出賣他人,也會因為名利而出賣你。

作為一名母親,她不僅親眼看著女兒被強姦不管,出獄後還是不放過她。十年了,她還要再扒她一次!

她找的是湯蘭蘭,並不是她的女兒。她找湯蘭蘭只是為了給自己翻案,而不是為了她女兒。

有人說畢竟是親人,怎麼可以遠離呢?

但是當你面對這樣的親人,最好的做法恰恰是遠離,因為你把她當親人,她可從來沒把你當人!

如果可以的話,建議像湯蘭蘭這樣尋找法律途徑,徹底遠離,然後重新開啟新生活。

二:為了更好保護自己權益,我們更應該保持理智

因為這次案件,很多人都在抨擊這位記者,的確,這位記者值得狠狠抨擊,但也只是限於他個人,而不是整個記者集體。

我們不是不需要記者,而是要加強對記者職業道德的監督。

只有我們公民加強對這一職業的監督,才能轉而令記者在真相與名利間保持清醒,才能使得真相不被惡意掩蓋,才能使得社會的公權力不被濫用,才能及時避免更多的「尋找湯蘭蘭」現象發生。

我很贊同律師@法山叔 說的:

「每個集體、每個職業都存在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的情況,如果你因為某個人的錯誤打倒一片,削弱、剝奪其應有的權利,那這是最愚蠢不過的事情。

因為照此發展下去,如果有一天,當你遭受委屈,受到迫害,你想要伸張正義,你想要平反昭雪的時候,勢單力薄的你能找誰?

找記者?對不起,你這個案子不利於社會穩定我們不敢報。

找律師?對不起,你這個案子所里打招呼了,我要是接了我這律師證也就沒了。

因為律師現在很多基本權利,不是憑空得來的,除了大政方針的正確外,它也是無數法律前輩通過每起個案,每次立法一點一點爭來的。

市場化媒體新聞報道的自由,也不是憑空得來的,而是無數正義的新聞人通過自己的筆杆子,一字一句寫出來的。

湯蘭蘭這個案子,我們現在正確的思路,不應是剝奪和打倒,而是在對個人行為進行批評和懲戒的同時,不要讓這起案件傷害到從長遠來講對我們每個公民有切實好處的權利。

因為自由的喪失很容易,可自由的取得,卻往往需要經歷千辛萬苦。有些東西,我們一旦失去,就很難拿回來。

05

由於目前有不少網友說希望湯蘭蘭站出來澄清,甚至還有少數媒體在惡意帶節奏——看到這個我真的覺得很可怕。

所以最後,我必須要表明自己的立場:

湯蘭蘭今年23歲了,也改了名。她應該找到了一個對她好的人,找到了一份穩定的工作,甚至建立了一個溫馨的家庭。

既然官方都已經為她聲明了,那麼我希望她永遠不要被扒出來!希望有些媒體和網友能認識到這一點,不要再去「人肉」她!

她只是一個小姑娘,前半生受盡了苦楚和侮辱,後半生值得被這個世界溫柔以待!

作者簡介:在風,莫問大叔原創專欄作者,個人簽名:聰明是最靠不住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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