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社會原理(35)
原標題:文明社會原理(35)
第二節 原始風俗的公律、定律、法則
為了最終能對文明社會的風俗系統有一個深刻充分的了解,我們先來討論一下原始社會的風俗習慣中都有哪些重要的公律、定律和法則。無論人類的各個原始社會相互之間有多少差別,它們之中也存在著本質上相通的某種東西。首先,原始社會中的人們為了生存下來,就必須嚴格按照前輩流傳下來的標準做法行事。這些標準做法無疑是前輩的人們在長期的生存活動中偶然發現並逐步總結積累下來的,裡面大多包含著血的經驗和教訓。正因為採用這些標準做法才使祖先們在惡劣的環境中生存了下來,所以,我們(當下的原始人)要生存下來,也必須嚴格按照這些標準做法行事。由此,就產生出了原始社會的一個最根本、最重要的公律:一切遵循過去的做法,也就是說要「遵循先例」。換句話說,除非發生了不可抗拒的因素,否則,一切和過去的做法不同的有意的嘗試、試驗都是不允許的,因為這有可能導致災難性的後果,甚至會導致全體原始社會的滅亡。那麼,某件事有沒有類似的先例,以及先例又是怎樣的呢?這些問題的解決顯然只能請教年長者,因為只有他們才有可能知道。由此就派生出了原始社會的一條重要定律:遵從長者的決定。長者說先例是怎樣的,就是怎樣;長者說應該怎麼做,就怎麼做。那麼,在許多新的情況下,人們遵從了長者的勸告,按照長者的意見去做了某件事,卻沒有得到好的結果,或沒有得到長者所允諾出現的好處,卻反而得到了壞處,例如恰巧被雷擊死、或被蛇咬死;而有的人由於某種偶然原因沒有按長者的意見去做,卻沒有得到預期的壞處,反而安然無恙地活著,這又怎麼辦、該如何解釋呢?我們現代人當然可以判斷出這是由於老人的意見出了問題、老人們判斷錯了,但原始人是不會這麼去想的,他們會認為這是由於得罪了神靈。於是,這又產生出了另一條原始風俗定律,即:順從神意的安排。這個第二風俗定律實際上與遵從長者的第一風俗定律也是有些矛盾的,不過面對神意(實際上是自然界中不可避免的偶然性),大家都同等地無奈,同等地接受,同等地順從(包括老人們)。
從這兩個風俗定律出發,在長期的發展中,又可以派生出兩個重要的原始風俗法則。其中一個風俗法則就是:先到者先得。這個法則的派生路徑我們可以這樣來考慮:為什麼要遵從長者呢?為什麼不能遵從年輕人的某個嘗試性建議呢?因為老人出生在前,而年輕人的出生在後(原始人是不知道發生在多少千年之前的某個具體的血的經驗教訓的),也就是要聽從先到者的,不聽從後到者的。進一步地,如果某件東西,某個物品,有人先發現,有人後發現,或有人先抓到,有人後抓到,那麼,這個東西就應該歸先發現或先抓到的人所有。這就是從「遵從長者」所派生出的「先到先得」的第一風俗法則。同時,從大家都同等地順從神意的安排這條定律出發,人們又往往能發展派生出另外的,與「先到先得」的法則幾乎完全相反的另一條風俗法則,這就是「大家輪換派位」的第二風俗法則。具體的派生邏輯我們可以這樣來考慮:當某個新事物產生,例如部落第一次召開大會,需要一個氏族首領當主持人時,人們會傾向於占卜,由神裁定。第二次開會時依然占卜,這時當選的往往就會是另一個氏族的首領。這樣長期下去,人們就會發現,與其費時力占卜求神,不如乾脆輪流主持好了(成本最低)。這樣就逐漸形成公平輪換的法則。
除此之外,原始社會還有許多具體規則,例如「一視同仁」的規則。這個規則的派生路徑我們可以這樣來考慮:比如,現在有許多東西,例如蘋果,需要在全體社會成員間進行分配,顯然,如果你先分給了第一個人兩個蘋果,那麼,你也就要分給第二個人、第三個人同樣兩個蘋果,因為要遵循第一個人得到兩個蘋果的先例(根據原始社會最高公律)。或者,如果某個社會成員因為做錯了某件事而受到了某種處罰(比如打三下屁股),那麼,今後另一個社會成員做了同樣的錯事,根據遵從先例的原則,就應該接受同樣的打三下屁股的懲罰。這樣長期發展下來,就必然會派生出「一視同仁」的規則來了。實際上,循此,還可以進一步派生出我們所熟知的原始社會中常見的「同態復仇」規則,即,你打斷了別人的一條左腿,那麼,為了懲罰,也必須「一視同仁」地打斷你的一條左腿;你弄瞎了別人的一隻右眼,那麼,也必須同樣弄瞎你的一隻右眼。
細心的讀者已可看出,「先到先得」與「一視同仁」這兩條風俗,實際上在許多情況下是相互矛盾的。比如,如果一個人揀到了某些物品,根據「先到先得」的規則,他似乎可以把它據為己有。但根據「一視同仁」規則,他又似乎應該把它分給眾人。怎麼辦呢?還是只能遵循先例。例如,我們現在可以想像,在最遠古的時代,一個獵人意外獲得了多餘的肉類,他是無法保存的,只能任由別人前來分享(若堅持不讓人分享,則整個群體不易在生存競爭中存活下來),以至最終形成先例。
下面為了對原始社會風俗習慣中的公律、定律、法則有一個全面、整體的了解,我們把它們圖示如下:
遵循先例(公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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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從神意(第二定律) |
遵從長者(第一定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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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換派位(第二法則) |
先到先得(第一法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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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抽籤(基本規則) |
遇事排隊(基本規則) TAG:戎小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