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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林之書:人類社會倫理觀念在轉型

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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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第一個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英國作家,拉迪亞德·吉卜林的著作以短篇小說集《叢林之書》最為出名。他在書中所塑造的叢林世界不僅吸引了孩子們的眼球,也引起了成年讀者和評論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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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主人公莫格里是一個由狼撫養長大的人孩,他和其他的「自由獸民們」一起生活在叢林里。在這個叢林中,有他的狼爸爸、狼媽媽和狼兄弟,有他的敵人老虎謝爾汗,他的老師黑豹巴希拉和褐熊巴盧,他的朋友蟒蛇卡阿和大象哈蒂,還有其他的獸民們。

這些動物圍繞在莫格里的身邊,和他一起經歷了許許多多的事情,構成了一個以莫格里為中心的系列動物故事集。在莫格里的「叢林」里,有一條貫穿始終的「叢林法律」。

莫格里的故事中至少有四十多處直接提及「叢林法律」,「叢林法律」是建立在道德和倫理之上的,它首先要求獸民們尊敬老者,愛護幼童,待人禮貌。在《莫格里的兄弟》一篇中,「叢林法律」十分明確地規定,狼崽在長到能夠站起來的時候,必須帶到狼群大會去讓別的狼認識他們。「經過檢閱之後,崽子們就可以自由自在地到處奔跑。

在崽子們第一次殺死一頭公鹿之前,狼群里的成年狼絕對不能用任何借口殺死一隻狼崽。只要抓到兇手,就立即把他處死。這條法律能夠有效地保障幼狼的安全。

「叢林法律」還強調一種井然有序的秩序,任何事情有一定的解決程序和手段。在決定是否接納莫格里在狼群里生活時,靠的就是「叢林法律」。

在狼群爭吵不休的時候,黑豹巴希拉和褐熊巴盧替莫格里說了話,最後莫格里按法律被接納進了狼群。這樣的處理方式既快速又能服眾,幾十條嗓子亂鬨哄地叫嚷著的混亂場面,只要擺出「叢林法律」就解決了,叢林會議再次恢復成為有序的狀態。

在「叢林法律」的影響下,莫格里在叢林生活的時候從不傷害任何一頭牛;在年輕的狼想殺掉老狼王阿克拉時莫格里救了它的命,後來正是阿克拉幫助莫格里完成了智殺老虎謝爾汗的行動;在人群里生活時,村民米蘇阿待莫格里很好,因此得知米蘇阿和她丈夫有難時,莫格里馬上帶著他的朋友們去救助。知恩善報的倫理精神在叢林故事裡得到了充分的展現。

莫格里的形象無論是在叢林中還是在人類世界裡都顯示出超人的特質,呈現出一個強者的姿態。在叢林里,沒有誰敢正面瞧著莫格里的眼睛,就連人類中間出生、和人類生活過的黑豹巴希拉也不例外;「所有的動物都怕火怕得要命」,只有莫格里不怕。

藉著先天的優越性和勇氣,莫格里從人類那裡取來火種,以此為武器震懾住了騷亂的狼群,燒掉了興風作浪的老虎謝爾汗的鬍鬚,並對動物們喊道:「你們想幹什麼,你們不想幹什麼,可就由不得你們了。這事全由我決定」。儼然以一個統治者自居了。

在人類世界裡,莫格里有狼群和其他的動物朋友做打手和後盾,以及他在叢林里的鍛煉,這一切使得他在人類中也是一個強者。

吉卜林的《叢林之書》真實地反映了19世紀末英國社會法律遭到新的倫理觀念的衝擊,人類在道貌岸然的偽裝下的虛偽墮落,表面輝煌之下的狹隘、膚淺和愚蠢,而社會倫理觀念的轉型正在悄然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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