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越來越懷念以前的NBA?
第一次接觸nba是在2001年,當時還是中央2轉播的76人vs湖人的總決賽,當時就被那些眼花繚亂的場景震撼到了,便一發不可收拾的愛上了NBA.
那時還在上小學,便從初中的大孩子那裡借閱扣籃雜誌,那時的雜誌基本都是體無完膚,撕成幾份互相傳閱,有的精彩插畫都已經被某某的粉絲收藏了起來,隻言片語的文字,邊邊角角的插圖,還有那些報紙角落的文章,都引導著我們逐漸了解nba的歷史。
彼時,老流氓還未退役,依舊老夫聊發少年狂的馳騁賽場,時不時的來個追身摘帽傑弗森,動不動就來個40
歲以上球員的紀錄,書寫自己人生的傳奇。
那時的NBA每一場比賽都自帶話題,球星之間充滿了惺惺相惜,湖人和凱爾特人的較量之後,奧尼爾曾說皮爾斯是球場上永恆的真理,從此凱爾特人的34號便有了一個新的江湖諢號「真理」。
艾弗森在鎖定乾坤的一記投籃之後,跨過了泰倫盧,彷彿跨越了自己的影子,完成了對自己的超越。
OK組合權力之爭愈演愈烈,但是到了賽場上依然團結如初,當科比不能上場的時候,奧尼爾會披起他的戰袍幫助兄弟表達不滿,還會在與卡特對位的時候鼓勵科比踢他的屁股,總決賽後會向馬龍道歉,他知道那是一個人心中永遠的痛楚,他會真誠的讚美一個來自中國的大男孩。
木訥呆萌的石佛也會用擁抱表達對大衛羅賓遜的不舍以及對蒙克巴特爾的抱歉,努力的學習中文幫助巴特爾融進球隊(雖然他跟一個廣東人學習了巴特爾都聽不懂的中文)。
寒冷的明尼蘇達狼王在最好的年華里孤獨無依,從未抱怨,六犯離場後跪倒在地上祈求蒼天,深埋的頭顱中是否有淚水滑落我們不得而知,不過那如山般隆起的脊背讓我們心隨之滴血,血為之沸騰。雖然最終遠走波士頓去尋找球場上的真理,但依然為球隊掏來了半隻凱爾特人,甚至在第一次回家的時候不忍出場,球迷熱烈的掌聲中拍打出的是思念與祝福。
格里芬被稱為UFO,可是為什麼那麼多的人嗤之以鼻,因為我們的UFO叫文斯卡特,他曾划過我們年少的天空,關於他我不知道該用什麼樣的語言來修飾,只能囈語。季後賽與艾弗森的世紀大戰,球迷眼裡沒有失敗者,只有更成功的那個人。
麥迪,前有米勒時刻,後有米爾薩普,每一個難度係數都不比麥迪時刻差,為什麼只有麥迪時刻被津津樂道,因為他是麥迪,是我們青春的一部分,因為那一抹中國紅,因為那惺忪的睡眼,因為那銷魂的干拔,因為那迅疾的第一步,因為單手持球,無數美好的片刻組成了一個他。
滿頭金髮的諾天王時至今日依舊與半人半神一道奮戰在賽場之上,那時的他在四大分位四大前鋒時代被稱之為最軟的一個,就是這樣一個號稱最軟的男人在傳統籃球離我們而去的最後時刻,用最強硬的姿態教訓了來自邁阿密的三巨頭,堅守了傳統籃球最後的榮光,這是上天給予他最好的禮物,也是對他孜孜不倦,任勞任怨最好的報答,我們會陪你一起老去。
小飛俠科比是幸運的,跟隨巔峰的奧尼爾早早品嘗到了總冠軍的滋味,他的幸運掩蓋了他的努力天賦,突出了這個社會的不公,大部分球迷對他不屑一股,更有甚者,在青春懵懂的時代對他極盡嘲諷之能事,看著鯊魚東遊後苦苦掙扎的他幸災樂禍,隨著時光遠去,年歲見長,以及對那個非黑即白年代的懷念,人們選擇了原諒,對自己的年少微微一笑,一句誰沒年輕過一筆帶過,我們寬容體諒的不是科比,而是我們自己。
還有鋼鐵鑄就的活塞五虎,令人動容的是在活塞與掘金的交易後對漢密爾頓的採訪,他說:「我像平時那樣走進訓練場,等待他們,他們沒有來,當聽說他們被交易後我的腦子一片空白。」
如果說那個年代令我們最難以接受的事情,國王VS湖人的西決肯定能位列榜首,那是所有球迷的不幸。其次就是一個叫布魯斯鮑文的男人帶來傷害,墊腳卡特,永遠忘不了卡特滿球場追著他狂揍,時至今日我都想一槍打死他。一腦袋撞飛了納什的總冠軍,氣得我當時想鑽進電視里給他一頓飛腳。
這就是屬於我的那個年代,籃球運動令人熱血沸騰,那是真正的競技,最後的碰撞來自10年總決賽,比分犬牙交錯,防守密不透風,籃下就是鋼鐵般的碰撞,外線就是金屬的交擊,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絕技,會利用球場上一點點空隙尋找生存空間,那個時代有喬丹法則,
砍鯊戰術,
無所不用其極,那個年代充滿了孤膽英雄,遍地都是故事,那個年代的人,性情至真,有艾弗森的跪地一吻,
卡特的死亡之扣,
麥迪時刻,
81分,
太陽的跑轟大隊,
活塞的鐵桶江山,
國王的華麗無雙,
步行者的流氓軍團,
勇士的金州匪幫,
森林狼的三頭怪,
凱爾特人的雙子星,
馬刺的厚黑。
關於現在的NBA,只能定義為兩個字「表演」。只有每到總決賽關注一些,但是無法吸引我這種經歷了NBA最好時代的球迷寸步不離,所以這個聯盟與我漸行漸遠。
※比起恩比德,看看沒受傷的「奧登大帝」在NBA如何稱霸內線的?
※獃獃被騙近2000萬,馬努與波波維奇力助鄧肯,原來加內特比他還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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