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婚時,交往一年的女友才說她離過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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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情人節又是小年夜,我也準備在這一天告別單身,和女友去領證。可是當我把這個想法告訴她並跪地求婚時,她卻並不是很高興的樣子,沒有立刻答應。我有些蒙了,難道她還不想嫁給我?
我本人條件一般般,大專學歷,公司小職員,好在家裡有房有車,所以結婚沒有什麼經濟壓力。可能也正因為如此,所以我也不著急找對象。而我媽急死了,在親朋好友圈下了死命令:把認識的單身適齡小姑娘都介紹過來!於是,那段時期,我幾乎每周末都去相親,直到遇到現在這個女朋友。
介紹人是我媽媽的朋友,這位阿姨我也認識,所以我們當時很相信她。說實話,我相親過不少女孩子,但是一見鍾情的一個都沒有,有的也嘗試著約會幾次,就是沒感覺,所以年近三十還是單身。而這次介紹的小姑娘我一眼就看中了。她雖然和我同歲(也快30了),但看上去非常漂亮,本科學歷,事業單位工作。她一開始對我不咸不淡的,我就展開了熱烈追求,約會幾次就成了男女朋友。為此,我媽還請那位介紹人吃了頓大餐。
餘下的大半年,我都沉浸在戀愛的喜悅中。她比較內向,不太介紹我和她的小姐妹或單位同事認識。我到她家吃過幾次飯,她父母對我也不錯。所以,我本以為水到渠成的事,在求婚的那一刻,她的不置可否,讓我有些不知所措。
她過了一會兒才流淚告訴我,她其實結過婚,只不過沒幾個月就離婚了,離婚原因是男方性無能。由於她比較傳統,領證後才發現這一點的。男方也嘗試治療過,毫無起色。父母不想讓女兒守活寡,兩人就和平分手了。這段婚史那位介紹人不知道,因為從領證到婚宴要大半年,而她的這段婚姻根本沒有挨到她穿上婚紗的那一天。
說實話,和她戀愛到現在,我很尊重她,沒碰過她。但她和我交往近一年才提到自己的婚史,讓我很不爽。我沒有處女情結,但我希望和我結婚的女孩是「單身」而不是「離異」。如果她一開始就說明她是離過婚的,估計我都不會去見她。而且,就算我能接納她,我父母也不會同意這樁婚事的。
掌柜,我現在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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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內斯
擱置爭議往前看,
也許就會豁然開朗。
幾年前,國外曾有過一個對比試驗:讓窮人冒充富人去戀愛,讓富人冒充窮人去戀愛。結果是,當對方發現自己所愛之人原來是窮人而不是富人,所有人都毅然選擇分手,因為覺得誠實很重要。而當對方發現自己的戀人是富人而不是窮人時,大多選擇繼續在一起,因為這樣的謊言並不影響兩人的真愛。
所以,掌柜想要問你:你不爽的原因真的是女友的欺騙嗎?要知道,如果女友不在你求婚那一刻坦白過往,等到你們去民政局領證的時候,你也會發現她的婚姻狀態是「離異」而不是「單身」。紙終究包不住火,你在結婚前肯定會知道這一點。只不過,她把這一情況拖了大半年才告訴你。
在當下的國內大城市婚戀市場,殘酷的現實就是優質剩女一大把,而離婚女相對就更難找到如意郎君了,王菲鄧文迪這種只是極少數現象。所以,你的擇偶範圍僅限於「單身女」,也很正常。但你也說了,相親了很多女孩子都沒感覺,她們不都是你劃定的「單身女」嗎?而偏偏這個隱瞞婚史的「離異女」讓你一見鍾情,不是嗎?
當然,掌柜絕不贊成像你女友這樣的做法——在相親市場靠「撒謊」拿「門票」。如果今天是她來諮詢,我肯定會把她大罵一頓——戀愛也好、婚姻也罷,都不能建立在謊言之上。但現在是你在求助,我們不妨擱置爭議往前看,也許就會豁然開朗。
你可以問問自己:是否愛這個女友?如果你不確定,那就好聚好散,你也可以繼續你的相親之路。但如果你覺得她就是那個對的人,那就不要太在意她的短暫婚史,也沒有必要把這個情況彙報給你的父母。畢竟,你的婚姻你做主,穿鞋的人最知道鞋子是否合腳,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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