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蘭·奧布萊恩 被耽誤的愛爾蘭小說怪傑
弗蘭·奧布萊恩(1911-1966),本名布萊恩·奧諾蘭。奧布萊恩是他寫作小說時使用的筆名,除此之外,他還有四五個用於時報撰文的名字。他生時知名度不高,處境困窘,直到近年才被重新發掘。著有小說《雙鳥泳河》、《第三個警察》。上圖是他的兄弟為奧布萊恩繪製的肖像,在2011年作為紀念版郵票發行。
《愛爾蘭時報》為小說《第三個警察》繪製的插圖。
《第三個警察》
作者:(愛爾蘭)弗蘭·奧布萊恩
譯者:劉志剛
版本:大魚文庫|湖南文藝出版社 2018年1月
弗蘭·奧布萊恩就沒有喬伊斯那麼幸運。他的父親是一名蓋爾語聯盟的教師,從小就要求奧布萊恩在家中說愛爾蘭語,禁止使用英文。在大學期間,他也寫了論文《愛爾蘭詩歌中的大自然》,研究古代凱爾特神話。這篇論文是寫在粉紅色的紙上的——這似乎是他的特殊喜好,因為他之後的小說《雙鳥泳河》也用粉紅色紙張寫成。1938年,他帶著這本小說到了出版社,卻遭到無情拒絕,後來出版社書庫被炸毀,更是直接毀掉了這本小說的銷量。直到去世之前,奧布萊恩都沒能看到自己的小說獲得讀者認可。
1966年,命運和他開了最後一個玩笑,讓他在愚人節的凌晨死去,那時候,他的身份不過是諷刺專欄作者、窮人、酗酒的醉鬼。直到21世紀,他才重新引起了人們的關注,成為與喬伊斯、貝克特並列的愛爾蘭作家。今天,我們重讀這位作家的小說,能在其中看到黑色的喜劇精神和獨特的現代式寫作技巧。
湮沒的無冕之王
奧布萊恩的寫作,是被技術「引誘」後的幻想炸裂,他在後腦勺長了一雙窺伺存在,解釋命運的眼睛。然而,這位作家不太走運,如果不是因為眾大師紛紛站台,一致讚譽,他可能被埋沒更久。1938年,他的首部小說《雙鳥泳河》自薦給出版社,撞上了特約審稿人——格雷厄姆·格林。「這書讀得我激動不已,那種妙趣和快意,比在舞台上砸瓷器還過癮」。這位偉大發現者精準預見了奧布萊恩日後的創作趨向:驚人的破壞欲、快感和諧趣。喬伊斯也不吝溢美,稱他是了不起的作家,有「真正的喜劇精神」。
這並非偶然,喬伊斯大概在作品裡辯識出了自己的行文腔調。事實上,奧布萊恩言辭的調性,確實學了喬伊斯幾手。直到後來,他與喬伊斯、貝克特一起,被譽為「愛爾蘭現代文學三傑」。只不過,比起其他兩位,奧布萊恩顯得尷尬局促,聲名不震。讚譽大多來自身後名,像無冕之王,無關緊要。
1911年,奧布萊恩生於北愛爾蘭,原名布萊恩·奧諾蘭。他的前半生順風得意,考入愛爾蘭最高學府都柏林大學,主修語言文學,可謂「科班出身」的作家。畢業後,入職都柏林地方事務部,開始公務員生涯。後半生卻諸事不順:小說退稿、丟了公職、遇上車禍腿部傷殘。這些境遇雖有偶然,但不乏作家風格所致。這就是一股軸勁兒,絕不跟編輯妥協。《第三個警察》堅持暗黑喜劇荒誕感、奇談怪論神邏輯,變本加厲地發展到極致。不考慮接受的作品,往往超越時代;固執己見的作家,常常形塑風格。
孤絕是陡崖後的無路可走。小說無法出版,讓他不得已轉向專欄寫作。口無遮攔的毒舌、揶揄和挖苦,很可能源於小說遇冷的怨氣。這也印證了幽默諷刺作家的本質屬性。即使用筆名在自己的園地里針砭時弊,也難免犯了公職人員保持中立的禁忌。最後,專欄關停不說,還丟了公務員美差,惡疾交加,過早抱憾離世。有理由相信,奧布萊恩的能量,本可創作更多小說經典,哪怕是不求發表的「抽屜式寫作」
在死亡面前,你就像個喜劇演員
《第三個警察》直到作家去世一年後才出版,這本身是個悲傷的玩笑,卻反倒像他作品的基調。喜劇總摻雜意義虛無的怪誕感。這部小說開篇很傳統,大概所有維多利亞時期的小說都這麼寫。敘事者「我」父母早亡,家中農田和酒館託付給迪夫尼這個「老滑頭」。「我」很早就沉迷科學怪才德塞爾比的理論,成了一個狂熱研究者,寫出了長篇論著,卻沒錢出版。迪夫尼心懷鬼胎,表面熱心經營酒館,意在榨乾家財。為了娶妻,他慫恿「我」一起謀財害命,打劫幹掉了鄉間獨居的「怪老頭」馬瑟斯。
故事寫到這裡,都很明晰簡闊。很容易讓人想起《郵差總按兩遍鈴》,拜厄特小說里痴迷昆蟲學的主人公也大抵如此。然而,寫實敘事的質感終結突轉了,小說開始了不受控的後現代寫作。這個卡口,就是迪夫尼設計讓「我」獨自進老宅,翻找藏錢的匣子,而「我」遭遇了馬瑟斯的鬼魂。起初,你會以為奧布萊恩啟用了魔法幻術。你相信「我」不過是幻境穿越,被夢魘所迷。因為「我」的靈魂脫了殼,還與「我」對話,進一步確證了肉體的實存。直到結尾,你才知道被作家從頭涮到尾。
這其實就是「一個被詛咒死鬼的地獄遊歷」——結實的幽靈敘事。「我」這個兇手,早就被同夥迪夫尼設計炸死了,那個匣子其實是地雷。沒有意識到死亡,還要靠同夥來告知,這真是高級的喜劇。當「我」撞了馬瑟斯的鬼魂,卻不知道自己也是死鬼,這是更透頂的反諷。他的戲仿很隱晦,依稀可以辨認一個《神曲》的遊歷母題。但丁迷失在「人生中途」的森林裡,被維吉爾和戀人引領遊歷。「我」被馬瑟斯鬼魂直接攝入地獄,轉入沒有寬度、厚度的詭異警局,在兩個警察領路下目擊了「永恆空間」,逃離了第三個警察設在隔牆裡的「袖珍警局」。
這三種「異在空間」人為造成了套嵌的層次感,就像警官麥克魯斯金的「套匣」表演,形成巧妙的互文。奧布萊恩的戲仿有不可小覷的破壞性,摧毀了原有的線性邏輯。這是對死亡、存在和時空的暴力顛覆。要知道找到地獄入口,是需要運氣的;進入還能出來,上去還能下來,真把天堂當成了「夜總會的電梯」。小說里這個比喻不是簡單的俏皮話。在但丁那裡,地獄的本質是「你不能死兩回」,奧布萊恩讓「我」這個死鬼再次面臨「絞刑架」處決,目的是預示「死後的死亡」。
面對死亡,思考存在,你最好像個喜劇演員。小說里的怪論狂轟濫炸,超越了人類理解限度。比如人出生時會穿著「風的顏色」的長袍,每年要疊加一件,當最後顏色變成黑色,死期就到。鏡子反射的你永遠是「上一刻的你」,那麼用無數鏡子折射,就可以無限逆推你的過去。
瘋狂的「解釋學」
如果把作家分類,我願意分為描述型和闡釋型兩種。後現代作家的一個通病往往是描述世界的荒誕、絕望,抱著文本遊戲的心態,慶祝無意義,沉溺於虛無。奧布萊恩了不起的地方是,他用癲狂闡釋著世界和人生,給非理性配置了精密的邏輯推理。換言之,作家在看似鬧劇的諧趣里是有哲學構建的。小說里有很多疑點,都是線索。那個粗糙潦草,沒有厚度與寬度的警局,就像對後現代主義喪失內在性、深度性的嘲諷,對觀念化符號世界的恐懼。兩三個警察依靠數據指標,槓桿就能操控社會,就像對微分權力滲入生活日常的隱喻。
更滑稽的是,那個信奉原子論的警長,看透了「自行車人」的危險。人們長期使用自行車,自行車和人的原子會發生「互置」,結果是人逐漸物化,車子變得會調情,還能自己「跑路」。作家象徵著異化的完全形態,工具理性和技術理性完全壓倒了情感倫理。每一種乖謬背後都有一個精緻的理性內核,你還不能辯駁,簡直不可理喻。這或許就是荒誕絕望的根源。奧布萊恩發現了這種共性表現,在我看來就是「決定論」的循環。這種循環絕非尼採的永恆輪迴,而是一種「被決定」的「無差異的重複」。
奧布萊恩也找到了類似「二十二條軍規」的治外法則,可以輕易讓所有條件全部作廢,打回解釋的原點上。「不管聽到什麼,都從對自己有利的角度考慮」,這一條就是警察絞死「我」的理由;「我」因為沒有名字,所以不存在,看似可以免受懲罰。但這也意味,即使處死「我」,也可以當做沒發生過。「在死人的世界裡——被詛咒的世界級——任何規律和法則(即便是萬有引力定律)都不再有效,所以創作中也就能隨便插個嘴、說個笑話」。「我」的靈魂就是這樣一個插話者,作家其實把心靈獨白偽裝成了復調對話。當靈魂「喬」要退場時,整個喜劇都變得憂傷了。「我」最終嚇死了罪惡之源迪夫尼,把他一塊兒拽到地獄。同樣的路,警局和警察,兩次找到地獄入口,證明怪誕世界就是環行重複。奧布萊恩把小說變成了「模擬器」。
□俞耕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