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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心掏肺說真話,其實是你太傻


主播 | 仕營  文丨李筱懿



來源丨靈魂有香氣的女子

(ID:lixiaoyilhyxqdnz)





我曾經有一項吃力不討好的本事,叫

「掏心掏肺說真話」

,帶來無數麻煩,甚至闖了大禍。




自以為「掏心掏肺說真話」


往往最傷人



別人誇我有演講才華,我居然信了,掩飾不住沾沾自喜。




剛入行教師職業的好友邀請我幫忙旁聽她的公開課,順便提點意見,我摩拳擦掌帶著筆記本去現場,要求自己一定認真記錄,提出最有建設性的意見,幫助好友化繭成蝶。




於是,我提了8大點,12小點意見。

 


從她的髮型到儀態,語速到吐字,課程準備到課堂提問,備課筆記到現場板書,語言條理到邏輯表達,每一條都找出破綻,仔細寫下自己的建議。




我滔滔不絕地講述,

只顧滿足自己的表達欲,沒有看到好友的臉色越來越難堪。



突然,她打斷我,尷尬地笑笑說:你這樣說讓我覺得自己像個傻逼。




我停下來,張大嘴看著她,舉著我寫得密密麻麻的本子:我為你多用心,一刻沒停都在記錄,你不是我朋友,我幹嘛為你好?




好友一邊收拾桌子上的教案,一邊克制地說:你這是提建議嗎?更像攻擊和貶損我,正常人都不會接受你這種對人好的方式。


我們的關係為此僵了很久。




我也痛苦了很久。




通常,人們一次能接受的意見不超過三條,甚至能真心接納一條,已經算虛心。



所以,為什麼要連珠炮一樣提建議呢?沒有效果的話等於白說,白說了的話,講出來做什麼?為了顯示自己的認真和聰明嗎?




樹立一個敵人最好的方式就是,對他顯示出優越感,擺出一副「我比你強」的姿態。




而掏心掏肺說出來的那些真話,每一句都像一把小刀,傷人太頻繁,批評的話密度太大,別人根本受不了。


 


我和好友關係修復是在幾個月之後,我意識到自己的問題,她也原諒了我所謂的「直爽」,我至今記得她對我說:




沒有人是傻子,自己的問題多少心裡都有數,可是,被別人毫無顧忌地說出來,還說那麼多,太傷人。





離那個熱衷和你交流秘密的人遠一點




我熱愛「掏心掏肺說真話」,還有個大缺陷,就是架不住別人對我好。




別人對我展露出一分真誠,我恨不得雙倍返還;




別人對我掏心掏肺說了一句真話,我必然投桃報李,說出一串真話。




我和很多人一樣,能防備住怪話和壞話,卻對別人的「真話」沒有抵抗力。




可是,那些不該說的「真話」,殺傷力才最大。


 


那時,我做老闆的秘書,守口如瓶是基本職業要求,但是,我卻在一件與自己相關的事情上犯了大錯。




某天下班後,空曠的辦公室特別適合醞釀情緒,一位女同事對我敞開心扉,話題從明星八卦,到自己的愛情和未來的規劃,推心置腹無話不說,氣氛真誠極了。




於是,我的舌頭也沒打住,開始掏心掏肺說真話,無意間透露了一件小事:

因為經常加班,我比其他員工多了一項交通補助,每個月多拿幾百塊錢。




我以為這事就算了。


 


不到一個禮拜,所有人都知道我多拿了幾百塊錢,包括老闆。



這本來不是大事,卻是一項典型的小特權,同級別的其他員工非常有意見,大家都是聰明人,平時不多說,卻在工作配合,領導溝通等各個層面配合度打了折扣。


 


很快,老闆把我叫到辦公室,狠狠批評,並且取消了這項福利。


 


茨威格說過:

所有命運饋贈的禮物,都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碼。

那些免費的秘密才是最昂貴的籌碼,讓我們付出沉重的代價。




歸根到底,免費分享秘密的人,不僅不注重自己的隱私,更想與我們交換其他隱秘信息,按照禮尚往來的原則,聽了別人的八卦,作為回報,最好也把自己的私事告訴對方。




交換秘密的風險在於,當隱私公開時,不僅和一位所謂的朋友反目成仇,這些隱私帶來的負面影響更不可能短期消散。 


 


恰當的距離感和神秘感,是對自己和他人的保護,

太「掏心掏肺說真話」,容易越界。




成年人的友情,從來沒有那麼迅速,總要經過時間的流淌,磨平心靈的稜角,沉澱出信任與安全,才會吐露心聲,太容易敞開心扉的人,離他們遠一點。




身邊人的隱私是雷區,明星的軼事是談資。




所謂「秘密」的原則,在於距離的遠近,可以暢談世界,但對近在咫尺的人,最好不要多話。





假話絕不說,真話不全說




魯迅寫過一篇特別精彩的小說叫《立論》:




一家人生了個男孩,合家高興透頂了,滿月的時候,抱出來給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點好兆頭。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要發財的。」他於是得到一番感謝。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要做官的。」他於是收回幾句恭維。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是要死的。」他於是得到一頓大家合力的痛打。




說要死的必然,說富貴的許謊。




但說謊的得好報,說必然的遭打。如果既不想說謊,也不想遭打,那得怎麼說呢?




魯迅在文章中的答案是,你得說:

「啊呀!這孩子呵!您瞧!多麼……哎呦,哈哈!」


 


寫得好生動。




年輕時,我們自以為客觀真實,覺得真相大過天,不管別人願不願意聽,都「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自己「掏心掏肺說真話」,就像喝酒先干為敬,逼著別人也得「真誠」。




年紀漸長,才覺得不是所有真相都有意義,

沒有作用的真話,何必刻意說呢?




從「掏心掏肺」到「沒心沒肺」,中間就隔著幾句不該說的話。


 


今天又掏心掏肺說了這麼多真話,你別嫌棄我傻。



李筱懿

,新女性主義作家、媒體人。著有《情商是什麼?—關於生活智慧的44個故事》、《在時光中盛開的女子》、《先謀生,再謀愛》、《美女都是狠角色》、《靈魂有香氣的女子》。公眾號:靈魂有香氣的女子(ID:lixiaoyilhyxqdnz)。看書有道經授權發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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