渦扇10已裝備殲20,渦扇15也不斷傳出消息,當初買蘇-35是否虧了
原標題:渦扇10已裝備殲20,渦扇15也不斷傳出消息,當初買蘇-35是否虧了
我國軍事工業以蘇聯技術援助起家,擅長逆向仿製,在過去解決了多個領域的"有無"問題,甚至有輕武器專家以"山寨之王"自居。對於很多一般裝備,逆向仿製即便"不知其所以然",也至少做到"知其然"。但渦扇發動機這個"工業王冠",應用有各種新理論、新材料、新工藝,要做到"知其然"都難,可以說是無法簡單複製的。甚至,在沒有操作手冊的情況下,要將渦扇發動機正確拆開都困難。
這方面我國是有慘痛教訓的,例如"太行"渦扇發動機,其核心機就源於CFM-56,太行發動機在05年完成設計定型,但8年過去了仍然問題不斷,只用在雙發的殲11戰鬥機上。單發的殲10戰鬥機對發動機可靠性要求高,直到殲10B量產,殲10系列戰機都只能採用俄制AL-31FN發動機。
從科研體制來看,我國以前航空發動機的研發是跟隨型號的,即要研製一款飛機,才會去研發一款配套的發動機;飛機如果下馬了,發動機也就隨之下馬了。但美英等發達國家,發動機與飛機研發基本是分開的,發動機核心機的研發提前很多。例如,美國F-22戰機所用的F-119發動機屬於第四代發動機,但美國的核心機技術已發展到第六代,用於接替F-119的第五代發動機核心機也已製造出來。
與當年引進俄羅斯蘇-27戰鬥機不同,中俄談判如此漫長,重點便是是在蘇-35戰機各個子系統的技術轉讓上的爭執。而在引進蘇-27的時代,俄羅斯沒有知識產權的意思,中國的市場經濟也不完善,雙方對知識產權的意識還很朦朧,因此並未為此消耗大量的時間。
中俄關於蘇35軍售談判的過程極為複雜。因為它中國購買蘇-35的合同包含了蘇-35的發動機配套、火控及外掛武器名錄、機載雷達等。筆者認為這之中最重要的是發動機技術轉讓的問題。事實上早在中俄蘇35合同達成前,很多人分析中國購買蘇-35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獲取117S矢量發動機的技術。
中國空軍引進117S發動機還有助於我國第四代戰機殲20的研發。隨著殲-20已進入開始大規模量產,但是為殲-20研製的渦扇-15數量發動機進度明顯落後,而目前殲-20在試飛中配備的AL-31FN-M3發動機性能仍然不足,中國四代戰機定型急需可靠的發動機。而殲-20隱身戰鬥機只能以目前的狀態服役。
我國自行研製的太行發動機,到目前為止,它仍然無法成為殲-10B單發戰鬥機的動力來源。估計,中國將在2到3年內在批量製造高性能噴氣發動機方面取得突破,但對於製造可靠的頂級航空發動機,則還需要5到10年。一旦中國邁上這一台階,將會促成中國空軍和海軍航空兵的強勢崛起。目前中國需要重點監控的領域是設計能力、工裝設備、製造能力和系統運營與維護能力,這些問題將會影響國產發動機的性能及使用效能。
所以未來殲20第一個種地目前還是會採用俄制發動機進行服役,等俄羅斯117S發動機到貨時進行小批量試驗改裝,學習俄制發動機技術後,在進入B狀態,這樣不至於使殲20戰機的服役進程放慢。1中國話巨資購買的俄制117S發動機,將勢必加速我空軍現代化。
※國際封鎖俄羅斯漫天要價,這個國家卻賣中國一架,助力中國艦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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