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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日本藝伎的婚姻

藝伎業是表演藝術,不是賣弄色情,更不賣身。不過,這裡面包含著男歡女樂的成分,所以稱之為藝伎。

藝伎雅而不俗,這體現在其「不濫」上,藝伎一般在專門的藝伎館待客,除非有熟人或名士的引薦,才會到茶館酒樓出席私人宴會。她們不僅要精通各種歌舞樂器,還需要對國際新聞、花邊消息了如指掌,懂得如何迎合客人的喜好,善於察言觀色,並能維護客人的自尊。總之,為了讓客人得到滿意的服務、徹底放鬆,藝伎的工作總是非常緊張的。

然而由於藝伎行業的規定,藝伎在從業期內不得結婚,這在某些程度上增加了藝伎的悲劇。藝伎若想結婚,必須先引退,以保持藝伎"純潔"的形象。

儘管藝伎在一生中也偶爾接待幾個「思客」,但只限於自己鍾情的人,並非見錢眼開,輕易以身相許。倘若在籍藝伎屢有出賣色相的「非藝術行為」,就會被認為是玷污職業道德,遭到同行姐妹的鄙棄。正因為藝伎嚴守「賣藝不賣身」的信條、潔身自愛,故而時至今日,藝伎仍是合法的行業,光明正大地活躍在日本藝壇上。

日本人花很多錢去找藝伎主要為了聊聊天,他們想尋求一種親密關係,想得到更隱秘、更細緻、更原汁原味的男女情愛。在他們看來,藝伎就像是他們的心理醫生,讓人賞心悅目。一個有經驗的藝伎是很會說話,很會看眼色的,她們知道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知道什麼話題能讓客人感興趣。既能打消客人的非分之想,又不使客人失面子。

藝伎結婚,要成為賢妻良母相夫教子,自然是不再做藝伎,這大概是許多藝伎的理想。歷史上也有不少藝伎嫁給達官貴人,成為貴婦人。但是這對於許多藝伎來說,僅僅是理想而已。一般藝伎很難結婚,至少在當藝伎的時候是不結婚的。不過藝伎也有自己的模擬婚姻,尋找一個模擬丈夫,並舉行結婚儀式。這種模擬丈夫,藝伎稱之為「相公」,是對男子的一種尊稱,也有「丈夫」、「老公」的意思。

在藝伎的世界裡,一旦認定了自己的相公,就要絕對地奉獻自己。如果相公想要看她們,再難為情的姿勢也不在話下。藝伎平時跟相公過「家庭」生活,或是被叫到相公家裡去的時候,或是相公來到京都的時候,她們完全不用偷偷摸摸。

在京都,藝伎和相公的關係是公開的,去旅館全然不必害怕,甚至跟相公一起走在街上,說不定還有人向她打招呼道賀。如果受到相公以外的客人邀請吃飯應酬的話,絕對不能去,換句話說,即使想去也去不成,因為行業規矩不允許藝伎這樣做。當藝伎與客人離開「座敷」去餐館吃飯的時候,去的那家館子的人會給「座敷」那家店打電話,告訴他們藝伎現在在哪兒,電話是多少,一切盡在別人掌控之中。

在京都城有座橋,叫「四條大橋」,藝伎們絕對不能穿著和服單獨過橋到「鴨川」的西岸去。其理由是不合「風情」,即不必要的遊戲不要去做,不必要的朋友不要去交。如確實有事需要過橋的話,也得與「姐姐」一起才成。從某種意義上說,她們就是一群美麗的籠中之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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