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院校基層崗位津貼標準及士官學員探親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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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現行的標準為2015年1月1日調整的,由原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下發關於提高院校基層崗位津貼標準的通知,其標準明細如下:
一是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崗位津貼,分別由每人每月400元、300元提高到600元、400元。
二是學員隊幹部崗位津貼,擔任正職領導的由300元提高到600元,擔任副職領導的由200元提高到400元。
三是院校教員課時補助,標準由原來每人每課時30元調整為按教員職稱設置標準,其中:高職每人每課時60元、中職50元、初職40元,所授課程被評為優質課的,標準可增加30%;經費保障辦法由原來依據補助標準和各院校訓練任務規劃核定經費總量、包干使用,調整為依據補助標準和實際教學課時量據實領報。
士官學員實習期間探親假
士官學員實習期間可以參照同級別現役士官享受有關規定的探親假。審批許可權由實習單位審批。
具體休假的天數計算,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管理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基層工作指導和管理秩序若干規定》《關於現役軍人休假探親問題的通知》法規明確的內容執行。其中有衝突的,按照新近下發的通知明確為準。
譬如,《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管理規定》中明確:「未婚下士3年任期內2次探望父母假調整為每年1次。」
而在2015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基層工作指導和管理秩序若干規定》明確:「未婚下士與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任期內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日。」
此時,則應參照《關於進一步規範基層工作指導和管理秩序若干規定》明確的內容執行,也就是未婚下士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為20天。
來源|軍路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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