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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逝的恩仇:李准與廣東革命黨

原標題:消逝的恩仇:李准與廣東革命黨


撰文:張功臣


1


陰影襲來


一個巨大的陰影正在向廣東水師提督李准逼近,他早有所聞,但此時並未察覺。

這是辛亥年(1911年)六月十九日,一個看起來平淡無奇的午後,李准(號直繩)乘坐八人抬大轎,在數十名兵勇護衛下,從廣州城外天字碼頭的水師行營,擁入大南門,去參加兩廣總督張鳴岐召集的文武官員會議。這年李准四十一歲,充任廣東水師提督已六年有餘,作為地方高級軍事長官,官從一品,在粵省地位僅次於張鳴岐,稱得上封疆大吏,威震一方。按清代官制,在全國設陸路提督十二名,水師提督三名,其中水師在福建、廣東、長江分設行營,管轄各區的江海防務。而廣東沿海沿江水域廣大,提督一職,尤其顯赫重要,但這樣一來,李准也便成了革命黨人的眼中釘。



正午的廣州城悶熱如籠,李准坐在加頂藤轎里,官服正襟,心緒繚亂,更覺得酷暑難忍。如果他能從空氣中嗅出近來粵省到處瀰漫的革命味道,進而聯想到無處不在的手槍、炸彈,就一定會汗流浹背了。在開道鑼聲中,轎從行至南門內雙門底,轉入一條大街時,隨著「轟」的一聲巨響,硝煙驟起,李准應聲從轎中撲出。他在夢裡常常看見的那種血淋淋場面,終於在自己身上發生了。按照官方描述,李與手下路經雙門底時,「突有匪徒在路角,用炸彈向該提督拋擲,致傷左手腰際,並傷及隨從十餘人」。這一幕,振作了嶺東的反清革命形勢,也改變了李準的後半生。


自光緒三十一年(1905)四月,李准受到慈禧太后召見,諭令署理廣東水師提督,為了報答朝廷恩寵,他統帶包括水師在內的清軍,四處平定「叛亂」,參與撲滅孫中山、黃興等發起的潮州黃岡起義、廣西欽廉起義,及同盟會在廣州策動的燕塘新軍起義和黃花崗起義,與革命黨結仇既久且深。就在兩個多月前,即辛亥年三月廿九日,黃興率領一百多同盟會員進攻廣州城內督署,水師配合巡防營堵截追殺,舉事黨人幾被剿滅,事後收殮埋葬在城外黃花崗,有名有姓者就達七十二人,如此累累血債,革命黨能不復仇乎?這天當街刺李,便是香港同盟會所屬「支那暗殺團」蓄謀已久的報復行動。用他自己的話來說:「黨人經此失敗之後,恨余尤甚,在港宣布余之死刑而暗殺焉」。


關於現場情形,總督張鳴岐在致北京內閣的電報中稱,爆炸發生後,李准受傷,但「該提督即時力疾督率護衛弁勇,上前捕拿,匪徒仍連擲炸彈二枚,並施放手槍,向該提督轟擊。該提督親自躍登屋頂,與匪相持,當場格斃匪徒一名,經巡警拿獲陳敬岳一名。」


同盟會背景的的上海《民立報》,捕捉新聞向稱靈敏,根據內部消息,次日就刊發了一個專電:


今日午刻水師提督李准自行轅出行未遠,忽值炸彈爆發,當時護衛等即擁李回轅,聞傷甚重。


轟炸李之際即有衛隊會同巡警拿獲三人,當場格斃,一面搜查餘黨,立將城門關閉,迨時復開。


午後五時,得提轅信,李傷勢雖重,可保無恙,惟官場恐慌殊甚,加派兵警,沿街巷均隨時密查。


另外,北方大報《順天時報》兩天後也刊發了「廣州來電」,但顯然它的消息來源有點問題,比如說李準是「被革黨用小槍向其腰部及腕部狙擊,當時護兵奮勇防護,擊斃黨人三名」,並稱省城秩序一切正常云云。

關於刺客情況,官方報告說是格斃、拿獲各一名,《民立報》則稱「拿獲三人,當場格斃」,《順天時報》也載「擊斃黨人三名」,所述不盡一致。國民黨黨史史料委員會編纂的《革命先烈先進傳》、《革命人物誌》等記載,被稱作「執行員」的刺客共三人,其中林冠慈死難,陳敬岳被捕,潘賦西逃走。後面將要提到的李准自述中,李稱自己除了擊斃林冠慈,還打死了另外兩個同夥。幾方面說法各自表述了一部分事實,並非真相的全部。


行刺李准,及這次行動的醞釀、籌備和實施過程,是一個曲折複雜的故事,背後掩藏著形形色色的人物。報紙從街談巷議中搜集整合出來的消息,不過揭示了冰山一角,最大的知情者還是官方。地方發生重大案件,最高軍政長官需在第一時間向朝廷奏報詳情,請示機宜,聽候裁奪。那麼,廣東官府是如何處置此事的?在向北京內閣總協理大臣、軍咨府及海陸軍部的報告中,張鳴岐詳述事件始末後,著重談了李準的傷勢:


……鳴岐聞訊,立即遣派勇隊,前往救護,一面邀該提督(按指李准)回至城內水師行署,趕延西醫施治,並親往看視。該提督腰際受傷甚重,流血如注,衣襦皆赤。經醫生檢視,傷損及骨,隨在受傷部位,割入數寸,取出炸彈鐵皮一塊,碎骨少許。據西醫云:傷勢雖重,幸非要害,醫治可望得手。鳴岐與之接談,該提督猶能將追匪情形,歷歷追述,神志極清,當不致有意外。


在張鳴岐的報告中,行刺李准「匪徒」僅兩人,且當場「格斃捕獲」,全部解決。對於炸彈手槍從何而來,略未涉及。至於李准為何要「躍登屋頂,與匪相持」等關鍵情節,更不著一語。


除了重點稟報李准傷勢,表明未擊中要害,對整個事變過程也採取了輕描淡寫手法。給人的感覺是,這是一次偶然發生、針對李准個人的意外襲擊,於廣東大局無礙,更與革命黨的活動沒有關係:


伏查該提督此次經受重創,猶能奮不顧身,親自格斃匪徒,勇氣實異非常。現值地方多事之秋,正賴將士用命,可否仰懇天恩,傳旨慰問,以勵戎行,出自鴻慈逾格。至此次事變,雖然出於倉猝,幸當場已將匪徒格斃捕獲,人心勉可鎮定。余仍嚴飭兵警查明,此次行兇,有無餘黨,認真將近日地方究緝。


如此化解危局,實與粵省政局和張、李二人關係等有很大關聯,暫按下不談。


有意思的是,在李准自編年譜中,行刺經過則沒有這麼簡單,他也不是任人刺殺的目標;爆炸發生後,他立即反擊,應手還槍,打死刺客林冠慈。接下來,他筆下展現的這一幕,儼然是現代槍戰片的發軔,他本人則成了上天入地、無所不能的晚清「好萊塢」版英雄:


其時街心地上之石板為炸彈炸裂,地下自來水總管子亦炸裂,水石泥土橫飛天際,煙焰障天,對面不見人。而對面文玉堂書鋪樓上似有人自高射擊,彈掠余頭而過,乃起而上天台,撫鐵枝而上,直登屋頂於瓦面屋脊上,尚見有兩人假充修電話線工人形狀,踞電杆之橫機上持炸彈下視,作欲擊狀,不知余已登屋頂也。余持自來得手槍遙擊之,二人下墜而炸彈發矣,響聲極大,血肉橫飛,肚腸掛電線上,蓋此二人已為炸彈粉碎矣。其城廂內均兵隊雲集,槍聲不止,餘下令停放,奈濟軍不諳號令,仍不肯停止,再三呼喊,始停放焉。


再現交戰中各種細節的同時,李順便把自己描寫成了重傷不下火線的硬漢:

及余由瓦面下至平台磚地上,見鮮血順瓦溝流至磚地,凝結至數分厚矣。察看再三,始知手腕及腰際受傷頗重,以兵士之裹腳布及包頭以裹之,而血仍不止。緣梯而下,點查隨行之人,死傷二十有三,分別醫埋。余仍步行廣雙門往北而行,沿街鋪戶均已關門。餘一路仍呼各鋪開門,照常營業。及行抵屬署,把門之兵士亦不識余,不知當時余作何狀也。


李準的敘述雖然詳盡細緻,但用語誇張,如同演義,頗多自詡成分,且編寫年譜時,此事已過去多年,也有回憶不確之處。惟可從中知道,革命黨共三人死,李之衛隊死傷二十三人,此種大規模殺傷,絕非林冠慈一人拋擲炸彈所致,而現場應該有多人相助。



林冠慈


對於李準的英雄行為,當年就有人提出質疑說:炸彈爆炸後,李被擊中左手,並傷及右肋下,深二寸余,「當時人見其面無人色,經兵眾扶入藩署治理裹傷,且恐性命不保:廣督奏李准上房對戰,當是文章之套」。


李准雖不知究竟有多少革命党參與了此次行動,對這聲爆炸所包含的意味,對革命黨人恨他入骨的原因,卻心知肚明。只是沒有料到,復仇之火這樣迅速襲來,而且燃燒的如此猛烈,險些要了他的命。


2


刺客畫像


同盟會冒巨大風險,花許多經費,經營了幾個月,以多名同志死傷的代價,僅刺傷了李准,看起來功敗垂成,益不抵損,但此舉造成的影響,遠在其上。


謀刺李准一事,從革命黨人三月廿九日之役失敗起,就已拉開了帷幕。黃興等倖存者逃回香港後,欲為死難同志報仇,除張鳴岐、李准而後快;繼而同盟會組織「支那暗殺團」,招募死士,裝配炸彈,分為若干小組,往來於香港、廣州間,尋找動手機會。據參與行動的同盟會員鄭彼岸回憶,當時他們在城郊龍眼洞準備炸藥,並在珠江南岸長勝里順和隆機器廠定鑄了彈殼三十八具,用來製造各式炸彈。張鳴岐深居簡出,不易下手,黨人乃專謀李准。時隔不久,就得到一個線索:黃花崗之役後,清兵清理戰場,發現革命黨攻打督署時遺下的一枚炸彈,督練公所總參議吳錫永上前踢了一腳,不料彈炸,傷其左足,乃入長堤韜美醫院治療。這期間李准常來探問傷情,暗殺團成員李熙斌聞訊即託病入院,以便尋機阻擊李准,但機會轉瞬即逝。

不久,黨人又得到情報,李准下令備船,將往順德一帶辦理清鄉,剛從南洋回國的暗殺團成員陳敬岳得知,立刻採取行動。他喬裝成乞丐,以竹筐載炸彈,提前到順德守候,白天求乞,夜則宿於破廟。但李准此行始終沒有登岸,陳敬岳未能得手。



被捕後的陳敬岳


陳是廣東梅州人,少時卓爾不群,胸有大志,早年遍歷南洋各島,落腳在檳榔嶼,以設帳授徒為生,後來加入同盟會。此次應召謀刺李准,已四十四歲,他出自民族感情,憤於「漢賊」助清,屠殺同胞,才挺身而出,作此一擊。據國民黨官方《革命先烈先進傳》所載《陳敬岳事略》,陳歸國後,曾向海外同志報告情況:本欲設機關於省城廣州,因「隨帶禁物及各炸料頗多,恐有失誤」,「刻下省垣附近奸探密布,耳目眾多,頗難駐足」;況且「所領隊中有二三團友,未曾到過省垣,恐形跡可疑,諸多不便」,尋覓再三,最後把機關設在城外河南瑞仁大街附近。


當時,李準的水師行台設在長堤天字碼頭東,辦公場所水師提督衙門則設在城內天平街,他經常往來於兩處。經過多日偵查,暗殺團決定在中途阻擊李准。具體任務由廣州同盟會主盟人高劍父主持,執行員分為兩組,林冠慈、趙灼文在城內,陳敬岳、潘賦西在城外,各自見機行動。


作為刺李行動中的關鍵人物,陳敬岳最早獨自行動,志不得達,乃與林冠慈、潘賦西所在的「支那暗殺團」聯合,才呈現轟炸李準的壯烈一幕。鄭彼岸諳知內幕,也很了解陳在行動中的細節:


陳敬岳在城外,載兩彈於木製小箱內,由長堤尾追李准至大南門口。聞巨響,知林冠慈已行動,便折入育賢坊至聖廟門前,但因不識路,東西亂跑,且兼剪髮西服,為警察鄭家森所疑,潛其後,竟被執。敬岳雖受嚴刑質訊,至死不屈。


行動當天,陳敬岳尾隨李准至大南門時,林冠慈已經動手,可惜的是,陳在撤退途中,因不熟悉廣州城內道路,且緊急狀況下應對失當,而不幸被捕。其後,由張鳴岐、李準會審定案,判十年監禁,收押于海珠監獄。辛亥年九月十七日,即廣東光復前兩日,他被巡防營首領李世桂斬殺於豬山頭兵營。及革命党進占廣州,捉李世桂,憤而殺之。


這天,執行員潘賦西與陳敬岳同在大南門外,相距不遠,他帶著一隻攝影鏡箱子,內藏兩枚炸彈,正在守株待兔,聽見爆炸聲,便知同志中已有人得手,乃按照約定,迅速出城,徑至天字碼頭,雇一小艇渡河,途中投鏡箱於水中。返回香港復命時,才得知陳敬岳被執,林冠慈已當場就義了。


按林冠慈別名阿庸,這年二十九歲,「支那暗殺團」機關設在香港摩士忌街,十分保密,按照團規,新加入之團員,最少須經過一月以上考察,才被正式接受。林少年時曾來廣州謀生,在基督教會的福音船上學習駕駛,以後還鄉務農,加入同盟會,萌生光復之志,當然經得起這種考驗。不久便以做事忠誠,性格果敢,被批准擔當執行員。與他同時進入「支那暗殺團」的鄭佩剛回憶:

林阿庸是順德農民,自幼曾飽受官兵敲詐、凌辱,滿懷憤恨,常思反抗,恨無實力,高劍父在鄉下進行革命宣傳教育,發展組織時,阿庸受到啟發,就離家跟劍父到香港,加入了「支那暗殺團」,住在團部,擔任勤務工作。阿庸對思復幫助很大,因為劉手已斷,生活方面諸多不便。阿庸身材高大,豪爽樂觀,我初見他是在辛亥初春,他閑時喜歡吹口琴和唱基督教讚美詩。我曾笑問他是否基督信徒,他搖搖頭,說在鄉間常聽基督教徒佈道唱詩,學識幾首罷了。


按文中提到的劉師復,為「支那暗殺團」團長,同盟會中倡導暗殺最有力者,兩年前在廣州鳳翔書院因裝配炸彈失慎,火藥爆炸,失去一臂,在現場被逮,得多方具保被開釋,又到香港主持暗殺活動。高劍父為廣州同盟會盟主,畫家,曾參加三月廿九日之役,也是暗殺團的中堅分子。他們發展林冠慈入暗殺團,又親自將其送上赴義之路,離別時十分傷感。林從香港赴廣州執行任務前,劉、高照例問他有何遺囑?林慷慨言曰:


我以身許國,所繫念者惟老母耳。有長兄在,想能侍奉盡職。但我死後,請勿使老母知之,以傷其心。


林冠慈領了任務後,每天與陳敬岳等人分路偵伺張鳴岐、李準的行蹤,其間幾次與之擦肩而過。六月十五日,林正蹀躡於永清門外倉前街,遙見張鳴岐儀仗,急忙趨前,但張乘坐的肩輿已過十數丈,追之不及。到十七日,又逢李准出城,因距離較遠,未及投彈。這天林冠慈回到機關,曾對同志說:「機會盡多,所恐者投擲不準確,使民賊漏網耳」。可見其臨事審慎,從容不迫之態。到十九日得到李准將赴督署的情報,林冠慈以為志在必得,乃將兩枚炸彈藏於茶蘿中,於午前早早出門,來到雙門底一家制衣鋪守候,雖知此次必死,卻沒有留言。前述鄭彼岸回憶中,也有一段對現場的還原文字:


是日下午一時許,李准肩輿行至雙門底,林冠慈立在怡興縫衣店門前等候,偽為購衣,待坐輿直至店前,林冠慈即將二枚重一磅半的炸彈擲准,只聞轟隆二聲,李准即在轎內撲出,胸部雙手俱受重傷,斷肋骨兩條,轎前後衛隊死傷二十餘人。但林冠慈亦因額上中彈,當堂就義。


林冠慈額上中彈,這一槍是誰打的?李准既已受重傷,無法還擊,則有可能是衛隊亂槍所致。林死後,屍身為官府所得,驗明正身並照相後,秘密掩埋。彼時照相皆委託私人相館,《林冠慈傳》記載,「數日後,同志於某影相店購得烈士就義後遺像,一目閉,口合,無絲毫痛苦狀。倚一木柱,辨發纏於柱上,其右目之上有血痕一條,流至頰下,彈盡於此穿入腦中,致命傷也」。


刺殺李准一幕,就此結束,但餘波並未休止。事情的發展,正如兩位捨生取義的志士所期待的那樣,他們以自己的性命為代價,拚出了一個新的局面來。幾聲轟響之後,廣州的形勢轉變了,李準的命運也被改變了。這個往日在廣東地面上飛揚跋扈的水師提督,痛定思痛,回想自己在慈禧太后親切關懷下,在包括張之洞、李鴻章、岑春煊、袁世凱等各級政府領導的悉心培養下,茁壯成長的歷程,自然是心存感激;但是,看看天下大勢,反清革命來勢兇猛,滿清王朝前景不妙,心中又感覺一片空虛。


(作者授權刊發,注釋略,因篇幅原因本文未完待續,下半部分另行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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