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了,是我爸爸媽媽親手殺的。」
「我可以給你生命,也可以要了你的命」
2018年年初,華裔夫婦陳某家暴女兒致死,夫婦二人將5歲女兒用鹽裹屍案最終回,塵埃落定。妻子陳某被判22年監禁,丈夫趙某12年。故事到此,落下帷幕。但22年的刑罰,就真的夠嗎?
回顧事件經過,2017年1月,原本忙碌的一天,身在餐館的陳某,因為5歲小女兒的哭鬧,對其拳腳相加,絲毫不手軟。本應寶貝著的孩子,在親生母親的暴打之下,咽下最後一口氣,離開了這個充滿暴力的世界。
等到父親趙某發現時,孩子口吐綠色液體,猶如殘破的玩偶,沒有絲毫生氣,他迅速進行清洗和心臟復甦,卻已經來不及。面對死去的孩子,夫婦沒有哀嚎,沒有自責,有的只是犯罪之後的慌張。因為慌張,他們選擇掩飾罪行,可是怎樣的變態心理,才會用容器裝好孩子屍體!為了不產生異味,才會用鹽將其覆蓋放進冰箱!這種行為,簡直毫無人性可言。是個人都忍不住罵句:禽獸不如!
做好自以為天衣無縫的一切,不知是兇殺、推理片看得多,無形中給了他力量;還是理想主義作祟。趙某報警了。告知警方女兒失蹤了。美國警方出警速度還是沒話說,可能是高昂的出警費讓人更加有動力。
起初警方的懷疑是小孩迷路了,還發動周圍群眾,大傢伙兒一塊找,畢竟人多力量大,還怕找不著一個小不點。但幾番找尋無果之後,警方放棄了原有計劃,果斷轉移了方向,將目標放在了餐館,結果,第二日就在餐館的冰箱中,找到了「失蹤」的5歲女童。
那滿身的鹽漬,緊閉的雙眼以及那凍到僵硬的身體,最終讓幻想破滅,將夫婦兩人拉回現實,送上法庭,等待法律的判決,接受道德的譴責。
記得在接受審訊時,當被警方問及「發生了什麼?女兒為什麼死了?怎麼打的?」,陳某用「我只是殺了她,然後她死了;用手打的」草草幾個字回答警方。平靜、淡定,沒有絲毫失去女兒的痛苦。也許憤怒蒙蔽了雙眼,但那只是暫時。而歹毒吞噬了內心,簡直無藥可救。
在庭審現場,就連法官都表示:我很難相信,你女兒的恐怖經歷。不管關你多少年都不夠,關你100年都不夠!
是的!100年怎麼夠?!即便是凌遲處死,都難平心頭怒火。但判決還是法律說了算,即便有諸多不滿,可是22年也是法律能夠給到的最重刑罰。也許這就是罪當萬死,卻只能給個罪不至死。對於這種情況,LAW霸也表示十分無奈。
反觀國內,近年來,小孩家暴致死的事件從未停止,回顧2013年,4個月的女兒半夜哭鬧,39歲的父親劉迎潔一腳將孩子踹向床邊柜子,致孩子顱腦損傷死亡。在法庭上笑說:「這結果對女兒是個解脫」。接受採訪時,問及為什麼對女兒而言是種解脫,這位父親,用遺傳糖尿病為由,掩蓋自己的暴力行為,擅自結束了女兒的一生。最終以無期徒刑,鋃鐺入獄。
事件雖過去多年,但還是讓人記憶尤新。估計是這位父親的態度實在是讓人很難忘卻。但下面這位母親的行為,同樣令人匪夷所思。
9歲男孩喬喬(化名),因在雪地里丟失手機,被親生母親用膠布捆綁,硬生生打了5個小時之久,最後留下那一句「媽媽,我不想看到你」。匆匆離開,去往天堂。喬喬的遺言成了現實,對至親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是何等的悲涼。事發之後,他的母親被刑拘,接下來,就在監獄中,帶著悔恨,生不如死的活著吧。
同樣是小孩被家暴致死,美國的悲劇,最終以監禁22年,後驅逐出境,以及監禁12年結束。而中國的悲劇,由無期徒刑和刑拘拉下帷幕。法律讓施暴者受到懲罰,但卻沒能更好的為孩子們提供保護。
如今虐童事件的增多,是無能的父母,宣洩情緒的結果。這種人,不配為人父母,甚至不配為人。罪不至死是法律的理性,也是感性的折磨,背負著道德的譴責,同樣也是極刑。
LAW霸認為秋後算賬,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在家暴面前,孩子往往處於被動地位。我們要做的是預防、解決,甚至杜絕。因此,家暴電話專線可以考慮啟動一個,如今小孩手機都玩的溜,打個電話分分鐘,實在不行,撥個110也是可以。或者建立某種保護組織,既然父母愛家暴,那變相的眼不見為凈,對雙方都好。為了讓施暴者們有後顧之憂,儘早能夠出台相關法律法規,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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