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國「職場性騷擾」大事情盤點!
GIF
GIF
據許多調查顯示,中國的職場性騷擾現象非常嚴重。如2012年舉辦的企業建立防治職場性騷擾機制研討暨經驗交流會披露,
在北京,受到性騷擾困擾的職場女性高達40%以上,而在受到職場性騷擾的女性當中,20至29歲的年輕女性比例最高,有57.5%受到性騷擾,數字非常驚人。
但只有45.6%的被騷擾者會明確警告騷擾者,會向單位人事部、工會或管理者投訴的員工也只有34.3%,選擇屈從或一隻眼開一隻眼閉的受害者高達54.4%,多數受害者都選擇了隱忍或離職。
另外,根據中國職場調查顯示,大約每25個女性當中,就有一個遭遇過強行性行為。
近幾年,被曝光的利用職權的性侵及性騷擾層出不窮,我們根據新聞報道和社交平台的資料,整理了2016年至2017年間被曝光的,發生在職場的相關事件:
01
南方日報實習生被記者成某強姦
2016年6月27日,微信號「噪點」發文《男記者誘暨大女實習生?強來事後仍淡定從容》,引爆朋友圈和媒體群。
文章據稱是「受害者朋友」所寫,並經過當事人確認。貼文包括多張聊天截圖,稱受害者曾在南方日報實習,在到報社開實習證明時,被記者成希從報社咖啡廳、馬路一步步騙至酒店,在酒店門口受害者被奪走身份證,被迫到酒店房間中拿回自己的身份證,結果在進入酒店房間後與成希被迫發生關係。
事後成希轉給實習生2000元「掩口費」,並讓她到廁所沖洗乾淨「證據」。事發之後,受害女生在這位朋友的幫助和帶領之下去報了警。
6月28日,《南方日報》針對網傳其下屬記者誘姦女實習生做出聲明:
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也於6月28日發出通報稱經越秀警方初步調查,女事主張某(21歲,某大學大三學生)反映當天下午16時許,其被以前實習時認識的男子成某(29歲)帶至寺右二馬路某酒店房間內實施強姦。目前,越秀警方已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成希代理律師宋福信7月14日向澎湃新聞透露,7月13日檢方以涉嫌強姦罪批准逮捕成希,律師表示將為其作無罪辯護。
2017年4月6日晚,界面新聞稱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對嫌疑人南方日報記者成某作出不予起訴決定,成某已被釋放。
4月12日,當事女生的代理律師發聲,為釋放成某感到氣憤,並表示已向廣州市人民檢察院遞交書面不服不起訴決定申訴書,希望作為代表國家打擊犯罪、保障人權的人民檢察院能真正做到「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將本案移送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也希望職場性侵犯能夠引起重視,法律能還當事女生一個公道。
02
民生銀行副總經理關某性騷擾、要挾女實習生事件
2016年12月初,「民生銀行性騷擾」事件引發了公憤。
被曝光的十張左右微信聊天截圖顯示,這位在民生銀行北京分行頗有地位的關某,不斷向王琪(化名)發送騷擾信息,以談業績、威脅將其辭退為名,多番要求她去酒店「喝茶」、「見面聊聊」,王琪則基本以不予回應的方式應對,也曾明確表示不接受職場「潛規則」,但關某依然不依不撓。
據媒體後來的報道,王琪向其好友傾訴說,關某騷擾自己已經長達兩年多了,在職期間幾次轉正機會都被關某影響,這種騷擾更是讓她因此懼怕上班。
王琪忍無可忍之下將事情捅到公司里,但依然沒什麼用處,直到事情在網路上被曝光。在此次事情曝光並引發極大關注之後,王琪離開了民生銀行。
對於明擺著的性騷擾,民生銀行僅僅是「要求關某做出個人深刻的檢查,對其暫時停職並停發了季度獎金」,連撤職都沒有。
民生銀行的官方回復,讓人們看到了兩大「亮點」:一是強調王琪是「臨時員工」;二是強調兩者「沒有產生實質性的關係」。這樣的處理方式引發了公眾的極大憤慨,迫於壓力,民生銀行與關某解除勞動合同。
2017年2月底,關某向北京市西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向民生銀行索賠經濟賠償金220多萬元、各項獎金240多萬元。
關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民生銀行解除與自己的勞動關係是「誣陷及非法處分」,這件事不僅給自己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還帶來了名譽上、心理上的創傷。
3月15日,關某在中國銀監會和證監會門口,手舉牌子公開喊冤,說自己是「性騷擾」事件的最大受害者。
在媒體詢問關某,為何銀行對他做出兩次處理決定時,關某表示事件發生後,銀行讓他寫了一份檢查,隨著輿論的升溫,銀行又要求他寫了一份檢查。之後,銀行對他做出了暫時停職、停發季度獎金的處理決定。
關某說:「事實上,第一份檢查是我真實意思的表達,第二份檢查基本是按銀行的要求寫的。沒想到,隨著輿論壓力的增大,銀行做出了開除我的決定。」
03
郭敬明性騷擾其公司旗下籤約男作家
2017年8月21日晚,男性作家李楓爆料曾遭郭敬明同性性騷擾,李楓在新浪微博發布長圖文《關於郭敬明致所有人》,用文字講述了他與郭敬明某次出差在賓館發生的事情。
同時李楓已經諮詢過律師,「他(郭敬明)已經對我構成了性騷擾和性侵犯,曾經諮詢過律師,律師說目前中國的法律里,同性性侵犯犯罪是空白,而且這樣的犯罪取證困難。」
李楓還稱郭敬明經常騷擾、性侵犯簽約到郭敬明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職員,更呼籲社會各界的網友們一起探討這些事情。
21日晚上10點,郭敬明通過實名認證微博回應:「完全捏造,已讓律師處理。」記者也聯繫了律師事務所律師,對方表示:「拋開郭敬明的名人身份,如果李楓所說事件屬實,此事件屬於職場性騷擾,如果案件走上司法程序,李楓要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如果該事件屬於李楓個人炒作,郭敬明有權狀告李楓損害名譽權。」
04
金杜律師事務所國際合伙人趙某性騷擾女實習生
2017年1月,知乎上一則「大家知道金杜『早6點會議室』事件是怎麼回事嗎?」的問答再次引發了關於「職場性騷擾」的討論。
事件內容是,清晨六點,金杜律師事務所一位保潔阿姨在工作時撞見一位年過半百的合伙人在會議室與實習生發生性行為。
從知乎的回答情況上來看,這位趙某是該律所國際合伙人,負責國際業務,口碑極差,在職業生涯中慣於利用職權欺壓實習生,具體就是針對一些剛進入律所的女實習生,用針對性手段進行性騷擾。
據多名曾和趙某共事的當事人爆料,趙某經常騷擾女下屬,對於不順從的,則在工作上百般刁難。
事件發酵後不久,知乎的這個問答被整個刪掉了,有網友爆料說目睹事件的保潔阿姨被開除,而金杜律師事務所在1月20日發布了關於「早6點會議室」事件聲明,稱該帖所發內容系捏造,嚴重侵犯了所涉人員的名譽權。
05
滙豐銀行高管性騷擾並報復辭退女下屬
2017年1月,芝芝在新浪微博發布《外資銀行高管性騷擾並報復辭退女下屬》一文,控訴自己在滙豐銀行上海總部就職期間被上司性騷擾,反抗後被辭退的遭遇,引起輿論嘩然。
2014年9月16日的上午,她被自己所在小組的直屬領導簡某叫進了會議室。在會議室里,簡某責問她有一項工作處理完後,為什麼沒有及時給相關部門回復。
芝芝的解釋並沒有讓簡某滿意,簡某對她的糾纏持續了將近十分鐘。「我意識到,這是領導在故意找茬。」於是芝芝提出,希望在第三方介入的情況下,再來理論此事,說罷便打算離開。
芝芝走到會議室門口時,簡某衝到門口將她拉了回來,並大力關上會議室大門,不讓她離開,在抓扯中還扯下了她的衣服,露出了內衣,簡某趁機對她上下其手。芝芝慌亂中提醒簡某注意有攝像頭,才被放開。這一切,都被芝芝用手機錄了音。
事後直到當晚下班,簡某都並未就上午在會議室的事情向芝芝道歉。下班後,芝芝向自己的總監、簡某的上級領導發了一封郵件,講述自己當日遭受的性騷擾。可令她意外的是,這封申訴信,竟然被原封不動地轉發給了簡某。
在此之後,芝芝在工作中遭遇了嚴重的職場霸凌。銀行指派的「調查員」在調查過程中並沒有圍繞簡某當天對其進行的身體暴力詢問,而是圍繞著之前芝芝所謂的工作問題展開。
幾日之後,這位「調查員」上交了一份調查報告,而至於調查結果到底是什麼,芝芝說自己作為申訴方卻不知道。
之後,芝芝說自己的內部工作資源平台被全部切斷,這給她的工作帶來極大不便,但她選擇了忍耐。可讓她沒想到的是,同事關係也在這時也出現了問題,同辦公室的同事會告訴她,「你在這裡會影響我們辦公。」簡某對她做出檢查手機、把手放在大腿上等侵犯行為時,小組的同事都好像沒看見一樣。
除了同事們的疏遠,簡某對芝芝的針對也開始變本加厲,有直接把她推到在桌子上、步步緊逼、逼到牆角等惡劣行為,有時芝芝去廁所或者去倒杯水,簡某也會立刻指責她沒有報備,屬於「擅自離崗」。
2015年12月18日,芝芝忽然接到一個口頭通知,說她年中和年末工作考核未達標,需要做調崗處理,而新崗位跟原崗位相比,工作地點不變、工作內容不變、甚至領導也仍然是簡某,但是薪資卻下降了25%,她拒絕了這一調崗安排。
23日,她再次收到內部郵件,通知她去新崗位報道,並稱如果不去報道,則視為「不能勝任該工作」。最終,2015年平安夜這天,芝芝被單位以「不能勝任」為由辭退了。
從2014年9月與簡某發生衝突、遭遇了長達一年多的職場不公正待遇,直到2015年12月被辭退後,芝芝開始尋求法律援助。
芝芝以「非法解僱」為由,將滙豐銀行上海總部告上了法庭。還在微博上講述了自己的遭遇,引起很多網友的關注。
芝芝說,在微博上披露自己的遭遇後,網路上忽然冒出很多賬號對自己展開攻擊,除此之外,自己的手機也開始經常接到一些陌生號碼的來電,接起來會聽到尖叫聲、大笑聲、刀鋸聲等恐怖的聲音。
在這樣巨大的精神壓力之下,芝芝暴瘦了20斤,被查出有重度抑鬱症,同時患有創傷後應激障礙。在被解聘的一年半時間裡,芝芝說自己無數次想到過死亡,唯一支撐她活下去的念頭,就是希望打贏這場官司。
2016年,上海浦東新區法院對芝芝與滙豐銀行的勞務糾紛做出的一審判決結果是:芝芝敗訴。
同年,芝芝再次提起上訴。對於網上流傳的上海銀監局不能認定2014年9月那次事件為性騷擾的調查報告,上海銀監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監管部門確實收到過芝芝的投訴,「但投訴內容主要涉及業務、工作方式等方面,沒有提到性騷擾。
芝芝表示自己沒想到報警並實施後等來的,是警方不予立案的通知。
06
連雲港一男編輯性騷擾投稿女孩
2017年2月,一則《連雲港某報知名男編輯多次性騷擾投稿女孩,竟還揚言稱……》的消息在微信里熱傳,消息里一位年輕女孩爆料稱:連雲港某報一男性編輯趙某,多次以發稿為由對其進行性騷擾,並且言語挑逗頗為露骨,女孩拒絕後趙某竟然還威脅她。
據當事人介紹,自己是雲南昆明人,今年23歲,剛剛大學畢業,今年春節期間,她來到連雲港市旅遊,看望一位朋友。
由於平時會寫一些現代詩發表在朋友圈裡,朋友看到後建議可以去發表一下。在朋友家過完春節後,當事人把詩集發給了編輯趙某,卻沒想到遭到了對方持續性的性騷擾。
據當事人說,在2月8號發布了第一首詩後,趙某提出了想和黃女士一起吃飯的要求。在幾番拒絕後,女孩最終答應。
2月13號,兩個人一同去了一家西餐廳吃飯。女孩說:「吃飯時,不管是聊天還是語言上,他都是寶貝啊怎麼怎麼的叫。他是有過一些行為,但是都被我躲過了,畢竟是在大庭廣眾下。」
2月21日,《蒼梧晚報》官微回應網傳「男編輯騷擾女性」事件稱,經初步調查,網曝文中截屏基本內容屬實,但不完整,已經暫停該編輯工作。
一、該編輯的行為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已不適合採編崗位工作;
目前,有關機構已經介入,將在進一步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照相關紀律規定按程序嚴肅處理。
二、尊重當事人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權利。
07
中金公司銀行業首席分析師黃潔「名利場」性騷擾事件
2017年5月25日,知名財經博主曹山石在新浪微博曝出了一張微信聊天截圖,聊天對話一方名為「黃潔」,開頭一句「這是一個名利場,你願意嗎」迅速傳遍金融圈和朋友圈。
5月26日,曹山石繼續爆料了另一位女生與黃潔的聊天截圖。在該段對話中,黃潔頗為露骨地向該女生提出「潛規則」暗示,之後黃潔更是直言,「可能因為工作壓力大吧,所以有時真的需要全身放鬆,明天上午在,下午就飛回香港,希望你能把握住機會。」該女生則婉拒了黃潔的「潛規則」暗示。
有網友在評論中指出,當事人「黃潔」疑似為中金公司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黃潔。根據曹山石的持續爆料可以看出,收到黃潔「潛規則」暗示的實習生有好幾人。
黃潔的具體行為有:約來面試實習生在酒店大堂喝酒,暗示實習生投懷送抱,以正式工作錄取為誘餌讓實習生做他的紅顏知己,跟實習生說投行是一個名利場,是需要有付出的。
在曹山石微博下面,還有曾經中金的實習生留言爆料自己遭其騷擾的經歷。
5月27日午間,中金公司在官網首頁顯要位置發布嚴正聲明稱正在對此事展開內部正式調查,對違反中金公司制度紀律的行為零容忍,一經查實,立即嚴肅處理。
5月29日,中金人力資源部群發有內部郵件稱,人力資源部提醒全體員工,所有行為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符合職業操守,對內及對外溝通需要專業得體,不得進行任何損害公司聲譽的行為。
針對近期流傳在媒體和網路上的事件,經公司多部門進行聯合調查,公司管理層決定按照公司規定嚴肅處理涉事員工,目前公司已經解除和該員工的聘用關係。
而某被黃潔騷擾的當事女生指出,中金實習生的招聘要求可謂別有深意,同一個崗位,不同性別有不同的標準。對男生的要求有「抗壓能力強、身體素質好、能加班」,對女生的要求則是「不富有的高顏值女孩,學歷不限,學校不限,年紀不限」。
08
華夏人壽江西分公司領導騷擾女下屬
2016年12月20日,民生銀行騷擾門事件輿情剛剛平息,江西都市頻道以《女員工出差省城遭遇上司性騷擾?》為題報道了華夏人壽江西分公司領導騷擾女下屬事件。
江西的徐芳在一家保險公司上班,10月10日,她與三名同事被安排到南昌出差時,在此期間遭到上司的性騷擾。徐芳表示,自己被拉進房間後,對方就強壓在自己的身上,一直在她耳邊說些輕佻的話。而進房間之前,徐芳偷偷打開手機錄音,錄下了當時她掙脫的過程。
因為反抗比較激烈,領導「可能考慮到自己有烏紗帽在身,不敢太那個吧,然後就放我出去了」。事後,徐芳一直也沒有聲張。
11月中旬,這名劉姓領導暫時兼任上饒公司負責人。從那時起,徐芳處處發現自己似乎被針對和刁難。於是,她就想把這件事公之於眾,目的只有一個:該道歉的道歉,該賠償的賠償。
11月底,徐芳還向江西分公司檢舉劉兵非禮的情況,並提供了上述錄音作為證據。
2016年12月28日,華夏人壽保險江西分公司給上饒中心支公司下發了一份《關於徐芳等4名員工工作調動的通知》,對此,徐芳難以接受:「我是上饒人,家也安在上饒,怎麼去南昌工作?」
為了解自己被調離上饒的真實原因和自己遭遇「騷擾」一事的調查進展情況,徐芳曾多次找分公司討說法,但分公司給出的解釋是正在調查。
「直到現在,無論是劉還是公司,對於騷擾一事連聲道歉都沒有。」徐芳如是說。
2017年2月,華夏人壽保險江西分公司品牌宣傳崗工作人員劉超群表示劉兵已經調離江西,具體情況公司不方便透露。接受電話採訪時,劉兵本人則回應稱:「我已經辭職,不在華夏了,騷擾錄音是真是假,我已經不想去追究了。」
2005年修改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0條首次立法規定了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2012年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也有「在勞動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的內容。
另外,很多國家對於職場性騷擾都規定了用人單位的責任,其中不乏職員受到性騷擾,用人單位承擔巨額賠償的案例。
在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有「在勞動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的簡要規定,將職場性騷擾問題進一步納入了企業管理責任,但並未明確用人單位若未採取適當措施,應承擔何種責任。
縱觀近一兩年的職場性騷擾典型案例,但因為各種原因執行起來千難萬難,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部現行法律直接發揮作用,也還沒有任何一件因為單位防範性騷擾不力而做出賠償的案例,對於施害者,也往往是舉證難、立案難、認定難、賠償難。
至於什麼是「性騷擾」,目前還沒有一部法律法規進行具體的解釋。
註:本文觀點代表特約作家個人觀點,圖片來源網路。
作者
任嬿如
中國傳媒大學戲劇影視學院學生,女權主義者
點擊圖片,查看更多:
好萊塢巨頭涉性騷擾炸開鍋!職場人必備的的7大應對乾貨
GIF
「你們反性騷擾過了頭,讓男性不敢跟女性共事了呢」
GIF
TAG:橙雨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