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被綁架者「逃生」面臨緬甸警方處罰 5萬贖金變6千罰款
1月23日,本報《中緬邊境賭場綁架調查》一文報道了集中在雲南瑞麗姐告邊境的跨國綁架案。大部分受害者都是被騙子用網貸、招工、賭博等原因騙至雲南瑞麗市,偷渡過境後以人身安全相威脅,要求家屬打錢贖人。
山東女孩李媛(化名)近日也遭遇了類似的事情,幸運的是,1月21日李媛接到弟弟的電話稱,他們一行12人成功跑了出來,已經聯繫緬甸警方求助。但令李媛沒想到的是,不久,自己又接到消息,想讓弟弟回來,必須向緬甸警方交納6000元,其中包括2500元非法偷渡罰款,和3500元在緬警局「生活費」。
五萬贖金變六千罰款
李媛介紹,1月18日,第一次接到綁匪電話後,自己才知道弟弟出事了。「要家裡給打5萬塊錢,否則就在視頻里打,還威脅要把我弟賣到其他地方去。」
此前,姐弟倆都在北京打工。過了新年,弟弟告訴她,朋友在網上看到一個在雲南的高薪工作機會,對方承諾包來回機票、食宿,所以想去試一試。「當時我就覺得不太靠譜,哪有那麼好的事情,讓他不要去。」但顯然,弟弟並沒有聽話。
接到綁匪電話後,李媛第一時間在北京報了案。通過警方調查,弟弟李希(化名)於1月16日乘飛機抵達昆明,此後又輾轉前往瑞麗。於是,她也「追尋」弟弟的腳步,趕往雲南當地報警。
在瑞麗市姐告國門派出所,李媛見到了許多和自己一樣的受害者家屬。焦慮萬分之際,1月21日,李媛接到一個陌生電話。接通後李媛聽出來,電話那頭居然是失蹤許久的弟弟。弟弟在電話里告訴李媛,自己和一同被關押的13人逃了出來,其中2人自己跑回國了,剩下他們12人人生地不熟,只好找了一個緬甸當地人求救。當地人聽不太懂他們說什麼,已經報了警。
這通電話後,弟弟再次失聯。直到2月3日,李媛從國門派出所一民警那裡了解到,弟弟一行12人的確在緬甸當地警察局,目前已經脫離危險。但是,由於涉嫌非法偷渡入境,緬甸警方要求受害人每人交納2500元罰款,此外還有在警局吃、喝等費用,總計6000元。
湊不齊的12人罰款
2月4日,李媛和男朋友在姐告警察的陪同下,一起前往緬甸探視弟弟。「過了國境大門,大概15分鐘車程」,在一個破舊的警察局,李媛終於見到了弟弟,手、腳還戴著鐐銬。弟弟告訴她,自己和兩個緬甸人關在同一單房,警察偶爾會對緬甸人動手,但對中國人還算客氣。
但儘管如此,12個人,7.2萬元的「罰款」卻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回國後,李媛向國門派出所民警諮詢,有沒有可能,自己一家先掏6000元,讓緬甸警方把弟弟一個人放回來。卻被告知,不太可能,「以前也有類似情況,都是錢湊齊了,才能一口氣把人全放回來。」國門派出所民警說。
於是,爭取12人家屬都拿出6000塊錢,成了李媛最緊要的任務。「12個家屬電話太難打了,我們打了一圈,有的家人直接跟我們說,孩子已經和家裡斷絕關係了,打了9次電話一句想救人的話都沒說。」
2月5日,北青報記者按李媛提供的受害者家屬名單打了一圈電話。其中有兩名受害者,因為記不住家裡電話,沒有留下聯繫方式;一人家屬接通後稱打錯了,否認自己認識受害者;兩人電話接不通;3人家屬表示不能確定李媛的身份,不相信孩子被困在緬甸;算上李媛,只有4位家屬明確表示正在籌錢。
已聯繫當地領事求助
2月5日下午,瑞麗市公安局一民警向北青報記者證實,近日確有12位受害者因觸犯緬甸當地法律,被處以6000元罰款。他表示,目前尚不清楚具體觸犯了哪條法例,瑞麗警方也正在和緬甸警方溝通中。他建議,家屬先不要急於籌錢,「我們這邊會儘快有一個結果。」
北青報記者諮詢我國駐緬甸曼德勒總領事館領事保護得知,遇到類似情況,家屬可先向緬甸警方、中國警方報案,然後發郵件至總領事館郵箱,提供:出境人姓名、出境時所用證件號、出境時間及事由、具體什麼時間什麼地點由什麼人囚禁,並提供受害人近照一張便於辨認。領事館收到求助郵件後,會聯繫緬甸當地警方協調處理此事。
中國駐曼德勒總領事館官方網站《中國公民赴緬須知》提醒,緬甸和中國接壤,根據緬甸規定,中國公民可自中緬邊境口岸入境,需持護照並辦妥簽證,由旅遊公司帶領,方可在緬旅行。
根據規定,外國人出入緬甸須遵循「空中來空中返、陸路來陸路返」的原則,乘機來緬的中國公民不允許從中緬邊境陸路回國。由邊境口岸入境,出境必須是同一口岸。遊客從緬甸入出境時,緬移民部門會提取面部照片。出境時則會查驗之前的入境記錄。若非法進入緬境,在機場口岸(或陸路口岸)查不到入境記錄,遊客將無法順利出境。因非法入境被關押,根據緬刑法3(1)和13(1)條款,一般量刑6個月至5年。簽證期滿逾期滯留者,每超一日罰款3美元;超過90天,每天罰款5美元。
轉載自:北京青年報
※空客入華33年首次迎來中國籍CEO:系天津「下海」官員
※17名「伊斯蘭國」武裝分子在阿富汗東部被打死
TAG:騰訊新聞綜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