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了!杭州房東扣押金9600、「偷」電腦,白交一年車位費還要再補2000元?
本人2017年4月跟房東簽了租房合同,合同三室一廳的房子,九龍倉碧璽,租金4800,簽約期三年,押二付三違,押金9600,約金9600,並且說附送一個車位,地下車位號「1075」,並且這個車位以後可以租出去,只不過合同里沒寫進去。
房屋租賃合同
我和倆大學室友一起住,我簽了合同。 2017年11月,我們想租車位承擔房租壓力,但是實際過程中,並沒有這個車位,在物業,物業說他們的規劃中只有「1074」,沒有「1075」。 但是房東給我們的車位藍牙卡盒子上就寫著「1075」,並且房東之前簽合同的時候也說是「1075」, 我們打電話跟房東核實車位的事情,房東說物業那兒車位是什麼就是什麼。
物業那兒我們的房子號的車位是「1074」,名字好像是他老婆。所以房東說沒有「1075」就沒有「1075」,並且還說車位出租他不同意,車位是附送,我們有車就用,沒有車也不讓出租的。所以,我們白交了一年的車位物業720,但是卻沒有車位。
違約金9600元
在2018年1月月底,該交下三個月房租了,我們不租了,1月31號告知房東,2月5號,兩個室友已經搬出去了,我還留著等房東收房。房東來跟本人結算,因簽約期三年,我們未滿一年,算我方違約,退還2個月押金9600,但是承擔違約金9600,同時額外的費用,二月多住的5日,約1000,水電煤押金500(多退少補),房子損壞的修補費500。
本身我以為最壞的情況大不了兩個月的押金9600元沒有,誰知我還要去再額外承擔2000元,於是我沒有同意,去外面給兩個室友和其他朋友打電話。但是時間太晚了,23:00了,房東看我還沒來,等不及了,只能第二天2月6號來結算,沒經過我同意,走前帶走了我的筆記本電腦,怕我2月6號不支付額外兩千元跑了,我回來才發現筆記本不在了。
想問,
1. 9600的違約金是否過高?
2. 房東承諾的車位一事是不是影響了我租房子的決策,但是實際情況是沒有車位,是不是房東違約在先?
3. 房東等不及帶走了我的筆記本電腦是不是有錯?
網友熱評:
@mark123:先打110把電腦拿回來,再民警協調拿回押金,再不行告他
@喝喝茶看你們扯淡:車位那個事沒寫進合約里啊,這個事情都說不清楚了,得看對方是否承認了,不過車位的費用是混在房租里一起交的還是你另外交物業的啊,這個倒是可以說說的,你不用車的去幫他交那車位管理費也沒必要,合約里也沒寫車位的事。至於違約金的高低是訂合約時雙方認可的,現在說也遲了。
但是筆記本這事你直接報警啊,沒告訴你就拿了你就當他偷好了,至於算不算由警察認定。
@zhengpengzj1:報警,報警說房東偷了你電腦
你回來電腦不見了,不就是房東順手牽羊拿的?
注意,一定要說偷!
真的是太嫩了,簡直看不下去,被人家玩的團團轉
......
年底了,退租的事情比較多,希望大家都心平氣和地處理,畢竟警察叔叔們也想過個好年啊!
※9歲哥哥奇蹟般地多撐了4個月,只為看一眼剛出生的妹妹!網友:一把年紀的我活生生看哭了
※就這樣不明不白讓出醫院,是我們太懦弱?
TAG:19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