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曼翁甲骨文書法作品探源
沙曼翁甲骨文書法作品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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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微信朋友圈有朋友連續轉發了一批沙曼翁先生的書作。這一現象出現在當前的甲骨文熱潮當中,一點也不奇怪。特別是一些初涉甲骨文的年輕朋友,熱情極高,他們想從前輩書法名家那裡廣泛吸取營養,以加速自己的成長。這種積極性應予以充分肯定。但是也必須看到,正是由於初涉甲骨文,對前輩書家,特別是那些聲名顯赫的書家,哪些值得學,哪些不應當學,往往還認識不清。這裡有必要提醒一下年輕朋友,有幾個問題必須留意。一是前輩書家所使用的甲骨文字,只反映了當時甲骨文字的考釋水平,有些字在當時書寫時不能算錯字,但是今天看來就是「錯字」了。二是,有些作者當時就把字寫錯了,或者寫了一些自造的「假甲骨文」。據我所知,有些朋友為了查找某作品裡的一個未見過的字,翻來覆去查字典,浪費了很多寶貴時間,而這當中有時候就是為了查出某個前輩書家所自造的「假甲骨文」。
還有比用錯字更嚴重的問題,就是創作態度問題。大家一定不會想到,某些名家所發表的「名作」,居然不是原創,而是「抄寫」的別人的作品。
我們知道,從上個世紀20年代起,先後有羅振玉、丁仁、簡琴齋、董作賓等發表了甲骨文集聯、集詩詞等,這些詩詞、聯語公諸於世,除了供人們鑒賞之外,無疑也可供初學者作為學習的範本,供人臨習。如果用這些文辭進行創作也無不可,只是應該在款識中註明文辭的出處。這應該是書法愛好者最起碼的操守。如果參賽或者參加重要的紀念活動,則必須提交自己的原創作品。一個嚴肅的展覽,是不準臨摹別人的作品入圍的。這些「規則」應該是寫書法的人的常識。
大家可能不會想到,一代甲骨文書法大家,蘭亭獎和終身成就獎獲得者沙曼翁先生,作為他在書壇復出關鍵一次獲金獎的參賽作品,竟是臨寫的羅振玉的一付對聯。在紀念中日建交30周年中日聯展中提供的作品是臨寫的簡琴齋的集古詩。最近朋友圈轉發的10幅作品,全都是臨的別人的作品。迄今為止,筆者還沒見到有哪一幅作品是他自己的原創。下面,我們給大家展示一下他的作品與相應的原作。
圖 一
1979年,剛創刊不久的全國第一家專業書法刊物《書法》發起主辦「全國首屆群眾書法評比」活動,在國內引起廣泛的注目,年逾花甲的沙曼翁先生以一副書卷氣十足的甲骨文對聯在數萬件投稿中脫穎而出,在總共只有十名金獎中佔得一席。這一評比活動對隨之而來的全國範圍的「書法熱」起到了推波助瀾的積極作用,而十名金獎得主自然也成為眾多書法愛好者追逐的偶像。遺憾的是,這幅作品並非沙先生的原創,而是臨寫的羅振玉一幅對聯。圖一右部是沙先生提交的作品,左部是羅振玉的書寫的對聯。稍有書法常識的人就可看出,這不僅僅是抄寫了羅的聯語,而是逐字臨寫,每一字的結構體勢與原作完全一致,只有一個「歸」抄錯了。
圖 二
圖二是2002年提交的中日聯展的作品,是臨寫的簡琴齋的《甲骨集古詩聯》,但款識中隻字未提詩文的出處。不難看出各字的體勢完全是模仿原作。這時,甲骨文的「心」字已經釋出,他仍照抄了原作的字形。
下面,讓我們再來看看最近朋友圈轉發的十幅作品以及相應的原作。
圖 三
圖三是抄臨簡琴齋的《甲骨集古詩聯》,字形體勢悉從原作。「郷」字原作誤用了一個「既」字,他也照抄不誤。有趣的是「好」字,原作無誤,沙氏抄錯了。
圖 四
圖四中「春」字依原作仍用舊釋,「秋」字改為今釋,這應該予以肯定,但並未改變「抄臨」的本質。
圖 五
圖五中「天」、「雨」、「中」、「秋」四字與原作有異,但明顯的可以看出仍是「抄臨」簡琴齋的《甲骨集古詩聯》。
圖 六
圖六是抄臨羅振玉的《集殷墟文字楹帖彙編》,其臨寫的功力還是很強的,字的風格明顯與抄臨簡琴齋的不同。
圖 七
圖七又是抄臨簡琴齋的《甲骨集古詩聯》。值得注意的是幾個細節:⑴「前」字原作行部的左側寫反了,沙作完全忠實照抄;⑵「臤(賢)」字原作取左高右低斜勢,沙作亦然;⑶「樂」字原作兩個幺部下面用一圓弧鏈接,下面木部的上段用一小短橫,沙作均照抄不誤;⑷「物」字下面牛部,原作不出頭,沙作忠實照抄;⑸「子」字原作不但用錯了字形(此為地支用字),而且寫錯了,下部多寫了一豎筆,沙作也完全忠實於原作;⑹「為」字原作「又」部寫的奇小,沙作亦然。款識中赫然寫著「集殷墟文字」,彷彿是書者自己所集。
圖 八
圖八是截取了簡琴齋《甲骨集古詩聯》中的兩句,原作「及」字用了個錯字,沙作照抄不誤。
圖 九
圖九也是臨寫的簡琴齋《甲骨集古詩聯》,只有「中」字與原作有異。
圖 十
圖十又是臨寫的羅振玉《集殷墟文字楹帖彙編》,「車」字的構形只有羅氏使用過。
圖 十一
圖十一也是臨寫的羅氏《彙編》。
圖 十二
圖十二也是抄臨的羅氏《彙編》,與前面不同的是作了一點手腳:將原作的七言聯中的前四字的「頭」砍掉,用另一付四言聯換上去。這樣一來,原來是仄起的句子,變成了平起。好在甲骨文集聯平仄要求並不嚴格,因此也還說的過去。
看了以上十二幅作品,不知大家作何感想。沙先生復出之後,給人們的印象是甲骨文書法大家。誰能料到其1979年關鍵的得獎作品,就非原創,中日聯展作品也非原創,拋開作者自身作為「藝術家」的基本素質如何,這些活動的組織者,評審者難道沒有責任嗎?為什麼冒牌的甲骨文作品能在中國書壇暢行無阻的流行數十年?不是很值得人們深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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