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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裝合群的你,真的快樂嗎

黑丫說第81篇原創

黑丫原創

黑丫說:

沒有不合群的人,只有不合適的群。

文 黑丫

1

不合群是表面上的孤獨,而合群卻是內心裡的孤獨。

蓁蓁從小就是個特別隨和的孩子,隨和到所有人都可以忽略她。

小時候,逢年過節的時候親戚們聚在一起,她一直把自己混在表兄弟姐妹里,不顯山,不露水。

跟自己聰明伶俐的表妹比起來,蓁蓁從來只是陪襯。在她看來表妹很大膽,甚至到了有些乖張的程度。

大人問的什麼,表妹都敢回答,大人讓她唱歌,她就唱歌,讓她跳舞,她就跳舞。

而蓁蓁從來只是在旁邊看著,如果親戚把話題轉移到蓁蓁身上,她趕緊笑一下掩飾自己的尷尬。

上學的時候,蓁蓁在群體也是最普通的、最合群的一個。

以至於除了班主任沒有老師能叫出她的名字。

別人要上廁所,她也去,儘管她自己並不想去。

別人去喝水,她也去,儘管她自己並不渴。

工作了之後,單位同事一起吃飯,點餐的時候問她吃什麼,她從來都說隨便,儘管她不能吃辣,但是也從不表達任何異議。

為了合群,為了讓自己看上去跟別人一樣,她小心翼翼,費盡心思,把自己打磨的和別人沒有區別。

她很怕被別人孤立,她很怕別人說她不合群。

好像「特立獨行」這個詞在她這根本就不存在。

她規規矩矩上學、畢業、相親、結婚、生孩子,在該做什麼的年紀做什麼事。

可她最近日子過得好像並不開心,她說,自己的生活就像公式一樣嚴謹,沒有任何意外,每天上班、下班,做飯、吃飯,就連跟老公的性生活也是在規定時間規定動作。

她過著標配的人生,重複的日子,卻好像從來沒有真正快樂過。

2

我在30歲前身上也有蓁蓁的影子,剛剛畢業找到工作的時候,特別融入同事的小群體中。

明明不感興趣的話題也要努力聊下;明明不想喝酒,可是別人給我倒酒 ,我就喝;甚至有段時間,我努力學習打麻將,因為怕自己不會,別人私下裡的聚會不帶我。

可是那段時間我過得非常辛苦,特別累。

我在別人大笑的時候大笑,在別人開心的時候爭搶。

我沒有時間做我自己更想做的事。

就像小時候玩的俄羅斯方塊,完美的契合別人,我們自己就消失了。

那段時間,我真的過得特別不像自己。

後來我換了工作,我不再迎合別人。

同事提出一起去逛街,我友好的拒絕,告訴他們我有別的安排。

同事一起吃飯,我會主動點一道自己喜歡的菜。

中午同事睡覺,我一個人跑去健身。

慢慢的同事反而會事事徵求我的意見,有的被我影響,也跟我一起去健身。

我有了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考下來幾個專業的證書,也有了更多興趣相同的朋友。

日子反而很輕鬆快樂。

3

美國心理學家沙赫特·斯坦利曾經做過這樣一個實驗:

他以每小時15美元的酬金聘人呆在一個小房間里,這個小房間與外界完全隔離,沒有報紙,沒有電話,不準寫信,也不然任何人進入。

有兩個人參加了實驗,結果是一個人在小房間只呆了不到兩個小時就出來了;另一個人呆了8天,這個呆了8天的人出來之後說:「如果讓我在裡面再多呆一分鐘,我就要發瘋了。」

人是群體性動物。合群是人的天性。

在原始社會裡,那些不合群的、喜歡特例獨行的人可能早就被野獸吃了,壓根就沒有留下後代。

所有人類生來就害怕孤獨,脫離了群體,人類天然的沒有安全感。

人類需要一個群體來維持穩定的生活,穩定的關係來找到安全感。

可是,群體的決策一定是正確的嗎?群體的行動一定是明智的嗎?

《烏合之眾》里有一句話:

群體可以殺人放火,無惡不作,但也能表現出極度忠誠、勇於獻身和不計名利的舉動,這是孤立的個人根本做不到的。

當人處在群體里的時候,領導者往往處在一個絕對權威的地位,他可以代替人們的大腦,替他們思考,指揮其他人做著相同的事。

就像羊群中的頭羊,頭羊到哪,羊群跟到哪裡,頭羊停下,羊群停下,甚至頭羊跳下懸崖,其他羊也不毫不猶豫的跳下懸崖。

人類在很多時候也同樣能產生羊群效應。

4

列夫托爾斯泰說過:

你要使自己的理性適合整體,適合一切的源,而不是適合部分,不是適合人群。

人還是要有理性的思考,當群體做出錯誤的或者不符合你的價值觀的決定時,我們有權利靜下來好好想想。

時代變遷,社會變得更加自由。

我們不必迎合所有人,也不可能迎合所有人,更不可能讓所有的人喜歡。

不論你合群還是不合群,總有一些人喜歡你,也總一些人不喜歡你。

不論你做自己還是做別人,還是總有一些人喜歡你,總有一些人不喜歡你。

既然這樣,不如選擇痛痛快快的做自己。

堅持自我,並非易事。

它伴隨著理性的思考,伴隨著孤獨的風險,伴隨著失去好人緣的美名,有時可能還伴隨著劇痛。

可是,只有堅持做自己才會讓我們不迷失在人群中,即使跟別人一樣,過著千篇一律的人生,可是我們的人生是經過思考的,經過自己慎重的選擇的。

真正喜歡你,理解你的人會理解你的言行;而不喜歡你的人,即使你為了遷就他,犧牲了自己,他們還是不理解,不喜歡。

為了遷就不喜歡自己的人,傷害喜歡自己的人本來就是一件本末倒置的事情。

時間久了,你會發現,這樣遷就來的「朋友」關係一點都不牢靠,一點風吹草動就有可能讓你們分崩離析。

到頭來,我們失去了自我,失去了自由,還失去了朋友。

餘生,只討好自己,只和相互喜歡、相互欣賞的人在一起,不必遷就任何人,不必再過刻意合群的人生。

PS:文中圖片均來自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繫作者刪除!

作者:黑丫(王晶),註冊造價師,中級工程師,全職媽媽,業餘寫手,一個80後的東北大妞跟你一起關注婚姻、親子以及女性自身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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