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馬斯克用重載火箭改變了世界,但那台上了天的特斯拉汽車,卻並不是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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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ce Oddity
London Boy
David Bow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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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個凌晨,估計關注未來科技的朋友都跟貓哥一樣,沒怎麼睡好覺。
被譽為「矽谷鋼鐵俠」的埃隆·馬斯克再次改變了世界,不僅成功試飛了目前最牛逼的重型運載火箭,還把自己的汽車「開」到了宇宙里。
新聞不再贅述,今早大家應該都被媒體刷過屏了(有條件還是去外網看一看,比國內的報道更全面)。
馬斯克曾在公開場合表示過,這輛發上太空的特斯拉汽車,將會在接下來的十億年,不斷向地球傳輸視頻信號,見證人類的「宇宙開拓史」。
看得出來,馬斯克為了自己的「火星夢想」付出了一切,而那輛飄在天上的汽車就是他的精神寄託。
然而, 創造「特斯拉」汽車的,卻並不是馬斯克,甚至可以說他在這件事上,做得並不光彩。
今天我就想聊聊這輛車的背後,這些不為人知的故事。
說起「特斯拉」,就不得不提到這家公司命名的來源:著名科學家、現代網紅,尼古拉·特斯拉。
作為「交流電之父」,特斯拉在很多人眼裡都是神一般的存在,他在電學上的造詣無人能及。
而最讓人津津樂道的,是他和發明大王愛迪生的相愛相殺。
上世紀初,愛迪生依靠多年積累的雄厚實力,排擠特斯拉,硬是把這位天才逼入絕境(對愛迪生黑歷史感興趣的,可以去看我的視頻節目「科技進化論」)。
可能是上天的作弄,過了一百多年,起名叫「特斯拉」的一家電動車公司,也再現了一次這段精彩爭鬥的歷史:
我們現在只知道站在特斯拉汽車背後的男人叫埃隆·馬斯克,卻不知道,這家讓他走上人生巔峰的小車,是從別人手裡生生奪過來的。
故事的開始,要追溯到1990年。
那個夏天,馬斯克還在加拿大讀中學,而今天故事的主角卻已經獲得了電氣工程的碩士學位。
他叫馬丁·艾伯哈德,鋰電池動力專家、特斯拉聯合創始人。
當年,馬丁在一家叫「Wyse」的科技公司擔任電氣工程師。
在那裡他認識了後來事業上的夥伴,馬克·塔彭寧。
美國人可能也有迷信,但凡姓「馬」的在一起都很有緣,志趣相投的二人決定要一起做一番大事業。
很快,他們就創立了自己的公司。
兩位好基友天天住一起,自然是能碰撞出些不一樣的火花。
憑藉多年混跡矽谷得來的經驗,他們都對基於互聯網的移動設備的未來十分看好,說白了就是現在智能手機的浪潮,人家在三十年前就看出來了。
但移動設備想要發展,存在一個巨大的bug沒法解決,那就是:電池。
這倒不難理解,跟科技其它領域的技術飛速發展不同,電池一直都是「硬傷」。
處理器性能是18個月就能翻一番兒,而電池,得10年!
所以從一開始,馬丁的目光就在如何提高電池的性能上。
1997年,馬丁和馬克二人設計出一款電子閱讀器。他們知道,這玩意兒不像手機,也不需要揚聲器什麼的,就算電池技術爛,也能保證足夠的續航。
時隔十年以後,這種理念被亞馬遜發揚光大,後者直接用低功耗水墨屏造出來Kindle,一統「電子書」的江湖。
這款名叫「火箭」的電子書一經問世就大獲成功,「二馬」的公司也因此賺了個底朝天。
就在這時,馬丁做了一個讓人非常意外的決定,他以1.8億美元的價格,把包含電子書項目在內的公司財產全部賣出。
這就要說哥倆的機靈了,要知道那可不是21世紀,那會的互聯網才剛剛起步,移動設備的春天還遠未到來,這時候「賺了錢就撤」是最明智的選擇。
有了第一桶金,馬丁覺得是時候做點正經事了。
忍不住想吐個槽,人家隨隨便便賣公司賺個1個億的小目標,對我們來說難道就這麼難嗎?
說回正體,跟從小愛看科幻小說的馬斯克不同,馬丁·艾伯哈德是個很純粹的「直男」,他喜歡直男喜歡的所有東西,變形金剛、火箭、汽車、妹子...額...
實際上,馬丁也的確是個很愛車的人,他13歲的時候就在自己家農場學會了開車,並夢想著自己以後也能造出一台超級跑車。
那造電動車的想法又是從何而來呢?
其實早在1990年,美國各州縣就陸續頒布了新的汽車法案,針對排放和環保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為此,以通用、豐田為首的傳統車商紛紛在新能源領域投入了大量資源進行研發。
1996年,通用設計出產的「EV1」型電動車,擁有十分「前衛」(在當時看起來是這樣)的造型,吸引了大家的諸多眼球。
但EV1的缺陷也是致命的,由於它採用了鉛酸電池,續航只有可憐的100公里,即便是二代升級為鎳氫電池,性能也不足以滿足人們的需求。
這種性能,也就樓下菜市場買個菜就得充電了,連停車費都不值。
後來,這輛逆了天的「買菜車」就在眾多的非議聲中,變為了一堆廢銅爛鐵。
但EV1的失敗,並沒有消減研發電動車的熱情。
幾個原EV1團隊的工程師自立門戶,組建新的公司,開始研發標號為「T-zero」的電動車。(後來他們又做了型號為「T-800」的終結者)
就在這時,對環保和汽車有著相同執念的馬丁·艾伯哈德,決定跟他們摻和一筆。
按照超級跑車的標準,「T-zero」的性能是ok的,最讓人心痛的還是電池。
曾經靠「電池」賺大錢的馬丁,這回又有了新的鬼點子。
二十一世紀初,移動設備,尤其是筆記本電腦領域突然繁榮起來,在背後支撐它們的,是一塊sony生產的18650號鋰電池。
哎,這高性能鋰電池,能不能搞到汽車上用呢?
大開腦洞的馬丁說干就干,他投資了15萬給「T-zero」,並將筆記本電腦的電池模組,改造成車載鋰電池。
經過一番折騰後,「T-zero」的續航里程,達到480公里!
電動車的未來,終於要到了。
2003年,手握核心技術的馬丁·艾伯哈德,和好基友馬克商量了一下,準備創立屬於自己的電動車公司。
但打小就迷信名字的他們,還沒想好公司叫個啥更吉利。
有天,他和女盆友在迪士尼樂園玩。
碰巧看到了有人在用特斯拉線圈的仿製品做表演。
「線圈、交流電、電機、電動車...特斯拉?!」
對,就是特斯拉!這位電學史上的天才,沒有比他的名字更合適一家著眼於未來的電動車公司了!
就這樣,「特斯拉汽車公司」成了第一家在矽谷做汽車的企業。
這和今時今日互聯網公司紛紛入駐電動車領域的潮流不同,那會的矽谷還都是「計算機」的天下。
從公司創立開始,馬丁心目中的特斯拉就應該是一輛性能卓越的電動跑車。
但「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這句話對成功人士也不例外。
造汽車可不是件小事,得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可錢從哪來?
屬於馬斯克的機會終於到來了。
時年,埃隆·馬斯克剛剛賣掉了paypal公司,和自己的弟弟分了家,手裡正攥著大把的鈔票沒處花,苦尋夢想不得志。
於是,一出投資人和創始人的好戲在二人之間上演。
馬丁遞給馬斯克的商業計劃書里,詳細闡述了他關於特斯拉汽車,以及自己對新能源未來的設想。
這不就是他要尋找的實現夢想的機會么!
馬斯克當即給特斯拉公司注入了一筆750萬美元的資金,但唯一要求就是,自己擔任董事長有權決定一切大小事務,馬丁·艾伯哈德出任CEO,負責主持研發工作。
自古「有奶便是娘」,面對財大氣粗的馬斯克有些「霸道」的要求,馬丁也只能一口答應,這也為後來發生的事,埋下了伏筆。
(施瓦辛格與馬斯克、艾伯哈德)
2006年,經歷了無數曲折的特斯拉公司,帶著它的「Roadster」電動超級跑車亮相聖莫妮卡發布會。
這輛造型前衛(真前衛)的電動超跑一經推出,就打動了幾乎所有與會的美國上流人士。不到兩周的時間,特斯拉「Roadster」拿到了127筆訂單。
作為創始人的馬丁·艾伯哈德,此時意氣風發,聚光燈下彷彿自己就是「神」。
可他沒注意,埃隆·馬斯克正站在眾人背後,默默地望著他,陷入沉思...
2007年,《財富》雜誌將馬丁·艾伯哈德選為年度創新人物,馬丁的個人名氣達到巔峰。
而作為董事長的馬斯克卻有點不太爽了,自己明明是「特斯拉」的拯救者,新能源汽車也是他畢生的夢想啊。
一山不容二虎,矛盾終究是要爆發的。
大家還記得在馬斯克注資的時候提出的條件么?公司大小事務,他有最終決策權。
於是,埃隆·馬斯克開始對馬丁提出一系列質疑:車輛設計預算超支、設計稿拖延...
2008年,以馬斯克為首的特斯拉董事會下令解除馬丁·艾伯哈德的CEO職務。
沒過多久,特斯拉汽車任命埃隆·馬斯克為新一任CEO,他的夢想實現了。
後來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了,馬斯克的特斯拉名聲大噪,他又憑藉space X等多家科技公司走上了人生巔峰,並在改變世界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現在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馬斯克是「特斯拉之父」。
但馬丁·艾伯哈德在電動車上做出的貢獻是永遠都不會被磨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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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雖然說「成王敗寇」,但這件事也依然是埃隆·馬斯克成功人生的一個污點,即便他還在引領著人類,即便,他是火星夢想的偉大創造者。
「貓眼科技」(公號ID:Maoyan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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