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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旦鴉雀再次現身山東白雲湖濕地

近日,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林業局在白雲湖濕地開展鳥類分布情況調查時,驚喜地發現了一種十分罕見的珍稀鳥類——震旦鴉雀。

棲息在白雲湖濕地的震旦鴉雀,來源:中國林業新聞網

近年來,隨著章丘區實施一系列保護恢復工程,白雲湖濕地生態環境有了極大改善,每年有一萬多隻遷徙鳥類在白雲湖棲息。

據章丘區森保站監測數據顯示,震旦鴉雀首次出現在章丘是在3年前。專家認為,震旦鴉雀再次出現在白雲湖濕地,主要得益於白雲湖濕地的蘆葦叢面積不斷增大,以及濕地生態環境日趨改善。

震旦鴉雀是中國特有的珍稀鳥種,屬全球性瀕危鳥類,被稱為「鳥中熊貓」。它的名字非常中國化,古印度稱華夏大地為「震旦」。震旦鴉雀的第一個標本採集發現是在中國南京,所以定名為震旦鴉雀。它在地球上已有4.5億年的歷史,與恐龍生活在同一時期,是鳥類中的「活化石」。目前,震旦鴉雀作為瀕危物種被列入國際瀕危鳥類紅皮書。

接下來,從濕地植被恢復說起。

濕地植被恢復與重建的方法

環境改善法

濕地是陸地生態系統和水域生態系統之間具有獨特水文、土壤、植被與生物特徵的生態系統,交互作用因素多、具有很多特殊性和複雜性,在對濕地植被進行恢復的過程中應當充分考慮其環境狀況並對其進行調查和診斷,包括水文、土壤、植被和其他生物特徵等。依據調查和診斷的結果,可先行對一些導致植被退化的關鍵環境要素加以改善,如通過基底改造改善底泥以及水源控制與水質凈化、水位調節以及對有害生物防控等多種措施和方法組合使用以改善環境狀況,促使植被完成恢復與重建。這種恢復方法在環境得以改善後,植被恢復主要藉助自然的力量,即自我修復,因此恢復的強度相對較弱、速度緩慢,可能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夠完成恢復過程,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對於植被已經遭到嚴重破壞甚至是滅絕的濕地而言,利用這種方法進行植被恢復和重建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可以將此法作為濕地植被恢復的前期工作。

濕地植物種植法

依據濕地植被恢復的原理選取濕地植物直接種植到受損濕地中,種植包括用種子播種和根莖植物的根莖等繁殖體移植。種植時應根據進行植被恢復的濕地的特點選擇適宜的濕地植物種類,充分考慮植物對水位深度的適應關係,如對於深水區可種植挺水植物和沉水植物,淺水或是無水區可選擇種植一些沼生、中生植物。要合理搭配植物種類,種類不能過於單一,單一種類即使能夠完成植被的恢復和重建,但缺乏安全性和穩定性。這是因為單一物種會降低恢復後整個濕地生態系統的物種多樣性與結構複雜性,繼而會導致其穩定性的降低,使之很容易遭到二次破壞甚至是毀滅。

直接種植法也被應用於其他生態系統的修復過程中,例如為了防止水土流失而實施的植樹造林以及為了阻止和防治荒漠化而實施的種草植樹等措施。

土壤種子庫引入法

土壤種子庫是指存在於土壤上層凋落物和土壤中全部存活種子的總和,是潛在的植物群落,影響地表植被的物種組成、空間結構和演替動態。土壤種子庫引入技術就是將含有種子庫的土壤通過噴洒等手段使之覆蓋於受損濕地表層,利用土壤中的種子完成其上植被恢復與重建。土壤種子庫具有區域特有的物種組成和遺傳特性,對維持物種多樣性等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區域內不同植被狀況以及生境類型會致使土壤種子庫中所包含的植物種子的數量和種類也有很大差異。在對濕地進行植被恢復和重建時應盡量選擇與濕地環境狀況相似或者接近的種子庫土壤,這樣將更加有利於植被的重建。已有一些研究者強調種子庫在濕地植被恢復中的作用,在國內外的濕地恢復項目中已經得以運用。具體的方法即表土法,也稱客土法或者是原位土壤覆蓋法。此法可較好地應用於水域植被的恢復中,主要是湖沼等。將河流施工產生的泥土中的種子庫應用於河流周邊的湖沼等濕地植被的恢復,不僅可以保全河流固有的植物群落,還可以減少搬運沙土所產生的費用,可謂是有效利用工程廢土的好方法。

土壤種子庫引入法在引入種子庫的同時也引入了土壤,這些土壤可以改善受損生態系統的土壤質地和結構,為植物的恢復和重建創造了良好的生長環境。當前這一方法不只是應用於濕地的植被恢復,在其他受損生態系的恢復中也被採用。

恢復後的管理、監測和評價

濕地在進行植被恢復與重建後其管理、監測和評價同樣是一個關鍵問題,它不但能夠體現出植被恢復的狀況,也能夠使管理者和決策者知道何時生態系統已經轉換為自我持續性狀態與程度,恢復的趨勢過程是否是有效的。恢復項目一旦實施,原有的一切狀況都會發生變化,在恢復項目實施前有必要對當前的濕地的相關狀況,如植被覆蓋、物種構成、水質以及水文環境等做詳細的調研和記錄,以便在恢復項目完成後期進行觀察比較並對恢復能力做評估。恢復項目在實施時應重視協調植被恢復與地方社會經濟發展的關係,使植被恢復工程實現綜合效益最大化、風險最小化以至無害化和整體區域的可持續發展。

一個成功的濕地恢復項目,在於計劃制定的可行性與合理性。濕地恢復工程的實施,應對濕地恢復前、過程中以及完成後的生態特徵、生態過程等進行跟蹤監測,觀察濕地恢復的狀態和過程變化,為科學恢復濕地、管理濕地以及客觀評價濕地恢復效果等工作提供基礎數據。要制定可以量化或判斷每一個集體實施目標是否達到預期的評價標準,如確定植被覆蓋度和結構、水狀況、棲息地類型等所應恢復的程度和指標。濕地植被恢復與重建工程實施後,應每隔一定時間進行其效果評價,以確定其是否達到了預期目標,檢驗退化濕地是否已恢復到退化前或接近於退化前的自然狀態。

在植被恢復後期,須保證恢復後監測的持續性。因為許多恢復項目在一個較短時期內看上去是很成功的,但往往恢復後的幾年裡,特別在沒有水文管理的狀態或者水文又遭到破壞性衝擊下會失去原有的效果。如我國的太湖恢復工程中投入了大量資金,儘管其區域水環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整體結果卻不容樂觀,其原因在於雖然相關部門制定的治理也關注到生態修復,但是對其可能性缺少論證。

對於濕地植被恢復而言,恢復後的監測至少在前2~3年內必須是精確和有強度的,之後應當繼續按低頻率監測,直到恢復的濕地生態系統進入自然循環狀態。同時,要進一步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創新濕地恢復政策,加強濕地恢復的宣傳和教育力度,提高公眾的生態恢復意識。

註:文中部分內容參考自文獻《濕地植被恢復與重建的理論及方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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