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太學生是怎麼修學分的?
宋王朝從熙寧四年(1071)開始在高等教育體系中實行「三舍制」,將太學的學生分為外捨生、內捨生和上捨生。舍,其實就是教育層次,外舍、內舍、上舍就如現在的大學預科、本科與研究生。
每個月,太學的外舍要進行一次考試,考試由太學內部的學官主持,因此叫做「私試」,「孟月經義,仲月論,季月策」 ,按10%的合格率評分,其中合格的成績分為三等,第一等一般空缺,第二等的第一名給3個學分,第二名給2.5個學分;第三等的第一名給2個學分,第二、三名各給1.5個學分,第四、五名各給1.3個學分,其餘的各得1個學分。
每個季度,積分最多且沒有違紀記錄的若干名學生,將獲得一次季度校定。到了年終,獲得三次以上季度校定、且積分最多的若干名學生,可以得到一次年度校定。
每年二月下旬,太學外舍還要舉行一次由禮部派員主持的考試,叫做「公試」,「初場以經義,次場以論、策」 ,合格的成績分為五等,第一等通常空缺,第二等「約四十人取其一」,即錄取率只有2.5%,入等的學生各給3個學分;第三等「約二十人取一」,錄取率5%,入等的學生各給2個學分;第四、五等「約七人取一」,錄取率大約14%,入等者各給1個學分。
凡入讀時間不少於一年、上一年獲得年度校定、本年度公試得3個學分以上的外捨生,可以升入內舍;入讀時間不少於一年、上一年獲得年度校定、且私試積分名列前三(積分不得少於8分)的三位外捨生,可以免公試,直接升入內舍;入讀時間不少於一年、上一年獲得年度校定、本年度公試得2分的外捨生,暫時不能升級,但次年公試如果能再得2個學分,便可升為內捨生;入讀時間不少於一年、上一年未獲年度校定、但本年度公試3分以上的外捨生,不能升舍,但只要他在今年的兩次私試中各得3個學分,也可以升入內舍。
內捨生每個月也要進行一次私試,考題類型與評分標準如同外舍的私試。每個季度,積分最多的若干名學生可得到一次季度校定,獲得三次以上季度校定的前十名學生可獲得年終校定,其中前三名(一年積分不得少於10分)的年終校定為「優」,另外七人的年終校定為「平」。
每年的九月份,太學還要舉行一次「上舍試」,考試對象是上捨生與內捨生。按「每三人取一人」的合格率進行評分,合格的成績分為「優」、「平」二等,優等的第一名給10個學分,第二、三名各給9個學分,第四至第十名各給8個學分;平等的學生各給6個學分。
獲得上舍試8個學分以上、且在內舍讀滿二年、年度校定為優的內捨生,可以馬上畢業,賜進士出身,授予官職。
在內舍讀滿二年、上舍試8個學分以上、但年度校定為平的內捨生,可以升入上舍讀書,或者直接參加科舉考試的殿試;上舍試只得6個學分、年度校定為平、在內舍讀滿二年的內捨生,也可以升舍,或參加科考的省試;年度校定為優、但上舍試不合格,或者上舍試為優,但未獲得年度校定(但須有三次以上季度校定)的內捨生,也可升舍進修。
在內舍未讀滿二年的學生也是可以參加上舍試的,如果考試成績為優等,雖然不能馬上升入上舍,但可以積下至少8個學分。而在上舍讀書的學生,將不再參加私試、公試,只每年進行一次上舍試。
那些積不到足夠學分升舍的學生怎麼辦呢?按元符元年(1098)的教育立法,「三試不升舍,遣還其州」 ,即外捨生三年未能升舍、內捨生六年未能升舍,將被勒令退學,遣回籍貫地。當然,他們還可以參加本州的科舉考試。
可以看出來,宋朝太學的積分制度比較複雜,是一種複合型的積分制:整個積分體系由月考(即私試)學分、季度校定、年度校定、年考(公試或上舍試)學分構成。不同的積分情況,決定了學生不同的出路:或直接升舍,或允許補考升舍,或留級,或退學。
想一想,是現在的大學修學分更容易,還是宋代的太學修學分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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