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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討論什麼南北差異了,其實明朝時候科舉考試就分南北榜了

現在我們參加高考,往往聽到很多同學埋怨,我們這裡的分數高,別的省份分數低,要不然我也考上清華了,云云。其實這不足為奇,在600多年前的明朝,中國的古代科舉就實行了南北分榜錄取的先河。而且一直延續到清朝末年科技制度廢止。

這個制度,起源於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的「南北榜」案。明洪武三十年,朱元璋照舊為科舉制選拔官員。考試嚴格正常進行,結果等皇榜貼出,榜中錄取的52人盡為南方士子,被稱為「南榜」。發榜後,北方士子十分不滿,指責主考官劉三吾徇私舞弊,照顧南方老鄉。朱元璋於是詔令張信等12人重新閱卷,仍維持原榜不變。朱元璋震怒,親自閱卷,重定一榜,錄取61人都是北方士子,被稱為「北榜」。這就有是有名的南北榜事件。

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次考試,的確是南方學子才高一籌,主考官也是公平公正閱卷評判。但作為皇帝,不僅要考慮到考試結果,還更要照顧國家全局。所以才出此之策。但這在洪武一朝並未形成制度。隨後,因缺乏相關制度保證,南方士子在科舉競爭中重新取得領先地位,北人很難在會試中登第。

為了平衡地區文化差異,穩定學子人心,到了明仁宗時期,朝廷決定對南北士子分卷錄取:「科舉之士須南、北兼收,南人雖善文詞,而北人厚重。近累科所選北人僅得什一,非公天下之道。自今科場取士,南取六分,北取四分」。內閣大學士楊士奇制定辦法,卷子照樣彌封謄錄,但註明「南」、「北」字樣,分配名額是「南六十,北四十」。

宣德年間,南北分卷錄取制度在會試中正式實行。應天及蘇、松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廣東歸入南卷;順天、山東、山西、河南、陝西歸入北卷;一些不易劃分南北或文化較落後、士子登第困難的地區附中卷,有四川、廣西、雲南、貴州及鳳陽、廬州二府,滁、徐、和三州。錄取比例也被確定下來:每錄取百人,南卷取55人,北卷取45人,中卷取10人。

清承明制,始終執行了南北分省取士的制度。直到清朝末年,興新學,廢除科舉制度,南北分榜錄取才得以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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