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E車主當心!駕駛違規扣分項目新變動來襲!6分變成12分!共有這麼幾項……
年關將至
交通部又有新動作
對於駕駛違規扣分項目進行了升級和增加
具體有哪些變化呢?
快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這些行為6分變成12分
車輛超速50%就是嚴重超速。根據道路交通法的規定:小型車超速50%低於70%的,罰款2000元,扣12分或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大型車在超速50%以上的,一律罰款2000元,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新交通法規定,從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次性記12分。
根據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規定,對於用來專門接送學生上下學的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及駕駛人員都應該具有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駕駛資格,保障過渡期期限內接送學生上下學的所有符合規定條件的載客汽車都取得校車標牌。
過渡期結束後,所有接送小學生、幼兒上下學的校車為符合國家校車標準的專用校車。交警部門處以駕駛人員3000元的違章罰款,駕駛證一次性扣12分的處罰,同時其A2駕駛證也將被降級處理。
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由扣6分調整為扣12分)
公安部123號令規定: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一次記12分。
由於大型載客汽車出現事故會造成很多傷亡等嚴重問題,故懲罰力度大,超過4個小時未休息直接扣12分。
駕駛營運客車超載20%以上的(將校車列入其中),由扣6分調整為扣12分!營運車輛超載20%以上的車輛將受到扣除12分的處罰,其中除了計程車、長途客運車輛等常規營運車輛外(不含公交車),在新規則中還加入了校車。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在高速公路上駕駛營運車輛停車是十分危險的行為,新交通法律法規加大了對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上停車上下乘客的行為處罰力度,對於營運車輛有擅自在高速公路上停車的(沒有事故、車輛問題等原因),駕駛人員駕駛證一次性扣12分,並處以駕駛人員相應的違法罰款。
這些行為一次記6分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原來記3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誌的。
機動車駕駛人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
趕緊熟記這些升級和新增的駕駛違規扣分項目
不然12分一扣光
又得回去重考駕照
不幸重考駕照的朋友注意了
「最嚴駕考」又加碼了
今年1月1日起
部分地區科目二增加停車取卡項目
難度又上了一個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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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科目二難一點也是對學員負責
畢竟開車事關人命
只要學員在練車時多加練習
一般可以順利通過考試。
已經有駕照小夥伴們的開車也一定要小心
只要開車時保持良好的習慣
就不會被扣分
也不用再回去考科目二啦~
來源:今日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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