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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不是必需

好的作品是上帝之手完成的,而不是寫作者本身。

所以我選了這首歌,曲子的開頭是一個小說家奮筆疾書的沙沙聲。

我越來越覺得寫作並不是一個必需品。

除非你想成為真正的作家(我說的是真正的作家,不是出了兩本書、公眾號文章篇篇十萬加就是作家),否則寫作的意義就是給自己留出一段安靜的時空,去審視生活,分析生活。

說實話,我無時無刻不在思考和反省,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練就了一身迅速反應、迅速總結的本領。從前我只能將這些從生活中汲取的靈感和養分訴諸文字,那讓我的生命價值得到體現,讓我有某種存在感。而如今我可以將這些想法訴諸行為,訴諸生活與工作里的每一個決策每一次行動,我的存在感於是可以從生活與工作里的成就感中獲得。

這麼說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簡單說來,從前只有書寫會讓我獲得成就感與存在感,而今時不同了,我有了新的好奇,新的工作,新的生活,它們都可以給我帶來成就感和存在感。我發現比起去想去寫,去做去生活,更能解決人生的基本問題,更能幫助你探尋生活的真相。

當然了,寫作本身也是一種自我探尋和追問。

我有很多的故事想講。當我真的開始寫時,我必須要面對過去有些難堪或痛苦的處境。寫作對於我來說,太需要誠實與勇氣。

所以我的公眾號簡介里一直沒改的一句話是,誠實的面對自己。

而我也時常覺得,那些人性的幽微、複雜,人的孤獨、情慾、倫理,不是我能表達的。

每一次寫作的過程我都要經歷很多次自我否定。

你的水平永遠追不上你的審美,你能寫的永遠比你想寫的要少,這是寫作者的悲哀,所以如果有了一個想法,下筆的時候就更加靜心鄭重了。

而我的情況是,每當我有了一個想法之後,很快新的認知又會推翻我原來的想法。於是很多文章就擱置了,遲遲沒有動筆或者沒有結尾。這是我去年一年的寫作狀態。

當我開始動筆寫作,我會問自己,關於你正在寫的這個主題,你有足夠豐富且獨特的體驗么,你具備看待這個主題的視野與智慧么。

寫作對於我來說並不是必需,也因為我早已認清自己並沒有寫作上的才華和天賦。我將自己的寫作稱之為,陳腐的,毫無才華,毫無創意的寫作。

除了每篇文章很低的閱讀量讓我認識到這一點,最近一次發現這一點,是某天周末午睡起來,我寫了這麼一條微博:

「午睡醒來躺在床上,睜開眼睛環顧房間,床邊的檯燈,灰色的窗帘,白色的天花板,緊閉的門,然後我開始發獃,有那麼幾分鐘什麼也不想。忽然覺得這樣的時刻太久違,也太奢侈。其實我們可以不那麼趕時間的對么。什麼時候,可以發獃的悠閑,成了最大的奢侈。多麼想像17歲那樣,撐著下巴一發獃一整節課就過去了,回過神來,發現已經快27歲了。」

有人在這條微博下評論:

「我醒來時太陽發紅;那是我一生中難得有的最最奇特的時刻: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誰了——我遠離家鄉,旅途勞頓、疲倦不堪,寄身在一個從未見過的旅館房間,聽到的是外面蒸汽的嘶嘶聲、旅館舊木器的嘎吱聲、樓上的腳步聲以及各種各樣凄涼的聲音,看到的是開裂的天花板。

在最初奇特的十五秒鐘里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誰。我並不驚恐;只覺得自己彷彿是另一個人,一個陌生人,我一生困頓,過著幽靈般的生活。我正處於橫穿美國的中間地點,在我青年時期的東部和我未來時期的西部的分界線,也許那就是那個奇特的火紅下午為什麼發生的原因。但我得繼續行進,停止無病呻吟。」

這是凱魯亞克《在路上》里的句子。同樣寫的醒來後那幾分鐘里的個人感受,可是他卻寫得這樣極致,這樣細膩,這樣美。以至於我反反覆復讀了好幾遍,更加覺得自己的表達實在太平庸。

但是李志說,做完比做好更重要。

李誕說,你要寫達到你認為的好書,可能憋一輩子也寫不出來。但起碼你先上場,評判給他人說。

於是我沒有停止寫作。

前幾天一個朋友截圖給我看她在網易雲閱讀上找到的我的一本電子書,那是我20歲出頭時寫的書,我當下有一種小時候的日記本被人翻到的羞愧感,我馬上勸阻她去看這本書,一連說了好幾個「不必看」。

朋友後來還是去看了,我也重新翻了翻過去的自己寫的書。現在回頭去看這些文字,一定是覺得幼稚可笑的,但我卻有意外的發現,那些句子閃爍著一種別樣的生命力,敏感、單純,又飽含深情。我大概再也寫不出那樣的文字了。

現在的我,擁有什麼呢,擁有一個怎樣的靈魂呢。

幾年下來,我似乎越來越嚴謹,越來越理性,越來越追求深刻。

我害怕暴露出自己的錯誤、幼稚和無知,我隱藏了我性格里脆弱、晦暗、矛盾的一面。

我期待自己是一個自洽的通透的智者。

但那多少有點無趣。

我告別了過去煽情的自己,又對現在理性的表達充滿懷疑。

我自問我的文學在哪裡,生活是我的文學,愛情是我的文學,孤獨是我的文學。

如果我依然擁有它們,那我就擁有自己的文學。

而我應該以一個怎樣的態度對待它,除了誠實,我想不出別的答案。

寫作是一種自我暴露。我不怕暴露出自己其實並不深刻,不怕袒露出自己其實沒別人想的那麼堅強,我相信我釋放出的內心真實的自我,會讓我得到真正的知音。

目前來看,寫作仍然是眾多的事情當中少有的一件讓我有存在感的行為。但我一直希望能從其他地方獲取存在感和成就感。我覺得寫作有點不夠完滿,不能解決人生的基本問題。

當然,我依然熱愛寫作,我依然喜歡閱讀,喜歡文字,就像某天下午我看一本書,哭得不能自抑,稀里嘩啦,文字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永遠都會感染著我,激勵著我。讓我提起筆來寫作不會有別的原因,只因為我內心有很多深沉而細膩的情感,只因為我在思考在審視自己的生活與內心。

寫作不是必需品。它指向的「經過審視的人生」,才是必須,才是值得一過的人生。

你的支持,會讓我寫得更好,走得更遠

易小婉

出版作品《今天的孤獨,是明天的祝福》

《現在我有多愛民謠,過去我就有多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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