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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這些事情要注意,特別是紅包!

春節馬上要到了,

在外打拚的人們陸續返鄉,

回家過年自然希望開心順遂,

但你可知道

有些咱們習以為常的節日「小事」

卻暗藏著危險。

今天就給大家提個醒,

希望大家過個開心年~

01

「勞駕,幫個小忙唄~」

候車/機時,如果有人問你把是否要兌換外匯,其實是以低值外幣冒充高值外幣,也有以急需用錢為名,低價轉讓所謂高價值外幣等。

騙局

提醒

騙子多以面額較小的或已不流通的外幣進行欺詐,大家切記:不要和陌生人有現金上的交易,有人要兌換,直接去銀行呀!

02

假冒車站工作人員

春運期間,有些騙子身穿制服、掛「工作牌」,出現在車站周邊,乍一看,還真像車站工作人員,他們號稱可代買內部票、優先進站、免排隊等服務,騙到錢後立即消失。

騙局

提醒

正式工作人員不會主動提供內部票。此外大家還要防範冒充車站工作人員查票、驗票、檢查身份證的騙子。他們借「檢查」之名趁機騙取、調換旅客車票,這種情況常發生在長途汽車客運站里。

03

「呦,咱是老鄉啊!」

有些騙子愛打「感情牌」,在候車大廳熱情地和旅客攀談,「呦,咱是老鄉啊!」等氣氛熱烈起來後,就開始行騙了,比如要求借用零錢、手機等,然後找機會溜之大吉。

騙局

提醒

大家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對主動攀談的人要提高警惕,不要將手機等財物交予別人。做人要熱情友善,但前提是保護好自己!

搶紅包儼然成了過年的一種新風尚,但如果你是一名黨員幹部,紅包是能隨便搶的嗎?搶到大額紅包該怎麼辦?

安徽省界首市靳寨糧站副站長張賓違規收受微信紅包被處分

2016年6月,當地糧販子於某將小麥拉到糧站,但因為水分大沒有賣出去。後來,於某找到時任靳寨糧站副站長張賓幫忙,將一車小麥順利賣掉。為了表示感謝,於某給張賓發了7個微信紅包,每個200元,一共1400元。在之後的時間裡,張賓多次為於某賣糧提供便利,先後3次收受於某發送的14個微信紅包,每個200元;2次接受微信轉賬,每次2000元,合計6800元。最終,張賓被處以雙開處分,並在全市通報。

提醒

1、明顯超出禮尚往來標準的電子紅包

黨員幹部對於那些明顯超出禮尚往來標準的紅包,堅決不能搶;搶到後發現明顯超標的,務必要退還;退紅包遭拒的,必須登記上交。

2、小額多次的紅包

微信紅包一次最多能發200元,因其數額小,黨員幹部很容易失去警惕,但積少成多也容易出事。一旦紅包金額累積到一定數量,就要小心了。

3、微信專人紅包

過年期間常有人發一對一的專人紅包,這時候千萬要小心了!黨員幹部要看發紅包的人是否與自己存在職務上的關係。如果有,最好避嫌不要點擊搶紅包。

搓麻將

賭資超過100元也有可能犯罪

春節邀親朋好友到家做客難免想打個牌,搓個麻將,但是需要提醒大家:小玩怡情,大賭傷身!少帶點鈔票,否則可能被處罰!

提醒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如《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試行)》規定,個人賭資在人民幣100元以上的,屬賭資較大。

醉酒駕車

同飲人或者同乘人也要承擔責任

春節聚會喝酒很難避免,但是各位司機切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提醒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後駕駛,除了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外,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同飲人或者同乘人縱容駕駛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一旦發生事故,同樣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來源:工人日報、央廣新聞、華西都市報、中國新聞網、自國家旅遊局12301、國家應急廣播、央視新聞及微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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