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本次級戰犯的橫濱大審判 3名美軍飛行員遇害41名戰犯判死
日本戰敗後,除了設在東京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28名甲級戰犯審判外,還在橫濱設置了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乙、丙級戰犯進行審判。橫濱國際軍事法庭從1945年12月18日正式開庭,一直持續到了1949年10月19日,共審理判決了案件337件,被起訴的戰犯達982人,並「東京審判」持續的時間還要長。(橫濱審判的首名戰犯滿島俘虜收容所負責警備的土屋達雄。1945年12月18日受審。12月27日被判處終身監禁。)
在橫濱審判中主要審理了日軍對俘獲的美軍B-29飛行員的活體解剖,石垣島事件、花岡事件等進行了審判。特別是在處死美軍3名B-29飛行員的案件審判中,橫濱審判共對41人做出了死刑判決。但最終上訴後經過美國第8軍特別混合法庭做出的終審判決,僅有6人被執行死刑,其他的均被予以減刑。(在對土屋達雄的審判中,日本辯護人指出對其的指控只有證言證詞,甚至還在法庭上公開質疑法庭的合法性,要求依日本法律來進行審理。)
1946年5月27日的審判中,曾被關押的美軍戰俘被特別從馬尼拉帶到法庭上親口指證日本看守對他們施行的虐待行為。
橫濱審判期間,法庭還通過NHK電台用短波向全日本進行了現場實況轉播。這是1945年12月21人,日本證人第一次在橫濱國際軍事法庭上出庭作證的情形。
在法庭上針對日本戰俘收容所里大量戰俘死亡的情況,在法庭上進行處置和設施不完善的情況說明。最終日本海軍戰俘收容所第2分所所長新居浜被判處死刑。
被擊落的美軍B-29轟炸機飛行員被日軍以「武士道」的方式進行了斬首。這是當時參與處決的日軍在法庭上演示他們如何對美軍進行「介錯」,最終照片里的兩名戰犯分別被判處絞刑和終身監禁。
在戰俘收容所里大部分職員並非日本軍人,而是軍屬。但因為他們接受軍隊的管理,執行軍隊的指令,因此被法庭認定作為戰犯,很多人被法庭判處死刑。
在日本千葉縣佐原町發生的P-51飛行員被害事件中,有12名當地居民協助日軍對屍體進行了掩埋而成為被告,其中兩人被判有罪。這是當時出庭時其中的兩名婦女。
作為對美軍轟炸皇居以及伊勢神宮的報復,日本中部軍司令內山英太郎中將下達了對美國飛行員的處決命令。最終被判處30年有期徒刑。
日本戰敗後,日本平民受佔領時期報道的影響,對多數乙、丙級戰犯的行為都是指責的。這是盟軍佔領機構對受審的戰犯財產進行扣押。
日本在各地的戰俘營都存在著對戰俘的虐待行為,許多戰俘因不堪折磨而選擇了自殺。圖為1946年8月,日本看守被判存在強制重體力勞動有罪,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
日本前軍令部總長豐田副武大將被指控參與了萊特灣屠殺、戰俘虐殺、醫療船擊沉等事件中負有責任。但最終在1949年9月6日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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