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嫂子一直住著小姑房子 小姑又報警又起訴終於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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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哥哥嫂子已經離婚了,已經成為前嫂子的杜燕卻還住在自己名下的房子,李秋覺得難以接受。經歷了電話、簡訊催促搬家未果之後,李秋報了警,但仍沒有解決。最終,李秋將杜燕起訴到了法院,要求將侵佔的房屋返還……
李秋原是瓊海人,後來到了香港,並在2002年10月正式定居香港。李秋名下有一套瓊海的房子,110多平方米。因為定居香港,哥哥李濤一家又在瓊海生活,這套房子便一直由李濤一家居住、管理。
省一中院認為,該案的焦點是杜燕是否侵佔了原告李秋所有的房屋,應否將案涉房屋退還給原告李秋。案涉房屋屬原告所有,有原告提交的房產證等為證被告辯稱案涉房屋實際由其出資購買,之所以登記在原告的名下,是因前夫當時欠有外債,為避免房屋被抵債,房產證才辦在原告名下,但卻未能提供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省一中院判決杜燕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搬離涉案房屋,將房屋返還給李秋。(文中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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