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需要提前入院待產?
母嬰
02-09
原標題:哪些情況需要提前入院待產?
要過年了,很多預產期在過年期間的准媽媽不免開始擔心。
什麼情況說明要去醫院生產了?
我需不需要提前入院待產?
……
其實,關於分娩前的信號,寶媽之前已經請教過我們醫院的助產士肖秀慧老師。
今天,寶媽來跟各位準媽媽聊一聊哪些情況需要入院待產!
1、超過預產期而沒生產
預產期其實只是分娩的大概目標時間,產婦應該在這個日子的前後觀察生產開始的徵兆。
通常,我們把妊娠不滿37周即分娩的情況稱為早產。
如果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就是過期妊娠了。
對於產婦來說,如果妊娠到41周左右,或合併有妊娠期糖尿病,孕婦妊娠40周哪怕沒有分娩跡象,也一定要去醫院等待分娩。
2、身體有特殊情況的產婦
有的產婦因為自己身體的原因,可能會在待產或者分娩過程中發生危險,因此必須提前1~2周入院觀察,當然,產檢醫生一定會給出相關建議。以下兩種情況的產婦尤應注意:
01、有早產經歷的經產婦。
02、懷孕時有嚴重併發症或高危因素,如患有心臟病、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前置胎盤、胎盤早剝、羊水過多、羊水過少等。
3、胎動異常,需隨時、及時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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