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縱火保姆被判死刑 火災房屋內景首曝光 內情如現實版「農夫與披著羊皮的蛇」
2018年2月9日9時30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被害人林生斌及其訴訟代理人均到庭參加宣判。被害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參與旁聽。
當天9時起,杭州市中院繼續公開審理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案。經檢察院指控、法庭調查詢問、舉證質證、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等,審判長於20時50分宣布休庭。除去兩次短暫休庭,本次庭審時間長達10小時35分鐘。
2017年6月22日,在浙江杭州藍色錢江小區內做保姆的莫煥晶在僱主家中放火,案件導致屋主朱小貞和3個孩子在內一家4口死亡,之後,莫煥晶因涉嫌故意放火、盜竊被提起公訴,目前案件尚未開庭。12月10日,朱小貞的哥哥朱慶豐發出一組圖片,這是火災後,屋內場景首次曝光。
崩潰的父親和丈夫
林傑告訴記者,1日的庭審中,公訴機關、辯護人對放火、盜竊兩項罪名不存在異議,辯護人主要是希望量刑有所減輕,他則提出「放棄對莫煥晶的附帶民事訴訟,希望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在下午的庭審中,當聽到自己的一個孩子在送醫途中經搶救一度恢復生命體征時,林生斌突然咆哮,並將一名訴訟代理人的保溫杯擲向莫煥晶,在法警撿起後再次砸向莫煥晶,砸到一名法警的面部,且不聽制止,被審判長指令法警帶出法庭。
「在舉證時聽到一些內容,我的當事人沒有控制好情緒。離開法庭後,他在法院內與家人一起觀看庭審直播,情緒慢慢恢復。」林傑說。
火災發生當天早晨起火後的報警電話及回撥電話錄音:
朱小貞與莫煥晶的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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