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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話說,想當初我也是打過籃球的

我雖不是籃球界里一等一的高手,但是,好歹運球有板有眼,投籃還算長臉。然而,過人卻十次有九次失敗,經常還把自己晃暈。即便殺入籃下,明知道是空藍,恁是放不進。隊友們頻頻搖頭,我卻臉不紅,心亦不跳,依舊我行我素,橫衝直撞,時常搞得隊友們很窩火。

我打籃球是從五六年級開始,那會兒不懂得籃球咋個玩法,抱著球就是滿場子跑,反正圖個開心。待到初中,姚明進入NBA開始,便對籃球痴迷起來。那時候,潛意識裡便認為休斯頓火箭隊是我的主隊,所以看比賽直播,幾乎每一場不落,大家也知道,nba每個球隊的比賽隔天就會有一場,其他球隊的場次若計算在內,真的是賽事天天有,日日high不停。

上初中有個好處,便是家離學校更近了些,只消出了家門,便立馬可以鑽進學校後門,來無影去無蹤。據我觀察,初中教師的運動荷爾蒙更旺盛些,尤其喜歡打籃球,每天下午放學,總要成群結隊組織個半場打一段籃球。小學教師卻不那樣,吃飯、睡覺、教書、陪老婆……,完全與運動絕緣了,所以,難怪看著小學和中學的教師,精神面貌差異不小。

我便是從上初一開始,才真正意義上懂了規則,摸了球,投了藍,打了半場,感受了球場上的激烈對抗。對手自然是那些初中教師們,但起初我們基本只有被虐的份。那身形差距,嫻熟度,配合意識,球技等,無一不落下風,怎麼打也只有輸球。

能與教師們平分秋色的打球,大概也要等到上高中甚至大學之後了,那會兒再較量起來,才開始有些勢均力敵。

所謂的運球、投籃、過人等技術動作,都是在那些年的瞎打瞎琢磨瞎練習成型的,雖然仍舊四不像,也打不好,但好歹有了基本的認識了。

看nba的比賽依舊沒落下,上完早自習,回家中吃早餐時,便一邊啃著我媽煮的「發糕」,一邊盯著電視屏幕,那專註勁兒要是放在學習上,「學霸」的頭銜不是分分鐘的事嘛。記得那時還有一首「姚明之歌」,旋律是這樣的:「yaoming yaoming yaoming……」唱起來跟嗑藥了似的。火箭主場「豐田中心」為此還經常請一些當地的胖子裝扮著鐵杆球迷,唱著姚明之歌,搖晃著水桶腰,看著真油膩,歌聲還賊難聽。

「呀,不好,姚明被蓋帽了……」看到這一幕,上課鈴聲也隨即響起,我念念不舍地離開了電視機,急匆匆奔向學校。

那時候弗朗西斯和莫布里都在球隊里,看著他哥仨,如此和睦,卻最終分崩離析,想著遺憾不已。

之後,迎來了麥克格雷迪,他飄逸的打球方式,迷倒萬千少年。有姚明做其隊友,更加大了其在中國的影響力,感覺比那時如日中天的湖人隊的科比和奧尼爾都要膾炙人口。

上高中打籃球的機會也不少,卻時常會選擇性地打,不像在初中那般無拘無束。因為心底里一直告誡:「高中的學業擺在那啊,千萬不能隨便浪費時間。」那會兒自己的腦子的確被漿糊給灌了,總以為打了籃球就會丟了學習,所以,拚命忍著少打球,多看書,結果,不打球的時間,到教室,卻一頭睡進了書堆里。書沒看成,球也沒打成,啥都沒成,真夠蠢。

記憶里,跟宿舍的一群傻逼在周末凌晨五點多打全場最為有趣。兩邊實力相當,也沒有啥配合可講究,有球就往前沖,到籃下了,便砸板子投,省事的很,一打便一兩個小時,歡暢至極……

球打完了,便回宿舍,大冬天的,端起大盆的涼水往身上澆,隨即大喊一聲:「啊,爽……」澡堂兩面通透,跟露天沒啥區別了,所以,聲音傳到對面樓道的女生宿舍也不奇怪,女生們嘖嘖驚叫:「一群瘋子!」後來搬進了新的宿舍樓,這窘狀才有改觀。

高中時,食堂中央懸掛著大尺寸的電視機,每到中午,男生們便霸佔了遙控器,將畫面切換到nba的比賽,所以,邊吃著飯,邊看球賽,幾乎成了常態。有時候,比賽時間跨度長,一直要播至下午臨近上課的時間點,幾個骨灰級的球迷就會賴在食堂不走,甚至不惜遲到、早退或者逃課,也要看一場關鍵的nba賽事。

看球的「戰場」最後甚至延燒到了學校外頭的飲食店,店內幾乎都有安放電視,食堂的飯菜吃膩了,便會跑外頭吃,不可避免的,邊吃便要邊看球賽。

所以,那會兒看球,我們主要就是去兩個地方——食堂和校外小飯館。肯定沒有如今方便了,有智能手機相伴左右,誰還會瞅著電視擠破臉瞪破眼啊。不過高中漸漸也開始有個別學生帶諾基亞的手機,雖無法看視頻,看個比分直播及解說還是可以的,因此,上著課,還不忘關注著手機屏幕上直播間的比分。

猶記得,諾基亞那小屏幕,看著眼睛累不說,刷新速度之慢,讓人心急如焚,而且還是黑白顯示屏,說著心累,想著卻覺得往事還頂有趣。

上高中後,籃球雖打得不多,技術動作倒是學了不少,大多從NBA裡面學,每次都現學現用,裝足了「B」。

此後上大學,便可以肆無忌憚的打籃球了,可是時間充裕了,籃球的技藝卻毫無長進。越打越覺得無趣,除了每次被虐得體無完膚,沾了一身汗臭味外,滿足感越發減少。可是,又不知找些其他啥有趣的運動,便依然還是打著籃球。後來在體育課里,所幸報了網球,經歷了一段興奮期後,也漸漸覺得無聊了。

畢業了,依舊偶爾呼朋引伴,打著籃球,nba卻看得少了,畢竟姚明退役了嘛,我這樣的偽球迷,當然不可能長期繼續關注nba比賽了。

在堂弟帶動下,才有幸遇見了跑步,感覺越跑越對胃口,於是,便開始漸漸擯棄了籃球,原先是十天半個月打一場,後來,大半年打一場,再往後,碰都不碰了。

放棄一下事物時,人們總是能找到萬千的理由來指責它。我也是如此:「不行啊,打籃球需要對抗,我這身板不夠用。」「啊,太容易收拾了,你看,手指頭、膝蓋等傷痕纍纍呢。」「畢竟是團隊運動嘛,不方便,總是覺得麻煩。」……

我曆數了許多理由,無非是想徹底地告別籃球,其實,到了如今,我真的成功遠離了它,細細回憶,大概也有個三兩年沒摸籃球了。

可是,如今,我卻是要感激它的,沒有那些年籃球的陪伴,我想我會失去許多歡笑和快樂,我會變得寂寞。正是有了籃球這個宣洩口,我得以較為幸福快樂地成長。我爸常對我說:「平常多運動,總是好的!」見著有人踢球,有人打籃球,我爸會立馬叫我參與,他無時不刻都在鼓勵著我多運動,多運動。

如今,我徹底沉浸在了跑步這項運動里,大概正是由於有過去打籃球的經歷和底子,才讓我更好的適應了跑步。

我依舊樂此不疲都運動著,追求著自己的快樂,跟過去打籃球一樣,永遠不變。

可是,面對父母,我時常變得有些任性,甚或自私,這讓我顯得有些無地自容。我彷彿聽到了兒時父親時常對我說的:「多運動,多打球,總是好的。」

當然,我已不是孩童,更不會說著俏皮話:「吼,我叫我叫蒙其D路飛,我可是要成為海賊王的男人。」

我得落地生根,腳踏實地,然後鄭重其事地說:「我叫***,是要成為***的男人。」

——成為什麼男人啊?

——對得起這趟短暫生命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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