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寶慶碼頭傳奇故事之三:李翰林賣碼頭

寶慶碼頭傳奇故事之三:李翰林賣碼頭

李翰林賣碼頭

在原寶慶府範圍的幾個縣,流傳著新化李翰林10萬兩銀孑「賣碼頭」的故事。

李郁華,新化蝦溪村西家灣(今屬桑梓鄉)人。咸豐九年中舉,同治七年中進士,朝考後選翰林院庶吉士,實習期滿授編修,人稱李翰林。幾年後,因政聲卓著,朝廷派李郁華赴雲南,任己卯科雲南鄉試正考官。李郁華此時是欽差大臣的身份,除了充當雲南省考試舉人的主考官之外,兼有考察沿途各地吏治民情專摺奏事的任務,所經之地,上至總督巡撫,下至州縣官,都要按欽差大臣之例接待迎送。

漢口當地頭面人物宴請李翰林,請他出面把處於白熱化的寶慶碼頭主權糾紛平息。酒醉飯飽之後,李翰林說:「這個還不容易,我把寶慶碼頭賣給你們不就得了?」經過討價還價,最後以十萬兩白銀成交。收了銀子,李翰林出具了一個「賣契」。隨後,李翰林來到寶慶會館,受到寶慶幫的熱情款待。李翰林將銀子交給寶慶商會,要他們將其作為打官司與疏通關節之用,便打馬去雲南赴任了。

寶慶商會隨後起訴當地商會,當地商會拿出李翰林的「賣契」為證。官府馬上派人去雲南取證,看「賣契」是否為李翰林所寫。李翰林出證說賣契是真的,但我不能代表全體寶慶人,我只能代表我自己。因此我所賣的是我作為一個寶慶府籍人員的應占份額,我有一塊石頭賣一塊石頭,有一寸地賣一寸地。其他寶慶人的我管不著,管了也不算數。結果,官府判當地人敗訴。理由有三:其一,當地人出錢買了寶慶人(李翰林)的地,只有該地原本就是別人的情況下才會去「買」,所以說明寶慶碼頭的所有權是寶慶人的。其二,李翰林只賣了屬於他自己的地,寶慶碼頭上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的土地所有權仍然沒有異動。其三,買一個人所佔面積是十萬兩銀子,按照這個價格,50萬寶慶府人丁的份額,你當地人買得起嗎?李翰林略施小計就保護了碼頭,徽幫吃了啞巴虧還不敢宣揚。此後有一段很長時間再不談打官司的事。寶慶幫難得有清靜,正好一心一意做生意,謀發展。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資水風情 的精彩文章:

圳上鎮中心學校一教師的調侃打油詩《教書真累》
新化圳上水酒與膀頭肉,遠方的遊子們還記得它們的美味嗎?

TAG:資水風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