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婆婆每月兩千的生活費,婆婆抱怨給的少,我把我媽趕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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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我結婚之後,和老公的感情還是挺好的,老公這個人心比較細,而且對我也特別的好,所以一開始兩個人的生活還是很愜意的,但是直到我生下女兒之後,我們的生活開始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我的第一胎生的是女兒,當時因為老公要忙工作,所以就想請婆婆過來照顧我,沒想到婆婆想都沒想就拒絕了,說是要在家照顧我公公,後來實在沒辦法,還是我媽心疼我,大老遠的跑來照顧我和女兒,所以那時候我心裡對婆婆特別不滿。
我媽來了之後就一直沒回老家,因為我爸早些年去世了,她自己在家我也不放心。後來我又生了個兒子,我嗎就更走不了了。有我媽照顧孩子我也放心,但是不知道是為啥,我婆婆在我生了兒子之後也要求過來照顧孩子。我也沒多想,覺得就我媽我倆照顧兩個孩子也確實忙不過來,就把婆婆給接過來了。
婆婆過來並不主要是照顧孩子的,而且家裡做飯也是她負責,所以每個月我都會給她兩千塊錢的生活費,這些錢既拿來買菜,剩下的我也從來不會再跟婆婆要,因為我知道她為家裡忙活也不容易。我覺得我對婆婆已經夠好的了,因為我媽來了這麼久這麼辛苦我都從來沒給過我媽錢,有時候還是她自己掏腰包。
可是讓我沒想到的是,那天老公突然找我談話,說想給婆婆的生活費再加上點,我一聽就明白了,肯定是婆婆在老公那裡說了什麼閑話,我不僅沒同意,反而心裡有點生氣,每個月給她兩千她都花不完,竟然還想多要,我媽可一分錢都沒拿過!
從那天以後,婆婆就對我開始擺起了架子,有時候還經常對我不理不睬,後來我真氣了,就跟我媽說了讓她回家了,從今以後家裡的活都是婆婆自己的,你不是想要錢么,拿多少錢你就要干多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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