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18次未果,有這樣的「嗜好」,也難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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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娜娜,從小家裡就她一個女孩,那時候的人們家裡一個孩子的很少,都是姐妹四五個。她家就她一個,可不是手心裡的寶嗎?爸媽恨不得把最好的留給她,爺爺奶奶對這個孫女也是親的不得了,真實含在口裡怕化掉,捧在手裡怕掉了!
一晃眼,娜娜18歲了,出落得亭亭玉立,按理找個好人家不難,可就是怎麼都對不上眼,不是嫌對方家庭條件不好,就是嫌人長得不好看,還有工作不好的,嫌婆婆年紀大的,總之,就是沒有一個「合心合意」的。挑著挑著,這娜娜就25了,爸媽倒是沒有多著急,說我們娜娜長得漂亮,又有這樣的家底,什麼樣的找不著啊!
可奶奶急啊,畢竟年紀大了,想的也多 ,說女孩子過了25就不吃香了,找不到好人家。好人家的男孩也都結婚了,剩下的都是找不著媳婦的。娜娜爸媽一聽說,哪的事啊,我們挑別人還差不多,哪有讓別人挑我們的理啊!這樣,又過了3年,娜娜28了,這下父母也開始著急了。
於是,就安排娜娜相親。可同樣,也是次次失敗!直到第18次相親,娜娜終於願意跟對方交往,對方也願意。兩人家庭條件也相符合。可娜娜提出的要求卻讓對方目瞪口呆!來看看娜娜的要求:
1、婚後5年不生小孩,姑奶奶啊,你都28了啊,再過5年可都33了!既然對方同意了,說明人家的年齡也不小了啊,肯定著急抱兒子啊。2、婚後一切錢財歸自己管,不許隨便給父母。這都要管?那是人家的親爸親媽啊!3、家裡必須保持沒有任何贓物,馬桶用完必須刷一遍,否則自己不會用。牙刷,毛巾絕對 不能混用。拖鞋必須用一次性的,家裡來客人用完就扔。總之,還有一大堆必須衛生的,天啊,你們是夫妻啊,以後怎麼互相過日子呢?也難怪18次都相親不成功,這擱誰也受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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