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雲音樂得救了?
年關將至,在版權問題上焦慮近一年的網易雲音樂,終於收到了國家版權局的大禮包。
2月9日,國家版權局官方微信平台推送信息稱,「國家版權局推動騰訊音樂與網易雲音樂達成版權合作」。
此前從2017年9月開始,國家版權局就曾先後約談各家互聯網音樂平台和唱片公司,要求不得設置版權壁壘,5個多月後的今天,此事終於有了標誌性進展,在國家版權局的推動下,兩個平台「相互授權音樂作品,達到各自獨家音樂作品數量的99%以上,並商定進行音樂版權長期合作,同時積極向其他網路音樂平台開放音樂作品授權」。
官家發話,一錘定音。美好前景都要被定格:「有利於網路音樂作品的全面授權和廣泛傳播,對維護網路音樂版權良好秩序、建立網路音樂版權良好生態起到積極作用。」
這真是「有錢沒錢,版權過年」的節奏。
消息一出,歡呼雀躍的除了網易雲音樂的同學外,還有一大撥用戶也欣喜不已。表面看來,網易雲音樂近一年的版權壓力終得紓解,騰訊音樂娛樂集團(騰訊音娛,TME)的版權庫規模優勢不再,但事實並沒有那麼簡單——世界上哪有天上掉餡餅的事情,又哪有自己花錢買到的獨家資源被分流而無動於衷的事情呢?
網易雲音樂「得救」了嗎?
首先,請注意版權局公告里的第一個關鍵片語:「獨家音樂作品」。
音樂作品的版權不僅包括錄音版權,也包括詞曲版權。以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的2017年買下的獨家音樂作品為例,既有環球音樂的詞曲版權,也有其錄音版權。而就各大數字音樂平台來說,最有價值的是錄音曲庫,其中不含翻唱的錄音版權,因之「絕對有效版權數量」是網易雲音樂最值得爭取的部分。
而國家版權局公告中的「獨家音樂作品」這個用詞,就非常值得玩味了——這其中,除了最有價值的錄音版權,也包括了詞曲和翻唱作品版權。
再來注意一下第二個關鍵片語:「99%以上」。
事實上,「99%以上」的要求並不算強人所難。以前騰訊音娛官方宣稱對外授權的獨代音樂比例也有96%,只不過這次多了一個零頭。而數字音樂產業發展到2018年,從業者們的一個共識是,版權曲庫的總規模並不重要,有效數量才是關鍵。
再來做道簡單的計算題:
前提1:到2017年6月,TME擁有1700萬首數字音樂的代理權(即大家通常所說的版權曲庫。騰訊從未公開自己的獨代版權規模,但鑒於其已有環球、華納和索尼世界三大唱片公司的數字音樂獨代權,再加上英皇、華誼兄弟、傑威爾、YG等一眾唱片公司和李宇春、蘇打綠、王力宏等藝人,總規模不小),其獨代曲庫恐不會低於500萬首;
前提2:對音樂平台來說,大部分用戶使用的核心曲庫規模為3萬~5萬首;
前提3:按版權局的「互授99%以上獨家版權」的要求,騰訊音娛的音樂版權最多有1%獨家曲目可以保留;
計算一下:不計獨家,騰訊音娛最多可以保留17萬首;計算獨家,估計最多保留5萬首左右音樂。
結論:核心關鍵曲庫非常容易留在不授權的1%的範圍內。
不要小看這1%。網易雲音樂在2017年7~8月下架1%的歌曲,就令大量歌單大面積變灰。而且即便有99%以上的版權開放授權,也意味著雙方可以保留1%左右的獨家核心曲庫,這是為了保證各家曲庫的差異性,否則乾脆都下架算了。
第三個關鍵詞:「相互授權」。
這意味著,不僅騰訊音娛的曲庫需要對網易雲音樂開放,反之亦然。網易雲音樂拿下的數字音樂版權不多,包括愛貝克思(avex)、米漫傳媒、Kobalt Music、豐華唱片、天娛傳媒等,總體規模可以自行想像。
所以在「互相授權獨代音樂版權」的要求下,可能會出現這樣一種奇觀:騰訊音娛開放的獨代版權數量遠遠多於網易雲音樂。
多出來的獨家版權,可以開放,可以授權,但騰訊音娛不可能免費授權,也不可能做虧本買賣。網易雲音樂能不能將騰訊99%的獨代版權全部買下來,就得看丁磊願不願掏錢了——一個可供對比的數據是:騰訊在2017年5月購買環球音樂的錄音版權的獨家代理權,花費在3億美元以上,2017年4月網易雲音樂的A輪融資規模為7.5億元人民幣。
所以在互相授權的要求下,考慮到買入和賣出的價格因素,就算是100%開放授權,同行也未必有能力全買下來。「99%以上」的要求更像走過場。
一個確定的事實是:網易雲音樂的境況,至少沒有2017年那麼差了,但要說徹底取代其它音樂App還比較難。畢竟,目前沒有和網易雲音樂達成版權互授的阿里音樂手裡還有BMG、華研等數百萬的版權曲庫,而太合音樂手裡也有摩登天空、京文唱片等版權。
版權局幫大家將「互授」的大門打開了,但請各位還是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有情懷沒錢別進來。
騰訊音娛吃虧了嗎?
在這場國家版權局主導的交易中,騰訊音娛似乎沒討到到什麼便宜,其實不然。
版權問題,前面已經說得夠多,長話短說擺結論:在過去、現在和未來,任何一家數字音樂平台都不會因為大幅開放授權就出現用戶流失,用戶暫時還不可能只保留一個音樂App。
此外,由於大手筆買下大量音樂獨代版權,擁有超大音樂曲庫規模,導致騰訊音娛即便開放了大部分曲庫對外授權,依然會被指責為「壟斷國內市場」。無論是否屬實,「壟斷」的指責,對於正在準備IPO的騰訊音娛來說,是個不小的定時炸彈。
但現在,國家版權局通過軟性行政手段,竟然幫騰訊音娛在法理和輿論上除掉了上市的最後一塊絆腳石。
唔,騰訊音娛拿到的這個大禮包,是不是要大得多了?
最後強調一句:數字音樂版權戰爭,一定不能靠中國特色的「政府調停」,而依舊要靠市場的無形之手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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